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一念原罪> 三十四 傲慢與偏見

三十四 傲慢與偏見

  夜色朦朧,有一道身影,背著吉他,獨自沿街行走。


  誌遠和林青一行人,分道揚鑣。


  最終,他還是沒有與他們一起。


  他想一個人,安安靜靜。


  不是他嫌棄他們的住處簡陋,實在是,他受不了那群人的目光。


  經過冷飲攤的事情後,那群人,看著他,像是怪物一樣。


  他們沒想到,看似斯文寡語的少年,動起手來,會如此殘暴。


  他們的目光裏,有敬佩,但很多的是,害怕。


  既然如此,何必共處一處?

  獨自便好。


  至於那份工作,先去看看,能做就做,不能做也罷,誌遠相信,他好手好腳,會找不到一份工作。


  再者,他也不是為了打工而來。


  此時此刻,誌遠想得很多的是,那群青年大漢的話。


  那一句蠻子,一直在他耳邊徘徊。


  這對誌遠來說,無疑很刺耳!

  連那個給誌遠錄口供警察都說,貴州,窮山惡水,最後,他意識到不對,才沒有把那句刁民說出口。


  這不是排外的問題,也不單是那一群人的問題,而是普遍的一種自以為是的傲慢與偏見。


  普遍的共識中,西南,不但貧窮落後,更是一群山裏的野蠻人的聚集地。


  在他們眼中,那裏的人愚昧,肮髒,影響市容。


  他們已然忽略了,就是他們眼中,這些愚昧的人,遠走他鄉,與家人分離,為他們這些自認為高人一等的文明人,提供了廉價的勞動力,間接帶動經濟繁榮。


  他們已然忽略了,他們站在寬敞明亮的高樓大廈,是他們眼中這群肮髒的人,用汗水和淚水構築而成。


  踩在別人的血與汗,指點江山,說別人愚昧肮髒,來構築自己文明的高牆,這是何等的諷刺。


  誌遠到北京,從北京西站到北京站,這短短的十多公裏,聽到這種話,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誌遠握緊拳頭,悲憤而無力。


  他想到了一個新聞。


  在英國,有一對青年情侶,因為身穿奇裝異服,頭發染得五顏六色,路過一個公園時,被一群年輕人圍毆。


  有很多所謂的文明人,西裝革履,紳士風度翩翩,在一旁冷眼漠視。


  最後,這一對情侶,被人活活打死。


  警察來後,經過調查,這對情侶,身份幹淨清白,隻是穿著打扮與眾不同,僅此而已。


  而那群殺人犯,因大多數人未成年,關了一段時間,大搖大擺地被放出來。


  而他們的父母,不但沒有一點歉意,反而還說,孩子還小……


  誌遠看來,他們不是被那群人殺死,而是被所謂的主流意識,普遍的世俗的偏見殺死。


  無它,隻因他們不是主流,看上去,不是好人。


  潛意識中,他們是異類,異類,都該死!

  這很可怕,因為絕大多數認同這點,覺得本身沒有錯。


  就如同世人看待西南一樣,那裏,是貧窮與愚昧的代名詞。


  喝著別人的血,滋潤自己,反而還說,這群人肮髒……這,就是文明。


  而這些所謂文明的人,占了絕大多數。


  他們從來不問事實,不提根本,他們隻會人雲亦雲,把人從道德的製高點,推進萬複不劫的深淵。


  皆因,別人與他們大多數不同,是為罪,且理所當然。


  “人當自尊自愛,自強不息!”


  誌遠想起阿媽說過的話,現狀,他沒法去改變。


  但是,誌遠相信,總有一天,世人會改變這種偏見。


  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必須得忍受煎熬。


  唯有自尊自愛,自強不息,自身強大了,別人才會另眼相看。


  不自覺地,誌遠抽出一根煙,點燃。


  煙霧繚繞,他的愁緒,漸漸地,隨風而散。


  這時,誌遠才發覺,他,越發喜歡香煙了。


  這的確是解愁的良藥。


  這時,誌遠才想起那個副所長的話,他們所長,竟然想見他。


  誌遠苦笑,用力甩甩頭。


  他何嚐聽不出,那副所長口中,對他們的那個所長可是推崇備至,讚賞有加。


  那是一個少年英雄!

  他也想認識這等人物,然而,派出所,他是不想去的了,誌遠對那裏,有本能的排斥。


  “罷了,有緣自會見!”


  不知不覺,誌遠來到一家酒店門口,這裏,離北京站不遠。


  開了一間房,誌遠衝了個澡,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怔怔出神。


  他想一個人了,一個溫潤如玉的女人。


  猶記得,他一次走進那間琴行,他記得,她笑得好美。


  他第一次摸吉他,也是她手把手教的。


  八年匆匆而過,他長大了,她更美了。


  她把她的身體給了他,還送他一塊表。


  她說,有了時間,就知道方向,有了方向,就不會忘記根在哪裏。


  她的言辭之中,盡是關切與鼓勵。


  他還記得,她的手,很輕,很柔,猶如春風。


  “小芳姐,珍重!”


  誌遠閉上眼睛,進入夢鄉。


  ……


  夜,深邃而寧靜。


  當一縷晨光劃破黎明,遙遠的天際,開始泛白,那懶散漂泊的白雲,漸漸變紅,而後,一輪朝陽從東方升起,她如同一個羞澀的少女,她的紅霞,照亮了北京大地。


  天亮了。


  一扇窗前,有風浮動,輕拍著窗簾,噗噗地響。


  誌遠驀然睜開眼睛。


  瞥了一眼手表,此時,已經七點了。


  拉開窗簾,一縷陽光照在他臉上,很熱。


  天上的那一輪太陽,已經由紅而白,此時此刻,猶如一個風情萬種的少婦,光彩奪目。


  這裏,天亮太早,太陽已經升高。


  “小芳姐,謝謝你!”誌遠俯下頭來,在華貴的手表上,輕輕一吻。


  他不知道的是,這塊表,不但是她給他的禮物,還是她希望的寄托。


  洗漱一番,誌遠提著行李,背著吉他,走出酒店。


  他是九點的車。


  本來想買點早餐吃,但立時想到昨晚打架的場景,誌遠打消念頭,隨意買了一瓶牛奶,喝完之後,他走進後車室。


  “哇,遠哥!”剛找到一個位置坐下,一道熟悉的聲音傳來。


  這是一個少年,和誌遠一般大。


  這個少年,不正是昨晚誌遠幫其出頭的那個少年麽?


  他叫劉大林。


  他看著誌遠,很是興奮。


  “嗯!”誌遠輕輕點頭,沒有多話。


  卻在這時,林青帶著一行人,來到誌遠身邊。


  “狗不理包子,來一個!”林青說道。


  “這不是天津的麽?”誌遠問道。


  “呔,全國各地哪裏沒有?灌湯包,味道不錯,吳兄弟來一個!”林青道。


  “好!”誌遠笑道,拿起一個包子,細嚼慢咽。


  “咦?可以!”誌遠驚喜,再不客氣,把林青手中的包子接過來。


  “哈哈!”林青大笑,“就喜歡你這樣,這樣才好,我們是老鄉,不要客氣!”


  “嗯!”誌遠一口氣吃掉三個包子,回味無窮。


  他,實在餓了。


  在家裏,他的飯量,其實不比鄭勇小多少。


  加上,昨晚,他還沒吃飯。


  “哎,昨晚兄弟在就好了!“林青做到誌遠身邊,歎道。


  “嗯?”誌遠眉頭一挑。


  “昨晚我們住進黑店了!”


  劉大林接過話來,“剛開始我們說好的,十五塊錢一個人,住一晚上,到大半夜,他們忽然敲門,說要加十五塊錢,說什麽衛生管理費,那裏是一個地下室,把我們堵在門口,必須得拿錢才算完事,又去半天的工錢了,要是遠哥在,他們還敢放肆!”


  “你們不會報警?”誌遠目光一寒。


  “我們這些兄弟,隻有我一個人用手機,剛拿出來,就被他們搶走了,直到付錢,他們才還我!”林青說道。


  “走,我幫你們討個公道!簡直欺人太甚!”


  誌遠騰身而起,卻被林青死死拽住。


  “誌遠兄弟,算了!”林青搖頭,“在這裏,我們人生地不熟,不惹事了,出來打工不容易,破財免災吧,這車,也快開了!”


  “不行!”誌遠說道,“要不這樣,你打電話報警,不是為了錢,我們必須爭口氣!”


  “警方已經去了!”林青說道,“我們剛走出來,就看到一個青年,好生英武,對了,昨晚和你談話的那個副所長,就跟在他身邊,畢恭畢敬,好生了得,那些人,見到這個青年,都嚇得戰戰兢兢的!”


  “哦?”誌遠目光一閃,“是他麽?”


  “那你們的錢,拿回來了沒有?”誌遠問道。


  “沒!”林青苦笑,“我們大多數人,都沒身份證,你知道的,北京查得很嚴,我也不想耽誤行程,就算了!你不知道,昨晚那些警察過來,我們都嚇得……”


  “那罷了!”誌遠點頭,“快檢票了,我們上車!”


  “好嘞!”林青大笑,帶著一群人,大包小包,往檢票口走去。


  “以後和誌遠兄弟在一起,沒人敢欺負我們了,哈哈!”


  “那是!嘿嘿!”


  “切,昨晚你們還說遠哥這樣長,那樣短的呢!還說他好嚇人!”


  “那是隨口說的嘛!東北,我來了!”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