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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又是陳曦

  “因為,她說,她叫小曦!”


  吳誌遠眼中,閃過一絲悲痛,抬起酒瓶,一飲而盡。


  夜色不涼,世間空有人心涼。


  一間毫無特色的酒吧,一個昏暗的角落,兩個男人相對而坐,他們相互很少言語,彼此心照不宣,此時此刻,一切盡在酒裏。


  同是天涯淪落人!

  這兩人,一個是兵,一個是賊,本是生死對頭,事實也是這樣,他們兩人從渝城到婺城,一直糾纏,然而,命運無常,同樣的遭遇,卻讓兩人坐在一起喝酒。


  這家酒吧,叫離人醉,而這兩個男人,是同病相憐。


  他們,都失去了心愛的女人。


  “她對我說,她叫小靜!”


  張逸傑抬起酒瓶,猛灌一口酒,毫無疑問,吳誌遠的話,勾起他的回憶。


  “來,喝!”


  兩人再次舉起酒瓶,輕碰一聲,隨後仰起頭來,把瓶中酒喝得幹幹淨淨。


  不知不覺,原本空空蕩蕩的桌子,擺滿了空瓶子,堆滿了煙頭。


  那顆孤零零的搖頭燈還在繼續不停地閃爍,五彩光芒從他們的臉上掃過,兩人微醉了。


  “原來喝酒的男人,這麽帥!”


  吧台上的女服務員,托著下巴,癡癡地看著吳誌遠,她忽然覺得,此時吳誌遠臉上那道疤痕,有些可愛了。


  “想什麽呢?”臉色一紅,她卻攥緊了手中紅彤彤的鈔票。


  “看你們喝得這麽盡興,肯定真的是好朋友了!放首歌給你聽吧!”


  她嫣然一笑,指間一動,伴隨著一道優美的吉他滑音飄過,一首舒緩的音樂響起,整個酒吧,變得溫柔而迷離起來。


  “!”吳誌遠的身體一僵。


  這首歌,她經常彈,曾幾何時,他牽著陳曦的手,他們一起走在成都的街頭,她對他說,她要永遠陪著他,一世一生。


  這是他們共同喜歡的歌。


  不曾想,成都一別,這成了一個遙遠的夢,每每想起來,吳誌遠就肝膽俱裂,苦痛難當!

  吳誌遠痛苦的閉上眼睛,再次抬起酒瓶,猛灌一口酒。


  當他再次睜開眼睛,卻發現,張逸傑死死地盯著自己。


  “聽說,你吉他彈得很好?”張逸傑突然問道。


  “這首歌,是一個蘇格蘭民謠大師彈奏的,我差遠了!”吳誌遠漫不經心地說道。


  “這是自然的!”張逸傑抬起酒瓶,喝了一口酒,“不過,他肯定不知道一件事情!”


  “什麽事?”吳誌遠目光一凝,他何嚐聽不出張逸傑的話,有言外之意。


  “他吉他彈得再好,也肯定也不知道,琴、弦、能、殺、人!”張逸傑一字一頓地說道。


  他盯著吳誌遠,目光突然變得銳利起來。


  然而,吳誌遠臉色木納,完全沒有一點變化,喝了一口酒,才不鹹不淡地說道:“哦!還有這種事!我倒是孤陋寡聞了!”


  “我聽說,昨天下午,在城南三優幼兒園的胡同,有個黑衣女人,被人用琴弦生生勒死!”張逸傑繼續說道,在他看來,吳誌遠是裝模作樣。


  “哦!”吳誌遠點頭,隨後說道,“這關我屁事!”


  “我還聽說,今晚八點半,也同樣有個黑衣女人,就在這條街的的後巷裏,被人捏破喉嚨而死!”


  張逸傑語速加快,“我還聽說,她們的心口上,都繡得有一株蘭花草!”


  “張逸傑,有話快說,有屁快放!別彎彎拐拐的!”吳誌遠不耐煩起來。


  張逸傑不為所動,繼續說道:“我還聽說呢,今晚這條街,發生過一場械鬥,經過證實,就是在巷子裏被殺死的那個黑衣女人指使的,而他們口中,都提到一個名字,陳曦!”


  “張逸傑,你他媽的什麽意思!”


  “還有呢!”


  張逸傑瞥了吳誌遠一眼,笑了起來,“岑光龍你應該認識吧,楊暮雪你也應該認識吧,巧了,今晚有人準備殺他們,都是同一夥人所為,就是剛才提到的黑衣女人,為此,今晚有兩個警察白白犧牲了!”


  “經過證實,他們都到一個人,都說這背後的主使者,是陳曦!”


  “放屁!”張吳誌遠騰身站起來,怒目而視。


  “放屁?”張逸傑嗤笑一聲,“那你告訴我,昨天下午兩點之後,你在哪裏?今天晚上,八點之後,你又在哪裏?你是什麽時候來這裏喝酒的?”


  “我不是你犯人!別用這種口氣對我說話!”吳誌遠沉聲說道,隨後坐下來,懶散地靠在沙發上,“管好你自己的事情吧,你現在,好像已經不是警察了!先找到你老婆再說吧!”


  “你!”


  張逸傑心裏歎了一聲,他原本是想借助酒性,故意提起陳曦的名字,看是否能從吳誌遠口中,能套出點什麽東西來,現在看來,簡直是白費力氣。


  此人油鹽不進,無救了!

  “吳誌遠,你知道些什麽線索,告訴我,我們可以合作!”


  “合作?”吳誌遠眉頭一挑,“張逸傑,你沒喝多吧!我這輩子最信不過的就是警察!你叫我跟你合作?”


  “我現在不是警察了!”張逸傑搖搖頭,認真說道,“我現在隻想盡快找到我於靜,我想你也是,你也想盡快找到陳曦吧!很明顯,最大的嫌疑人,是歡兒,我們有共用的目標,我們是可以達成一致的!”


  “說不定,她們現在就在一起呢!”


  “你要怎麽合作?”沉默半晌,吳誌遠問道。


  “很簡單,我們交換消息,把知道的坦白講出來!”張逸傑頓了一下,“你也知道,我以前在公安局上班,我的消息來源,不會比你的少,你其實並不吃虧!我們一起搜集證據,將歡兒和陳定海兩人,繩之於法,把於靜和陳曦,一起救出來!”


  “你的想法很好!”吳誌遠深深地看了張逸傑一眼,“不過,你似乎忘記了一件事!”


  “嗯?”


  張逸傑眉頭一皺,“什麽事?”


  “我不是你,我不需要證據的,我認定是誰,就是誰!我隻知道,陳曦在他們手裏,我要找到她,誰也別想阻擋我,任何人!”吳誌遠神色淡然,點燃一支煙,對於張逸傑的提議,很顯然,他拒絕了。


  開玩笑,與警察合作?這簡直是與虎謀皮!他就不信,張逸傑與項雲飛之間,沒有貓膩。


  堂堂一個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說離職就離職的了?而且是在這種關鍵時刻,事情哪有這麽簡單。


  而且,項雲飛何等人物,說不定,他正撒一張大網,等著自己鑽進去了。


  且不論他們的辦事效率如何,就算真的救出陳曦來了,她也未必好過,既然如此,何必呢?

  “這麽說,你不願意嘍?”張逸傑不管吳誌遠作何反應,自顧地說道,“難道你想這樣繼續殺人下去麽?你知道不知道,這是一條不歸路,要是陳曦知道了,又該當如何?她會不會失望?”


  “張逸傑,說話注意點!你哪隻眼睛看見我殺人了?”


  吳誌遠坐直腰杆,張逸傑一次又一次地挑動他的神經,他幾乎已經快忍無可忍。


  剛才是含沙射影,現在直接明說了,在吳誌遠看來,這很不專業,但張逸傑是什麽人,他一清二楚,此人絕對有目的,絕對不會信口開河。


  “殺人犯往往不認為自己是個殺人犯,恰恰以為,這是理所當然!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張逸傑淡淡地說道,“吳誌遠,你做過什麽,你自己清楚!”


  “我當然清楚我自己在做什麽,不用你在這裏一口一句的說教!”


  吳誌遠抬起酒瓶,把瓶中酒一飲而盡。


  “十五歲那年,我到東北,原本是想,打算找個地方,踏踏實實地工作,沒想到,工作的第一天,竟然是在工地上挖死人!”


  吳誌遠聲音變得沙啞起來:“那是一對父子,孩子也像我一般大,才十五歲呢!打井遇到塌方了,被埋在泥沙之下,我親眼看見你,用塔吊,把他們一塊一塊的扯出來!”


  “你知道,處理的結果是怎樣的嗎?”吳誌遠陰惻惻地說道,“那個工地,因為使用童工,罰款三十萬,但那對父子家屬,最後隻得到三萬塊錢的賠償金!”


  “從那時起,我才知道,生命有時候,一文不值!”


  “你想說什麽?”張逸傑眉頭皺起,他不明白吳誌遠為何會說起此事。


  他專門調查過吳誌遠,資料上對他的事情記載的很詳細,但恰恰沒有,十五歲那年,他發生過的事情。


  資料上隻說,十五歲那年,他奶奶過世,他性情大變,離家出走,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裏,做了什麽。


  隻知道,他回家過後,發奮圖強,最後考上了上海的一所知名大學。


  但張逸傑萬萬想不到,他會經曆過這種事情。


  “那時候起,我就深刻的懂得一個道理,人想要活得有價值,就得自強不息,就必須自己去爭取!”


  吳誌遠抬起頭來,直定定地盯著張逸傑:“所以,我愛的人,我自己會去爭取!我不會跟任何人合作,特別是警察!”


  “這就是你殺人的理由?”張逸傑沉聲問道。


  “我隻想找到小曦,帶她回家!僅此而已!”吳誌遠說著,站起身來。


  “酒還沒喝完呢!你要到哪裏去?”


  張逸傑大笑一聲,也站了起來,他的眼睛,若有若無地看著門口。


  “隻是喝頓酒,你至於這樣嗎?”吳誌遠冷聲道。


  正在這時,酒吧大門被人推開,一個魁梧的青年,帶著十幾個人,衝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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