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會是誰?
“秦楓姐,一路順風!”
一處半山腰上,兩個少女,緊緊相擁,許久,許久,兩人依依不舍,鬆開雙手。
看著秦楓,陳曦滿眼羨慕。
她不是羨慕秦楓的家境,而是羨慕秦楓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背著吉他,追尋自己的夢想。
在大山裏長大的她,無時無刻,都想走出去看看。
然而,她還有很多事情,就連安城一次旅行,也是來去匆匆。
此時此刻,她唯一能做的,隻是對秦楓說一聲珍重。
“小曦,我們永遠是好姊妹!”秦楓鄭重說道。
實際上,她心裏也很是不舍。
在陳曦家住了幾天,她對陳曦,算是有個很深的了解。
這段時間,她跟著陳曦,挑水,上山采藥,甚至幫助陳曦的母親打草鞋,時間總是安排的滿滿的,稍微得閑,兩人便在一起看書,彈琴。
她喜歡這樣的生活,雖然辛苦,卻充實。
在這裏,與世無爭,沒有勾心鬥角,這種感覺,真的很好。
這幾天,陳曦一直是笑嗬嗬的,從不抱怨生活,反而覺得,這是恩賜。
這種心態,是她沒有的。
她看到的陳曦,不但樂觀,堅強,還有善良。
這個天生麗質的女孩,有一顆純淨無暇的心。
難怪,所有人都喜歡她,甚至,包括山上的那隻大老虎。
“小曦,你一定要好好的!”怔怔地看著陳曦,許久。
秦楓驀然轉身,背著吉他,鑽進一輛小車裏。
就在她坐上車的一刹那,她再也忍不住,她的眼淚,奪眶而出。
“秦楓姐,你也要好好的!我會努力,總有一天,我到北京找你!”陳曦不停地揮手,那輛小車,卻漸漸遠去,餘下的,隻有一地灰塵。
鳳凰,終究要展翅高飛了。
秦楓的天空,在北京,涼山太小,承載不了她的滿腹才華。
她們不知道的是,此一別,是永別,她們姊妹,終其一生,沒有再見。
陳曦轉身,伴隨著一聲虎嘯,她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群山中。
……
光陰似箭,三年,匆匆而過。
陳曦已然亭亭玉立,頭發已然齊腰,此時的她,像是一株綻放的藍蓮花,聖潔而高雅,清麗而無暇。
三年來,她收到三封信。
一封,從安城而來。
許清告知,陳小芳已經離開了世界,就葬在西水湖畔。
那個傳奇少年,回來了,在陳小芳墳前,坐了一整夜,之後,三年無話。
一封,從北京而來。
秦楓說,她不在電影學院了,轉學音樂,且,會選擇這條路,一直走下去,秦楓還說,她那個小弟,送了她一把馬丁吉他,但卻未曾見麵。
第三封,從北川而來。
姑姑的丈夫去世了,被活埋於一個小煤窯中,賠了不少錢,不過,姑姑不願再續,隻想安心教書,還告知陳曦,她很好,不用擔心。
三封信,貫穿了陳曦整整三年的光陰,三年間,除了學習,就是練琴,日複一日。
而那個夢,那個遙不可及的夢,漸漸地,被她藏在心底,從未對任何人說起。
再過一個多月,就中考了。
她,已經快十七歲。
她沒有多餘的心思,去考慮其他。
她要去成都,從那裏開始,走向世界。
今天是周末,又是回家的日子了。
每個禮拜,她都回家,陪陪父母,這是她最開心的日子。
這不,太陽剛剛升起,她已經收拾好行李,走出校門。
卻在這時,一輛紅色的路虎車,驟然而至,突然停在陳曦麵前。
“嗯?”陳曦秀眉一皺。
這時,那輛路虎車裏,走出一個人。
這是一個女人,年輕貌美,雍容華貴。
“小曦!”剛走出車來,她便歡呼雀躍,向陳曦跑來。
“鍾玲姐?”陳曦一愣,還沒來得及多想,那道倩影,已然緊緊抱住她。
片刻後,兩人分開,相互看著對方,細細打量。
“小曦,你長高了,越來越漂亮了!”
鍾玲搖晃著陳曦,不停地說道,“咯咯咯,再過幾年,就可以嫁人了!”
“你真是鍾玲姐?”陳曦驚疑不定地問道。
這是她在學校裏,最好的朋友。
還記得,許老師的未婚夫袁老師為了救一個學生,不幸遇難時,陳曦想去守靈,就是鍾玲一直陪著她。
所有人都走了,鍾玲卻縮在門角睡著了。
她雖然害怕,卻依然陪著陳曦。
兩人經常一起玩,一起看書,一起練琴。
三年前,鍾玲複讀,再一次中考,那時,陳曦剛小學畢業。
聽說,她考上成都七中了,陳曦還為她高興。
從此以後,鍾玲杳無音訊,陳曦再也沒見過她。
沒想到,今天,她突然來了。
而且,現在的鍾玲,與那時相比,判若兩人。
她不再是那個膽子有點小,在人多時,沉默寡言的少女了。
此時,她儼然成為一個自信而大方的女人。
她開的是名車,全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就連她手上戴的那塊表,最起碼,也值幾十萬。
現在的鍾玲,陳曦的感覺,既陌生,又熟悉。
這三年來,到底發生什麽事了?讓她有如此大的轉變?
她對自己,還是像以前那般親昵,仿若什麽都沒有變,又仿若什麽都變了。
這種感覺,陳曦說不上來。
“鍾玲姐,你沒去成都上學?”陳曦再次問道。
“沒……”鍾玲搖頭,拉著陳曦的手,幾乎是拖著她,走進豪華的路虎車裏。
“這車不錯吧!”握著方向盤,鍾玲說道,“也就兩百多萬!”
“這……”陳曦啞口無言,一時間,不知說什麽好了。
“聽說,伯母身體不太好,找個時間,送她去成都看看,一切消費,我來!”鍾玲繼續說道。
陳曦默然。
能給母親看病是好事,但,她不想接受這種無緣無故的施舍。
再者,母親不隻一次去醫院了,終不見效果,隻能靠中草藥慢慢調理。
“真羨慕你,你一直沒變,一直在做自己!”鍾玲苦笑。
“姐,這三年,你還好嗎?既然沒有上學,怎麽不來看我……”陳曦輕聲問道。
“對不起,小曦!”鍾玲說道,“我騙你了,我根本沒考上七中,讀了兩年初三,還是沒考上,家裏負擔不起學費,隻能選擇放棄了!”
“那你……”
“我嫁人了!”鍾玲笑道,“那天我們分開後,我就嫁人了,我老公,直接開車來學校接我!”
“啊?”陳曦一驚。
“要不然,你以為,這些東西,從哪裏開的?”鍾玲說道,“嫁個有錢老公,就這樣了!”
“可是,你當時才……”陳曦欲言又止。
“才十七歲是吧!”鍾玲嬌笑起來,“人家十五六歲嫁人的比比皆是,我這算什麽,再說,我現在已經滿二十了,上個月剛剛領證,這不?一得閑,就來找你了,開心吧!”
“嗯!”陳曦輕輕點頭,不再多言。
每個人的路不同,也許,這是好事。
隻是,她覺得有些不對勁,具體是什麽,她又說不上來。
“走,早餐去!”鍾玲發動油門,“以前天天蹭你的生活費,現在,我請你,老地方!”
紅色的路虎車,在一聲嬌笑中,緩緩而動,沒多久,在一家小餐廳門口停下來。
“這裏,什麽都沒變,隻是,我們都變了!”
走下車來,鍾玲喃喃自語,而後,臉上立即露出甜美的笑容,“老板,開兩根油條,兩碗稀飯,兩個茶葉蛋!”
陳曦一言不發,默然跟在鍾玲身後,找了個位置坐下。
“嗯,不錯,還是原來的味道!”早點上桌,鍾玲便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吃得津津有味。
陳曦看著她,眼神複雜。
她,始終沒有動筷子。
在一陣沉默中,鍾玲吃好了,微微一笑。
也不管陳曦的神情如何,她自顧自地說道:“還記得我們以前經常唱的那首歌嗎?”
鍾玲說著,不在乎所有人的目光,拿起筷子,輕輕地敲打著桌子,開始輕唱起來:
“春天的花開,秋天的風,以及冬天的落陽。
憂鬱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經無知的這麽想。
光陰它帶走四季的歌裏,我輕輕的悠唱。
風花雪月的詩句裏,我在年年的成長。
流水它帶走光陰的故事,改變了一個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
遙遠的路程,昨日的夢,以及遠去的笑聲。
再次的見麵,我們又曆經了多少的路程。
不再是舊日熟悉的你,有著舊日狂熱的夢。
也不是舊日熟悉的我,有著依然的笑容。
流水它帶走光陰的故事,改變了我們,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憶的青春……”
“光陰的故事!”隨著鍾玲的聲音緩緩落下,陳曦喃喃自語,惆悵萬千。
此時此刻,她終於知道,是什麽變了。
“小曦,你剛才不是問我,三年了,我為什麽不來看你麽?”鍾玲忽然說道,她擼起了袖子。
“姐!”陳曦驚呼,她的眼睛,一瞬間紅了。
她看到什麽?
鍾玲手臂上,滿是傷痕,淤青一塊塊,觸目驚心。
“這就是所謂豪門,一群變態!我身上都是呢!”
鍾玲放下袖子,幽幽說道,“我父親把我賣了,像貨物一樣賣掉,三年來,我天天挨打挨罵,父親從來沒有為我說過一句話,每次來看我,從不問我的死活,像一條狗一樣,在那家人麵前搖尾乞憐,他是來要錢,得錢後,就樂嗬嗬地走了!”
“姐!”陳曦哭了,心痛如刀攪。
“姐沒事!”
鍾玲伸出手來,擦去陳曦的眼淚,“你知道嗎?老天是公道的,他老媽,一年前病死了,而他,上個月剛剛和我領證,你猜怎麽著?他在陽台上晾衣服,一不注意,踩滑,摔死了!現在,這家裏,隻有我一個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了,房子,車子,公司,都是我的了,所以,第一時間,我就來看你,你是我唯一的親人……”
“你!”陳曦睜大眼睛,不敢置信。
看著鍾玲,她不由得毛骨悚然。
她終於知道,是哪裏不對勁了。
“我想接你去我家住!”鍾玲說道,“我們是好姊妹,我的就是你的,你那麽有才華,以後,家裏的公司,我交給你打理,分一半股份給你,你不用辛辛苦苦的上山采藥了,更不用擔心伯母的病,成都治不好,就去北京上海治,不行,去國外……”
“不!”陳曦低吼,不由得地,後退幾步。
“小曦,你……”鍾玲身子一僵,而後,臉色忽然變得煞白起來,慘笑道,“小曦,你也不理我了嗎?我們可是好姐妹呀!”
陳曦咬牙,一言不發。
“罷了,罷了!”鍾玲用力甩甩頭,深深地看了陳曦一眼,轉身而去。
“我的電話,留在桌子上了,有什麽需要,說一聲!”
話音剛落,鍾玲已然鑽進車裏,油門一動,紅色路虎車,消失在陳曦眼中。
“姐,你婆婆,你丈夫,是你謀殺的,對麽?”
陳曦抱著頭,痛苦萬分,“從你的眼睛裏,我看到的是滿滿的仇恨,你叫我怎麽能跟你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