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抄詩
作為老牌且手中握有實權的大佬,在朝堂上的楊恭仁比起杜如晦、房玄齡之類的新貴自然是毫不遜色。
要是能夠跟楊恭仁接觸到,隻要有心經營一番,想跟房玄齡杜如晦接觸也是或早或晚的問題。
那麽,該怎麽跟楊恭仁接觸上呢?
今天突然想起來,白日裏楊嘉賓剛剛自己搭話的時候,便已將自己引薦給楊恭仁作為籌碼,引誘自己吟詩。
而且他好像也答應了此事一定會跟楊恭仁說。
一開始齊諧沒把楊嘉賓的承諾放在心上,他原本就不是來參加春闈的,自然沒有多掛念。可此時,楊嘉賓的承諾頗有些可利用的地方。
春闈可以不參加,但是楊恭仁倒是不可不接觸了。
此時是初唐科舉考試,還沒有後世那樣嚴格按照考試成績劃分等級。
留有了不少前朝舉薦的風氣,而且此時也有不少應試之人會在考試之前,將自己的寫的詩詞文章整理出來提前送給主考官,博得一個好印象。
原先的齊諧,詩才、文采雖然都算得上不錯,但在但要放在全國範圍內,恐怕隻能算是中等。
而此時的齊諧卻已今非昔比。
不說別的,單單是他腦子裏存的唐詩,便並足以驚動楊恭仁。
雖然才學一類,此時的齊諧依舊沒有。甚至因為某些記憶的丟失還不如前身,但隻是詩詞一項就足以吊打曆史上各路大神前一千年、後一千年。
那麽自己是要開始抄詩嗎?
作為一名土地公,齊諧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還有靠作弊抄詩詞才能達到目的的一天,不過此時也已經顧不得那麽多了。
唐朝的詩詞是在盛唐以及時期才開始蓬勃發展。詩詞上所謂的“初唐四傑”也都是貞觀末期以後才出現的人物。
而至於真正初唐時期,武德或者貞觀年間,此時的詩風大多是繼承了前朝奢靡浮誇的風格。
自己這個時候拋出幾首詩,震驚詩壇什麽的暫且不說,震驚一下楊恭仁是綽綽有餘了。
那麽此時該做些什麽事呢?
齊諧肚子裏的詩詞自然不少,這得益於九年義務教育的結果。
但是也並不是所有的詩都可以用在此處。
齊諧作為一名書生,戰場自然是沒去過的,那麽他便不應該做出那些征戰沙場的詩詞。
再比如此時正是處於建國初期,一般情況下也不能描寫國破家亡的場景。
這與大環境不符。
這樣的話,像杜甫的詩詞基本上便不能用了。
不過,就算是拋開這些,剩下的詩詞也足夠他用的了。
說幹就幹,齊諧從床上爬起來,打算把自己記憶中能記住的詩詞全部抄下來。
好與不好,何用與否,等寫完了再判斷。
從儲物袋中取出硯台、毛筆。
然後齊諧便愣住了。
他沒有紙。
夭壽。
剛才光顧著興奮,他直接忘記了,在這個世界,紙還不是一般商品。
受到造紙術技術的限製,此時的紙,尤其是寫字用的宣紙,還是相當貴的東西。
按理說,一首五言絕句加上詩名不過二十餘字,就算是七言律詩,也不過六十字。要是用後世的鋼筆或者圓珠筆,一本《唐詩三百首》幾張大紙也就寫完了。
可偏偏,齊諧手裏沒有鋼筆。
有的,隻有毛筆。就算是齊諧用再細的筆,想要在一頁紙上也寫不了幾首詩。
改進造紙術?
齊諧腦海裏不由冒出這個念頭。
很快,他便打消了這個想法。
這就好比後世想要吃雞蛋,就打算建一個養雞場一般。
不切實際。
首先齊諧沒有造紙這方麵的技術。
雖然他大約清楚造紙的流程,也大約知道造紙用的材料,可真要他實驗出來,他又哪兒來的資本?
更何況,他沒有時間。
發明創造不是一拍腦袋就能做出來的東西。
每一項發明,尤其是對後世影響深遠的發明,又有哪一個不是經曆過無數時間的洗禮才成功的呢?
就算是齊諧有積累千年的經驗,最多也不過是後續縮短改良的時間。
想要從無到有,耗費的時間至少要以年為計量單位。
造紙術是不可能了。
齊諧心裏否定了這個想法,心思卻也活絡了起來。
既然紙不能改,那麽改造筆呢?
要不然,造鋼筆?
想想後世的鋼筆構成,齊諧再次打消這個想法。
造紙術如果說隻是改良,還有一定可行性的話。
而鋼筆內部的結構,以這個時代的技術水平,又怎麽做得出來?
鋼筆pass,那便做炭筆吧。
齊諧仔細琢磨了一遍,覺得這個方案倒是可行。
出門叫來旅店裏的夥計,吩咐他去廚間取一些炭條來。
順手又給了夥計幾枚銅板。
夥計應聲而去。回來的時候,手裏端著慢慢一簸箕的木炭。
齊諧哭笑不得,也怪自己沒有跟人家說明白。
道過謝後,齊諧從簸箕中取了些細長的炭條,讓他把剩餘的木炭送回去。
隨便找了一本書卷,齊諧迫不及待地拿起炭條在書卷的背麵劃拉。
他這個舉動要是被別的人看到,必然會痛心疾首地譴責他一番。
在這個時代,惜字如金、惜紙如金。
除了節儉以外,更多的是對書本、紙張的敬畏之心。
齊諧知道這其實是一個好觀念,可他畢竟是來自新時代,對此卻依舊沒有太多的敬畏之意。
可惜,炭條雖然能把手染得烏黑一片,卻根本沒辦法在紙上劃出一條清晰的字跡來。
齊諧知道,後世常用的鉛筆,筆芯的主要成分是石墨和黏土。
雖然石墨和木炭本質上是一類物質,可性能終究是不同的。
這個時代,又上哪兒去找大量的石墨呢……
齊諧心裏又是一陣氣餒。
扔掉手裏的炭條,齊諧盯著書案上的硯台發呆。
對了!炭條不能用,應該可以用鵝毛筆吧!
前世看電視劇,那些講外國古代的,手裏都掐著一管鵝毛筆寫信。
騷氣地不行。
小時候的齊諧還特意從池塘邊尋了些鵝毛,做過一些。
那種筆當然不如圓珠筆好用。
當時的齊諧圖了個新鮮後便將做好的鵝毛筆拋於腦後。
現在回想起來,鵝毛筆雖然不是很好用,至少還是能用的。
想到這裏,齊諧再次興奮了起來。
再次出門喊來夥計,讓他去給自己尋摸幾隻又長又租的鵝毛。
夥計捏著齊諧遞過來的幾枚銅錢,滿臉迷惑的回到廚房。
這個書生,還真不是一般的古怪啊!
齊諧也不管這夥計心裏怎麽想,回到房間後,興衝衝地坐到書桌旁,開始琢磨著記憶中的詩句。
雖然不是十分確定能不能用得上,但隻要有用到的可能,便需要提前備好了。
在唐代詩人中,齊諧最喜歡的無疑是李白。
李白也是齊諧能夠背過的詩詞最多的詩人。
所以,優先要記下的,便是李白的詩。
其次是一首《春江花月夜》,這也是一首絕佳的詩。後世的聞一多甚至對這首詩有過一句評語叫“孤篇蓋全唐”。
最主要的是,這首詩,齊諧能從頭到尾的背誦下來。
“春江潮水連海平……”
固然有一些字是不確定的,可能偶爾也有兩句忘記了。
但那麽長的詩,隻要把其中最著名的句子寫出來,也便是勝利了。
等夥計再次在門口敲門的時候,齊諧的腦子裏已經有不少詩詞在腦海中浮現了。
找出一本《論語》,齊諧把書卷打開,然後翻出來書的背麵。
這個時代的紙張相對後世要厚不少。這樣也有個好處,就是在紙後麵不會有墨跡滲透出來。
《夢遊天姥吟留別》
《行路難》
《春江花月夜》
……
一首首或長或短的詩句出現在紙張上。
一直寫到深夜,齊諧才長長地舒出一口氣。
說起來,自從經曆過土地廟村的一場屠殺後,齊諧的“身體素質”明顯好了不少。
當初南華老人也說,自己這是經曆過積累了十年香火擊刷後的身體。其強度與韌性可想而知。
就算是今日奔波了一天,經曆了無數的事端,甚至還喝了不少酒,如今又在房間裏,用一支極不順手的筆,伏案寫了半宿的詩詞。
而身體,竟然沒有特別的疲乏。
齊諧心裏不由得一陣興奮。
當初剛剛得到身體的時候,齊諧一直為自己絕少感受到饑餓感而頭疼。
而現在,他卻絲毫沒有這方麵的憂慮。
雖然用積攢了十年的香火換取這一副軀殼,實在有些得不償失,但能夠得知這具軀殼比自己預料的還要好,齊諧的心裏也難免會有些高興。
這就好比後世人買盲盒,雖然花了大價錢也沒買到自己想要的手辦,但是意外收獲了不少雖不珍貴但一場精美的物件。
這種喜悅之情還是很讓人陶醉的。
而且,齊諧在默寫詩歌的時候也注意到。原本有一些自己本來已經記不清的詩,稍稍冥思想一陣,居然還真的能夠回憶起來。
這就好像是在自己的腦子裏添加了一個“搜索引擎”,隻要把關鍵詞輸進去,不一會兒便能得到記憶中的答複。
甚至,這些記憶原本是不應該記住的。
比如在圖書館隨手翻到的某一頁書,比如上學時候,旁邊的同學隨便與旁人的閑聊……
這是齊諧以前從來沒有過的體驗。
他實在是有些新奇。
前世常常從各種渠道得知,人類的大腦是如何如何的有潛力,現在看來,這還真的不是“磚家”胡亂瞎掰的。
興奮之下,齊諧一度有通宵達旦碼字的衝動。
不過,他思索之下,還是暫時放下了這個打算。
自己的身體具體是怎麽回事,這個回頭還是問一問南華老人才算靠譜。
這會兒萬一用腦過度,那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該休息的時候休息,勞逸結合,這才是正常人應該做的事。
吹滅了油燈,齊諧用夥計送來的水洗漱完畢。
回床睡覺。
……
第二天,齊諧早早便醒了過來。
看著窗外蒙蒙亮的天色,齊諧不由得伸了個懶腰。
雖然睡得時間不長,但他身體依舊精神飽滿。
應該睡了有兩個時辰吧。
齊諧稍稍琢磨了下時間。
重新伏案而坐。
既然暫時沒有更好的辦法,這兩日便把抄詩這件事當成個正事來幹吧。
《兵車行》
《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錦瑟》
……
齊諧不由得感歎,自己實在應該多感謝那九年義務教育。
如果不是那些年的埋頭苦讀,又哪兒來自己如今的走筆如飛?
粗粗的一卷書,齊諧用了不到一整天的時間便用完。
具體有多少詩齊諧一時之間還真有些數不過來了。
寫詩的時候,齊諧是按照後世的寫作習慣,從左到右,一行一行寫的。
而且用的都是簡體字。
這樣一是因為順手,二也是齊諧有意為之。
這些內容,其實有相當一部分是“不容與世”的。
他可不想因為這一卷“詩集”,引來什麽不必要的麻煩。
雖然是這樣,但齊諧還是有些不放心。
理論上來說,自己用鵝毛筆寫的字是在背麵,確實不容易被人察覺。而且又是簡體字,又是標點符號的……
一般人看來無疑都是些“鬼畫符”。
但也不排除被某些才思敏捷之輩看到,參悟透其中的關竅。
所以齊諧並沒有把這卷書跟其他的書放在一起,而是用一小段布匹包好了,放在了儲物袋中。
因為原本的書是《論語》,作為一名書生,能這麽珍而重之地對待《論語》,無論是誰都挑不出毛病來。
把書收拾好,齊諧這才走出旅店。
此時,已經是接近午時。
齊諧晃晃腦袋,深吸一口氣。正打算去客棧的大堂裏尋些簡單的吃食。
剛走進大堂,便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來。
“齊兄,你果然也起得晚了!”
說話的是楊嘉賓。
“楊兄。”齊諧連忙轉身,對楊嘉賓道了個揖。
既然打算傍上楊家這棵大樹,齊諧對楊嘉賓的態度自然比昨天好了不少。
楊嘉賓也不以為意,仍舊熱情四射。
也許在他看來,一起吃過了飯,齊諧對他的態度有變化更是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