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報警

  林偉誌一刻也不想在這兒呆了,想帶著妻兒走,可那還有倆張家親戚呢。


  倆二十多歲的小夥子長得都挺精神,一個溫和清貴、一個英俊挺拔,卻偏偏都不太有眼色——人家家裏都鬧成這樣了,也不說走,還都對這事兒挺有興趣一般,穩穩當當坐在那兒看戲,除了女孩把露肩露腿時都轉開臉,目光落在別處。


  尤其是那個丹鳳眼的,眼神在林家人臉上掃來掃去,嘴角還微微向上翹著,那感覺不是嘲笑、不是譏諷、不是蔑視……可又好像全都是,看得人心裏就是那麽不自在。


  ——說是大領導家的呢,連張家都要巴結著的存在,這哪像大領導家的孩子?大領導家沒有家事紛爭麽?這是來看新鮮來了?


  林大誌坐在門口,離女兒最近,看到女兒身上的傷心裏也不是滋味——再怎麽說那也是自己閨女,當姑當姑夫的,咋能下這樣的狠手呢?


  伸手把女兒扯下來的西服又給披上了,大姑娘了這座上還有別的人呢。林大誌抬頭看李素珍:“媽,她姑她姑夫這是幹啥……”


  李素珍把大兒子的話截住:“有啥事家去說去。”


  林大誌就不說話了。


  林大誌不說,林歡顏說:“家去說?家去能說出什麽來,家裏要是能說理,我會被打成這樣?咱們找能說理的地方去。”


  拉了拉身上的西服,林歡顏轉頭問吳彩霞:“吳姨,您看我這傷,去分局還是去派出所報案合適?”


  吳彩霞眼珠一轉:“這傷的挺重的,直接分局吧,吳姨陪你去。”


  ——當然是去分局,分局局長就是吳彩霞身後的大樹,她打聲招呼,好照應著啊。


  林家人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雖然張雅涵家在市裏有關係,也能對分局施加影響,可這事兒本就夠丟人的了,難道還真求到張家去?


  而且看張雅涵現在就一臉厭棄的樣子,怕也不樂意管這事兒。


  林鳳英就有點兒慌——雖然在單位在大院撒潑掐尖慣了,可別說是分局,派出所她也沒進過啊。


  還是唐連寬反應快:“歡顏,這事兒倒底是家事,你也沒真怎麽的,就是去了分局報案,最後還能真把我們關起來?都是一家人,這是何必呢。”


  這話倒也是真的,別說是九幾年,到了二三十年後,“家暴”也是個挺難處理的問題,隻要是沒造成傷殘的,都很難把施暴者真嚴懲嘍,多數是說服教育一番也就息事寧人了,所謂的“清官難斷家務事”。


  林歡顏眨了眨眼,思考了一下:“那倒也是,我這點傷倒也不能把你們真關起來,那就不去麻煩人家公安局了。”


  眾人剛舒了一口氣,卻又聽那丫頭說:“那就去你們機電一廠,找你們領導評評理吧。”


  九十年代初,單位對於員工還是相當有約束力的,平日裏從夫妻吵架到不孝父母,有單位的人都是單位負責評判教育的。那個時候連夫妻雙方要鬧離婚,都得先經單位幾輪調節才能去民政局,反倒是沒有單位的人,才會去找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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