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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敲山震虎

  一場大雨過後,婺城的陰霾,像是被一掃而空。


  此間夜裏,人們已然忘記,婺江上那幾具浮屍。


  也許,他們並沒有忘記,而是對於無關自己的事,大多數人,都選擇忘卻。


  這種事,無非是人們在茶餘飯後,為了增添一點助興的談資,僅此而已。


  城西,小吃街,熱鬧非凡,紛紛攘攘。


  有一道落寞的身影在人群中穿梭而過。


  大街上,他看到了情侶之間的柔情蜜意,他看到了朋友之間的歡聲笑語,他看到了攤位上,老板與服務員之間互瞪著眼睛。


  他還看到了,坐在牆角,一個拉著二胡的邋遢漢子。


  一切都盡收眼底。


  整條街,卻隻有他獨自一人在踽踽而行。


  此時此刻,他才發現,越是熱鬧的地方,他越孤獨。


  他才發現,七月的雨,是酸的。


  他才發現,他與這條街,格格不入。


  想到這裏,他的腳步越來越快,他想盡快逃離擁擠嘈雜的人群。


  毫無疑問,此人便是從烤魚攤離開的吳誌遠。


  僅僅千數米的距離,他仿若已經走了千百個世紀,終於,他來到了街口。


  身影一閃,他鑽進車裏。


  砰的一聲,車門關上,整個世界,忽然安靜下來。


  吳誌遠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我是不是有密集恐懼症?”


  吳誌遠自嘲一聲,點燃一支煙,油門一動,越野車往北而去。


  越野車再出現時,已經來到城北,鄭勇所住的小區門口。


  “哎!”


  吳誌遠輕歎一聲,把車門關上,走上樓去。


  來到門口,他剛把房門打開,一道黑影便向他撲來,直接鑽到他懷裏!


  “小黑!先下來,看我給你帶什麽好東西來了?”


  吳誌遠摸著雜毛狗的頭,把它放下來,拿著一盒熱騰騰的排骨飯,擺在它的麵前。


  小黑搖晃著尾巴,伸出舌頭,舔著吳誌遠的手背。


  “快吃吧!”吳誌遠難得的笑了起來,走進自己的房間。


  房間裏,打掃得幹幹淨淨,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吳誌遠看到這一切,有些恍惚起來。


  這個房間,昨晚有人睡過。


  “夢然姐,你到家了麽?該走的都走了,我也走了!”


  吳誌遠把衣物放進行李包,這時,他又是一陣失神,這個行李包,與今天看到餘多多手裏的,一模一樣。


  吳誌遠的包裏,除了衣物,還有槍,還有一些爆破物品,而餘多多呢?

  不用想,吳誌遠也知道,他的包裏有什麽了。


  終究是時過境遷,物是人非而已,這時候,已經沒有了是非對錯。


  除了這個行李包,床頭上,還有一把吉他,一把隻有三根弦的木吉他。


  記得當初,吳誌遠從渝城離開,在路上,搭上了一輛輕卡車,來到武漢。


  這把吉他,是那個師傅送給他的。


  他當時對吳誌遠說,有吉他在手,人也不會孤獨了。


  吳誌遠從山東到婺城,一直在尋找陳曦,根本沒時間彈,但卻一直帶在身邊。


  “走了!”


  吳誌遠擰著行李,背著吉他,走出房門。


  “汪汪汪!”


  這時,雜毛狗已經把飯盒裏的飯菜一掃而空了,叫了幾聲,來到吳誌遠的腳下。


  “這裏,以後是你的家了!”吳誌遠俯下身來,摸著它的頭,輕聲說道,“別跟著我了,跟著我,還是流浪!”


  說完,吳誌遠把鑰匙放在茶幾上,轉身而去。


  “汪汪汪!”


  雜毛狗追來,卻被房門擋住了它的去路,它嗚咽一聲,已經不見吳誌遠的蹤影。


  吳誌遠走了,沒有一絲猶豫。


  這是鄭勇的地方,不屬於他。


  他原本就沒有打算過,在這裏常住,他不想因為自己的事情,而牽連到鄭勇身上,更何況,鄭勇已經有了秦雨幽。


  鄭勇是他兄弟,應該有他自己的生活。


  他是一頭孤狼,隻適合孤獨行走,他也許需要有人幫忙,但不需要人陪伴,能陪伴他的人,隻有一個,但他卻不知道她在哪裏。


  今天見到了餘多多之後,吳誌遠更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他必須得馬上走。


  車鑰匙他留下了,房門鑰匙他留下了,那隻從渝城一直跟著他的流浪狗,他也留下了。


  他獨自一人上路。


  夜色蒼茫,一個人,一隻行李,一把吉他。


  吳誌遠往南而去,沿江而下。


  看到路麵已經風幹,他隨意找了一張椅子,在江邊坐下。


  “咦?是這裏?”


  吳誌遠有些訝然,不知不覺,他來到了百花街,昨晚,他和張逸傑,還在這裏喝酒。


  正在這時,手機震動響起,吳誌遠拿出手機,赫然,是楊倩梅發來的信息:

  “小勇,今天是我們布依家的六月六,我已經帶著小佳佳回老家來過節了,她很好,我也很好!


  你在外麵,注意身體,注意安全,我們等你,等你帶小曦回家,勿念!”


  六月六,便是六月初六,這是貴州布依族人隆重節日,每到這天,男女老少,都會穿上布依家人獨有的服裝,每家每戶殺豬殺狗,包粽粑,用來祭奠先祖。


  六月六,布依節,隆重的程度,僅次於過大年。


  吳誌遠把信息往下翻,看到了一張照片,楊倩梅牽著小佳佳的手,挽著青白色的花帕子,穿著花邊霓裳,滿麵笑顏。


  照片下麵,有一條備注:大哥哥,你什麽時候回來呀!佳佳想你了!


  “我會回去的,一定會!”


  吳誌遠在心裏說道,把手機收起來。


  他的腦海,浮現出一道清麗淡雅的身影,那個人,也頭挽花帕,著花邊霓裳,正對他微笑。


  “小曦!”


  今天是六月六,吳誌遠對她說過,等她考試結束,他們一起去大涼山,然後帶她回安城,一起過六月六。


  六月六,也是陳曦的生日,她今天,二十歲了!


  吳誌遠把吉他拿出來,在路邊,把餘下的三根琴弦安上。


  “,很久沒彈這首歌了!”


  指尖一動,一道滑音劃破夜空,婺江邊上,空氣也開始靈動起來。


  有人聞聲而來,看見的卻是,一個男人,臉上有個疤,抱著一把吉他,如同神經病一般,在盡情彈奏。


  “我還以為是什麽人呢,原來是個瘋子!”


  嗤笑一聲,聞聲而來的人一哄而散!


  清風不解離人意,隻見路人笑癡人!

  吳誌遠看也不看他們一眼,這是他們共同喜歡的歌。在成都,他曾經牽著她的手,聽著這首歌,走過大街小巷,他們一起走進書店,那時,陳曦對他說,這裏是心靈的驛站!


  他的思緒,隨著悠悠琴聲,隨風而去,飄到不知其未來的遠方。


  ……


  城東,婺江邊上,有一棟公寓,有一扇窗,有一個人。


  陳曦站在窗前,癡癡而望,她望著婺江,婺江浩浩蕩蕩而去,她的心,不知不覺地,飛到了遠方。


  “你在看什麽呢?”於靜坐在床頭,問道。


  “我在看我的未來!”


  陳曦沒有回頭,任憑清風拂麵。


  於靜沉默,她何嚐不懂陳曦?


  她們相識不久,卻惺惺相惜,相同的遭遇,讓她們如同親姊妹一般親密。


  自於靜來到這裏之後,兩人從來沒有離開過這個房間,一日三餐,自會有人送來。


  她們無事可做,除了等待,或者等待著,有人來救她們,或者等待著沉淪,等待著墮落。


  她們無力向命運呐喊,唯有等待,等待新生,或者,等待死亡!


  也因此,她們也放開了,幾乎無話不談,她們也明白了彼此的遭遇。


  然而,陳曦永遠是陳曦,不一樣的陳曦。


  她沒有認命,哪怕隻有一絲機會,她也不會放過,她一直在想法子逃走!


  她站在窗前,看的是未來,也是希望。


  “你總是這樣站著,對你的腳上的傷不好!”於靜無奈地歎息一聲,拿著一件外套,披在陳曦身上。


  “於靜姐,今天是六月六,他告訴過我,要帶我回家的!”陳曦終於回頭,她握緊了於靜的手。


  “放心吧!他們會找到我們的!”


  於靜安慰著陳曦,其實,她心裏也沒底,隻怕那個人找到她時,她不知道變成什麽樣子了!


  其實,她也是在安慰她自己。


  “我今天二十歲了!”陳曦嫣然一笑,“聽他說,他彈吉他很好聽,可惜我一直沒聽過呢!”


  “你想說什麽?”餘靜明顯看得出陳曦的情緒變化,她來這裏之後,第一次見到陳曦的笑容。


  “歡兒一天沒來了,這是一個機會,不是麽?”陳曦轉過身來,看著於靜,認真說道。


  “你是說?”


  餘靜目光一閃,她懂陳曦的意思了,她想逃走,可是……


  想了想,她搖搖頭。


  她深知歡兒的可怕,那個人,表麵春風拂麵,心裏卻如同一座冰山,冷酷無情。


  她相信,張逸傑會來救她,但她不敢,不敢逃!

  “姐!我們不能坐以待斃!這樣下去,不知道我們還能不能等到他們來了!”陳曦扶著餘靜的肩膀,沉聲道。


  “可是……”餘靜還是搖頭。


  “姐,你聽我說!”陳曦搖晃著她的肩膀,“我們必須得逃,這樣才有希望,我一個人不行,我需要你幫我!我有把握逃出去!”


  “你真有把握?”餘靜也開始意動起來了,深吸一口氣,“你想怎麽做?”


  “門口不是一直守著兩個木偶麽?你沒發現,他們每次送飯進來,都盯著我們看不停,一定是很久沒碰女人了!恰好今天是我生日!”


  陳曦目光閃動,明亮起來,伏在餘靜耳邊,低聲說道:“我們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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