第71章 誰也不是傻子
就這樣,在李成的竭力鼓動下,高行長帶著希望又踏上了遊說各方大佬的征途。
而李成呢,則獨自坐在辦公室裏想著高行長說的那個傻子。
誰是傻子啊?其實誰也不傻。雖然印染廠九百多萬的地盤沒人肯要,其實,不是那些人不想要,而是這些人是在給各方施加壓力,想用更少的錢拿下那塊土地。
李成覺得一次能拿出上千萬資金的人,肯定都不是一般人。這些人的實力勢力李成都拚不過,到了最後,肯定是以象征性的一個價錢把印染廠的土地轉讓給某位大佬。
這種事情李成看得多了,也深知這裏的套路。李成相信,就現在的形勢,就是自己拿出比九百九十九萬還多的錢,恐怕那塊地也落不到自己手裏。
而且李成還相信,拿下那塊地的人,根本用不著花九百多萬。這就是現實,一個讓人不能不麵對的現實。
況且,李成沒有九百多萬。
既然沒辦法和他們拚實力勢力,那就拿一千七百萬的債務把他們嚇跑好了。
想到這裏,李成笑了,還自言自語的說道:“你們厲害不假,可你們不知道吧,我有一家銀行做靠山。”
李成說的銀行,正是他自己工作的這家支行。此時,李成正憑借先知先覺的能力,驅使著高行長在為他奔波四方。
李成隻是一個小職員,哪有本事去遊說各方大佬。隻有那個能量不容小覷的高行長出麵,才能讓李成的計劃一步步走下去。
借勢!對,就是借勢。自己的實力不行,那就借助別人給自己開路好了。
天色已經暗了下來,李成也不開燈,隻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黑暗中,李成雙目炯炯有神,直視夜空。
一千七百萬要盤活,駕校要辦成,印染廠的土地也一定要拿到手。至於在一片新土地上即將誕生的那個印染廠——
想到這裏的時候,李成的嘴角露出一絲笑意。
高行長的能量果然了得。在他的努力斡旋之下,一千七百萬貸款的事情再度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明擺著,既然有機會盤活,為什麽還要核銷?況且,這件事不是小事,既然最大的債主提出來了,那些執掌印染廠命運的大佬們就要考慮考慮。
最後,考慮的結果就是,隻要有人肯接手這塊債務,那麽,印染廠的土地就是誰的。
不要忘了,原先這塊地隻要九百多萬,現在如果有人肯接手一千七百萬的債務,還有銀行肯為了印染廠的新生貸款六百萬,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條件,讓那些大佬沒法不改變主意。
因為他們都知道,如果這個方案落實,印染廠的事情才算是真正不留後病的解決了。印染廠的工人一直在鬧,有時候他們還會靜坐堵路,此事再不解決,就會有更多的人頭疼。
所以,高行長帶著新的方案上門遊說的時候,那些大佬不僅同意了這個方案,還為了盡快解決此事,決定無償拿出一塊土地用於建立新的印染廠。
這個結果和李成寫在紙上的那個方案略有不同,但和李成心裏那個方案竟然是一模一樣。
現在,高行長也好,市裏的那些大佬也好,缺的就是一個傻子了。
就在與此事有關的所有人都在尋找這個傻子的時候,一個傻子竟然主動跳了出來。
這一天上午,一個西裝革履,氣度不凡的人走進支行,點名要見高行長。
高行長在百忙之中接待了他。可見麵後,這個傻子把名片遞給高行長的時候,高行長竟然愣了。
這個傻子就是大鵬電腦公司的杜大鵬。高行長對他是隻聞其名不見其人,今日一見,竟然就讓他有些驚呆。
看到高行長有些驚呆,杜大鵬就直接了當地說道:“印染廠的債務我們大鵬電腦公司接了。”
高行長回過神來後就盯著他看了很久,最後才說道:“你把李成叫來。”
明明就在一座樓裏辦公,而且李成還是他的下屬,他卻讓杜大鵬把他叫來。杜大鵬打了一個電話,沒一會李成就來了。
高行長看到李成,先是沒說話,隻是盯著他看著。李成迎著高行長複雜的眼光,卻是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
那樣子像極了一個英雄。
就這樣兩人對視了許久,最終高行長還是敗下陣來,無奈地指了指辦公桌前的那把椅子說道:“坐吧,李總。”
從這一天開始,高行長才真正的看清楚李成,也就是在這一天開始,高行長才覺察出李成是麽是他的福星,要麽就是他的克星。
也是從這天開始,高行長不再把李成當做下屬看待,而是當做……怎麽說呢,兩人的關係開始變得十分複雜微妙,以至於高行長一直想用他的親侄女來讓兩人的關係明確化。
“高行長,你總不會認為真的會有人拿著一千七百萬把那筆貸款還上吧?”
“你當我傻啊?我在銀行工作了快三十年了,還沒有見到過有人一次還款一千七百萬。”
行了,這件事就這麽談妥了。在兩個專業人員眼裏,此事就是這麽簡單。
這樣看,好像李成不用準備一千七百萬啊!
事實上,李成確實不用準備這麽多錢。如果真要準備這麽多錢,李成也就不會一直盯著印染廠不放了。
可高行長好像知道李成拿不出一千七百萬,卻也不認為李成是在騙他,這就有點奇怪了。
奇怪嗎?一點也不奇怪。
高行長不是說了嘛,他從業近三十年,還從沒有看到有人一次性還款一千七百萬。
其實,他這話說的誇張了點,他不但沒見過那些貸款企業一次還一千七百萬,就連一次還一百七十萬也沒有見過。
這樣說好像挺奇怪的,難道銀行貸出去的錢真的不用還嗎?
想什麽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呢?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借錢怎麽能不還。
但實際上,還真的不用還,至少不用借了多少錢到期就一定要還多少錢。
這樣說就更奇怪了是吧?沒有什麽奇怪的,因為這時候能從銀行貸款的都是國企,而銀行也是國家的,銀行就有義務支持這些國企。
所以,第一筆貸款到期後,企業如果還不上,那麽,隻需要走個貸款手續,這筆貸款要麽成了新的貸款,要麽就會展期,反正不用立即還款。
但是,銀行這樣做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貸款利息必須準時交給銀行,差一天也不行。
所以,如果李成接手這一千七百萬的債務,實際上隻要按時付這些錢的貸款利息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拿出這麽多錢來把這筆貸款還上。
如果是這樣,難道這一千七百萬就真的不用還了嗎?
放在別人身上,或許就這麽一年一年的拖下去,最終再次成為死賬,再次進入核銷程序。
但李成不會這樣做,這錢他一定會還。隻不過,要等幾年以後。
但是,李成這樣做銀行一點虧也沒吃。銀行本身就是錢販子,隻有貸出去的錢越多,銀行的利潤才會越高。
當然,這是建立在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而不是像印染廠這樣,最後要靠賣地搬遷來解決這些債務。
其實誰也不是傻子,隻是各人都有各人的賬要算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