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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二叔,二嬸

  夜,漫漫而悠長。


  夜色中,有一匹黑色的駿馬在奔騰。


  馬背上,兩個人,一男一女。


  清風徐徐間,一縷晨曦劃過天際,遙遠的東方,開始泛白起來。


  隨著一聲長嘯,那一匹黑色的駿馬,仿若從黑夜衝向白天……


  天亮了。


  馬背上,那一對男女,他們的身影,也隨之清晰。


  他,劍眉星目,她,清麗脫俗。


  這是一池湖泊,幹淨透明,一如她的眼睛,純淨無暇。


  這時,一隻雄鷹從他們頭頂上飛過。


  兩人的目光,慢慢地,往東方移動。


  他們的目光所落之處,有一輪紅日漸漸升日,它猶如一個羞澀的少女,滿麵紅霞。


  這是朝陽。


  她的輝光,猶如一隻溫柔的大手,輕撫著山川大地。


  朝陽下,東北方向,那裏,有一座山峰,巍峨挺拔,通體赤紅,在陽光下,更是格外的醒目,格外的耀眼。


  “紅色的山峰,赤峰!”陳曦輕呼起來,“遠哥,我們到了!”


  “嗯,到了,我們快到家了!”馬背上,他抱緊了她。


  此時此刻,他們的臉,也是紅撲撲的。


  他抱著她,從馬背上一躍而下。


  “小黑,自己去找吃找喝的,別跑遠了!”輕拍一下馬背,牽著陳曦的手,兩人一起,來到水邊。


  捧起一捧水,吳誌遠打濕了自己的臉。


  水很冰,很涼。


  三天了,與那群可愛的蒙古族人告別,到現在,三天過去了。


  他們穿過了廣袤的牧區,走過叢林密布的林區,跨過百轉千回的山區,一路上,跋涉八百多公裏,終於來到了目的地。


  他們累了,就地休息,無論白天黑夜,以天為背,以地為席。


  渴了,他們飲朝露,餓了,他們食幹糧。


  風塵仆仆,終於到了。


  “真好!”陳曦洗臉梳妝,忍不住笑意。


  從離開婺城起,她一直擔驚受怕。


  隻有這三天,她什麽都不用想,完全放鬆。


  雖然辛苦,但她覺得充實滿足無比。


  這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因為,他在。


  他一直在守護著她,從未離去。


  心底的那一絲憂慮,也隨這三天,也慢慢淡去。


  也許,是她想多了。


  遠哥真的不會離開她。


  “小曦,擔心嗎?”吳誌遠說道,“待會兒,嫂子就來了。”


  “有點點!”陳曦俏皮一笑,坐下身來,靠在誌遠肩膀。


  兩人相依,於湖畔旁,望著湖水滔滔,望著雲卷雲舒,望著東方的驕陽,望著一群大雁往南飛去。


  很靜。


  整個世界,仿若隻屬於他們二人。


  “大雁南歸了,而我們,卻要繼續北上,離家越來越遠……”吳誌遠心裏說道。


  感受到懷裏的柔軟,他心裏一痛。


  他說,她在哪,家就在哪。


  可是,北邊,終究不是他們的家。


  他們的家,在遙遠的西南大地。


  就在吳誌遠黯然之時,忽然間,他的眼睛,一下變得熠熠生輝。


  “來了!”吳誌遠激動,心裏起伏。


  陳曦抬起來,順著誌遠的目光望去。


  那是一輛黑色的越野車,緩緩地,在對麵湖畔停下。


  從中,走出兩個人。


  一個女子,一個少年。


  她,四十出頭,一身黑色長裙,溫柔典雅。


  他,十四五歲,一身西裝革履,竟然有些清秀。


  剛一下車,那女子舉目四望,正彷徨時,她終於看到了誌遠和陳曦二人。


  她驚喜起來,一時間,熱淚盈眶。


  “二弟!”一聲呼喊,透露出濃濃的思念,她,往這邊湖畔跑來。


  黑裙閃動間,她已然撲到他懷裏。


  “嫂子……”吳誌遠聲音哽咽,他的手,輕拍著她的後背。


  這是他的嫂子,朱小雅。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自從那一天,她抱著大哥的骨灰,黯然離去,從此之後,他從沒見過她。


  吳誌遠心神有些恍惚,七年之間,再見時,恍如隔世。


  她依然美麗動人,然而,才四十出頭,她的頭上,已然有些許白發。


  而他,從一個少年,變成了成熟而穩重的青年,卻已經是一個通緝犯。


  “二弟!”許久,兩人分開。


  朱小雅悄然擦去眼角的淚水,撫著誌遠的臉,細細打量起來。


  他長高了,超過一米七了。


  他也長大了,更加內斂與成熟。


  還曾記得,他們認識的時候,他才十五歲。


  那時,他才華橫溢,鋒芒畢露。


  曾幾何時,是他,不動聲色間,將丈夫的數千萬賬款收回來,解決丈夫的燃眉之急。


  曾幾何時,是他,陪伴著自己,一路北上,把丈夫的屍體接回家。


  曾幾何時,也是他,一怒之下,當著警察的麵,搶槍差點殺掉那幾個害死丈夫的凶手。


  七年了,他變了,變成一個通緝犯。


  但他又沒變,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時間,吳誌遠竟然不知道說什麽,悶了半晌,說了這麽一句話出來。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從來很少誇人,絕不會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歡,要他說出這麽一句話來,實在太難得了。


  隨著她的一笑,她的情緒,也舒緩了許多。


  朱小雅慢慢轉過頭來,目光落在陳曦身上。


  霎時間,她的眼睛,閃現出驚異的光芒。


  好一個天生麗質的美人!


  一開始,她對陳曦,心裏還有些複雜,她始終覺得,誌遠如此這般,皆因陳曦而起。


  她甚至有些後悔,當初就應該想法子讓誌遠出國深造,這是丈夫的遺願,如果真出國了,以誌遠的才華與抱負,定然能拚出一個好的前程,更不會成為一個通緝犯了。


  但看到陳曦,她的想法變了。


  這是一個絕代佳人,她不但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的氣質,更難讓自己排斥,甚至,第一眼,朱小雅對陳曦就很是好感。


  那不是她的錯,不是誌遠的錯。


  他們,是身不由己。


  一時間,朱小雅心裏不由得巨痛起來。


  老天何其不公,竟然讓這對神仙眷侶如此顛沛流離,浪跡天涯。


  “小曦,過來……”朱小雅招手,麵露笑容,宛若一個慈祥的長輩。


  “嫂子……”不知為何,陳曦有些忐忑,一瘸一拐,來到朱小雅麵前。


  這是真正意義上,她麵對誌遠的長輩。


  “苦了你了!”朱小雅取出一隻手鐲,拉起陳曦的手,將手鐲套進陳曦的手腕,“真好,和你很配,這鐲子,是你大哥送我的呢,那時,他還還窮,是個小混混,花了一年的積蓄,給我買這隻鐲子,希望你和二弟,幸福一生!”


  “謝謝嫂子!”陳曦輕撫著手鐲,愛不釋手。


  這隻手鐲,是象征著大哥和嫂子的愛情,何等珍貴,嫂子竟然送給她了。


  “別害怕,我們是一家人!”朱小雅笑道,而後轉過頭來,臉色一正。


  “小維,還不過來見過你二叔二嬸?”朱小雅喝道。


  十米開外,有一個清秀的少年,往這邊看了一眼,仿若不情願一般,扭扭咧咧,走了過來。


  “堂堂男子漢,畏畏縮縮的,成什麽樣?”


  吳誌遠冷聲說道,“你在國外,就學到這麽點東西?抬起頭來,哼!”


  顧維心裏一震。


  本能地抬起頭來,下一秒,他看到一雙淡漠水的眼睛,心裏又不由得一顫。


  漸漸地,他目光也開始變得複雜起來。


  對於這個從未謀麵的二叔,其實,一直有所耳聞。


  從小在國外,他就聽父親提起,二叔才華橫溢,文武雙全,是一個傳奇。


  父親死了,被幾個老外打死了,身中十數槍,母親最是無助之時,也是這個二叔,一直陪在身旁。


  之後,母親也長提起這個二叔種種,更是一直誇讚這個二叔,是個英雄。


  而且,最近這段時間,新聞上,經常提起二叔的名字,那些虛偽的媒體,竟然異口同聲地說,這個二叔本事非常了得。


  他一直不信。


  現在,他相信了。


  一個眼神,便能讓他膽戰心驚,這種人物,豈是簡單之輩?

  難怪了,他能殺了那麽多窮凶極惡之徒,難怪了,他能一次又一次逃過警方的追捕。


  他更是看得出來,母親和這個二叔的感情,非同一般。


  可想而知,當時父親和二叔的關係,何等深厚。


  盡管,他們隻相處數月時間。


  他在國外長大,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很難理解,父親和的二叔的義氣是為何物。


  現在,他懂了。


  有一種感情,一言定終生,就像美酒一般,時間越是長久,越是香濃。


  二叔和父親就是如此。


  盡管,父親已經去世多年,二叔依然還想念他,非常想念。


  從二叔方才的喝聲,他便聽得出來。


  難怪了,母親一直說要回來,不隻是為給父親上香,而更重要的是,因為這個二叔。


  他本不想回來,一是母親時常提起,二是,因為一件事。


  近一年來,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來,有一個消息,轟動太平洋兩岸。


  東方,有一個神童,才十歲,就得到各個大學的青睞,高中還沒讀完,世界上,很多知名大學,已經伸出了橄欖枝,招攬這個神童。


  這些知名大學,就包括他一直向往的那所學府。


  他被放棄了,原本,他也收到了招攬。


  但他所向往的的那所大學,竟然出每年數十萬美金,請這個神童前往就讀。


  這是何等的榮耀。


  這個人,叫葉秋夢。


  他不服,要親自回來看看,這個人,到底何等了得。


  但一回來,便聽說了,葉秋夢在一年間,便幫警方破獲了很多大案,讓湘地的犯罪率降到曆史以來最低點,更重要的是,小小年紀,她竟然提出一套理論,說現在的很多法 律章程,有很多缺陷,需要修正與完善,且,她也提出了完善之法。


  前幾天,顧維便進入湘地,想親眼看一下這個絕世天女。


  沒想到,他卻遇到了閉門羹。


  數天前,葉秋夢已然被警方邀請,目的,就是為了抓捕兩個通緝犯,一個叫陳歡兒,一個,便是他眼前的青年,他父親顧長風的兄弟,他的二叔,吳誌遠。


  方才,他在後麵不上前來,不是畏畏縮縮,而是在想,要不要報警,抓捕二叔。


  這對他來說,是天大的功勞,可以把那個神童的比下去,出一口惡氣。


  然而,隨著吳誌遠的一聲暴喝,讓他驀然驚醒。


  他麵對的,仿若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隻猛獸大蟲。


  “在想什麽呢?”這時,一道淡漠的聲音悠悠傳來。


  顧維心裏一寒,再次抬起頭來,下一刻,他看到一張笑臉。


  吳誌遠單手一楊,竟然取出手上的手表,放在顧維手中。


  “我知道你一直在國外,沒見過我,不太習慣!”吳誌遠說道,“這隻勞力士手表,是一個人送我,她變賣了所有的家產,送我的……那一年,我和你一樣大,十五歲……”


  “她說,你長大了,應該有一塊表,有了表,就知道時間,知道時間,就有了方向,知道方向,便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裏,以後,無論你走到任何地方,抬手看一眼表,就能立刻想到,你的家,在哪裏……”


  顧維聞聲,心裏再是一震。


  吳誌遠的話,讓他振聾發聵。


  他一直以為,他的家,在舊金山,現在才想起,他的根,在東北。


  剛一見麵,二叔便給他上了最為深刻的一堂課。


  這是要告訴他,無論何時何地,無論走到哪裏,無論成就高低,都不要忘本。


  想到這裏,顧維不由得愧疚難當。


  母親一直說要回來,他總是以學業為借口,拖了七年,他變得自私自利,已然忘記了母親的含辛茹苦。


  方才,為了和葉秋夢一爭高下,他竟然在想著出賣父親的結義兄弟,他全然忘了,父親的為人準則,大丈夫立於天地間,要對得起親人朋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堂堂正正,問心無愧。


  “你二叔和你說話呢,你啞巴了?”這時,朱小雅不悅起來,“怎麽,不高興啊!”


  “謝謝二叔!”顧維把手表帶起來,“今日教誨,小侄定當銘記於心!”


  “哈哈,好!”吳誌遠大笑,“這才是大哥的兒子,以後別扭扭咧咧的了,要不然,我可得揍你,還有,對你母親好點,男兒當以盡孝為先!”


  “侄兒知道了!”顧維重重點頭。


  “好了,別嚇著他了!”陳曦白了誌遠一眼,走上前來,摘下脖子上的玉觀音,塞在顧維手中,“這是你二叔送我的,多少黑暗的日子裏,是它陪著我,我才熬過來的,希望你以後,平安快樂!”


  “謝謝二嬸!”顧維感動萬分。


  他知道二嬸的事情,更明白這玉觀音對她的意義。


  “這裏不是說話的地方,我們先離開這裏!”朱小雅開口。


  “好!”吳誌遠點頭。


  隨著四人的消失,那一輪太陽,已然升高,由紅而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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