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麥田守望
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長篇,雖然隻有十幾萬字,它卻在美國社會上和文學界產生過巨大影響。1951年,這部小說一問世,立即引起轟動。主人公的經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大中學生的熱烈歡迎。因為這部小說道出了他們的心聲,反映了他們的理想、苦悶和願望。家長們和文學界也對這本書展開廠爭論。有認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對生活的認識,對醜惡的現實提高警惕,促使他們去選擇一條自愛的道路;成年人通過這本書也可增進對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認為這是一本壞書,主人公讀書不用功,還抽煙、酗酒,搞女人,滿口粗活,張口就“他媽的”,因此應該禁止。經過30多年來時間的考驗,證明它不愧為美國當代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小說”之一。現在大多數中學和高等學校已把它列為必讀的課外讀物,正如有的評論家說的那樣,它“幾乎大大地影響了好幾代美國青年”。
本書以主人公霍爾頓自敘的語氣講述自己被學校開除後在紐約城遊蕩將近兩晝夜的經曆和心靈感受。它不僅生動細致地描繪了一個不安現狀的中產階級子弟的苦悶仿徨、孤獨憤世的精神世界,一個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會的虛偽和做作。霍爾頓是個性洛複雜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顆純潔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對那些熱衷於談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對校長的虛偽勢利非常厭惡,看到牆上的下流字眼便憤憤擦去,遇到修女為受難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對妹妹菲芯真誠愛護,百般照顧。為了保護孩子,不讓他們掉下懸崖,他還渴望終生做一個“麥田裏的守望者”,發出“救救孩子”般的呼聲。可是,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極反抗,還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發泄、易衝動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讀書,不求上進,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煙、酗酒、打架、調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覺得老師、父母要他讀書上進,無非是要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他認為成人社會裏沒有一個人可信,全是“假仁假義的偽君子”,連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師,後來也發現可能是個同性戀者,而且還用“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那一套來教導他。他看不慣現實社會中的那種世態人情,他渴望的是樸實和真誠,但遇到的全是虛偽和欺騙,而他又無力改變這種現狀,隻好苦悶、彷徨、放縱,最後甚至想逃離這個現實世界,到窮鄉僻壤去裝成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二次大戰後,美國在社會異化、政治高壓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壓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來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書主人公霍爾頓實際上也是個“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現的“反英雄”,隻是他還沒有放縱和混亂到他們那樣的程度罷了。
麥田裏的守望者之所以能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很重要的一點還由於作者創造了一種新穎的藝術風格。全書通過第一人稱,以一個青少年的口吻敘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見所聞和行為舉止,也以一個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虛偽麵目和欺騙行徑。作者以細膩深刻的筆法剖析了主人公的複雜心理,不僅抓住了他的理想與現實衝突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緊緊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點來表現主人公的善良純真和荒誕放縱。小說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識流”,兩者得到了巧妙的結合。在語言的運用上,本書也獨創一格。全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鋪直敘,不避瑣碎,不諱隱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語和俚語,生動活潑,平易近人,達到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讀者更能激起共鳴和思索,激起聯想和反響。
我不在乎是悲傷的離別還是不痛快的離別,隻要是離開一個地方,我總希望離開的時候自己心中有數。
要不然,我心裏就會更加難受。
“簡直什麽也不知道,”他重複了一遍。就是這個最叫我受不了。我都已承認了,他卻還要重複說一遍。然而他又說了第三遍。“可簡直什麽也不知道。我十分十分懷疑,整整一個學期不知你可曾把課本翻開過哪怕一回。到底翻開過沒有?老實說,孩子。”
“你約略看過,嗯?”他說——諷刺得厲害。
“你的,啊,那份試卷就在我的小衣櫃頂上。最最上麵的那份就是。請拿來給我。”
來這套非常下流,可我還是過去把那份試卷拿給他了——此外沒有其他辦法。
“我們從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關於埃及人的課。在自由選揮的論文題裏,你選了寫埃及人,你想聽聽你說了些什麽嗎?”
埃及人是一個屬於高加索人種的古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帶。我們全都知道,非洲是東半球上最大的大陸。
我隻好坐在那裏傾聽這類廢話。來這一套確實下流。
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種鱉腳的倒栽蔥姿勢。他就隻能跳這一種姿勢,可他自以為非常了不起。他這人全是肌肉,沒有腦子。嗯,那天晚上約琴出來的就是這麽個人。我實在沒法理解,我發誓我沒法理解。我跟琴比較熟了以後,就問她怎麽會跟亞爾.派克這種喜歡賣弄的雜種約會。琴說他並不喜歡賣弄。她說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樣子好象有點兒同情他,而她也決不是在裝模作樣。她真是這個意思。女孩子就是這點好笑。遇到那種地地道道的雜種——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隻要一跟姑娘們提起,她們就會說他有自卑感。也許他確有自卑感,可在我看來這也不能構成他不成為雜種的理由。那種姑娘,你真不知道她們心裏是什麽想法。有一次我介紹羅蓓塔.華爾西的同房間姑娘跟我的一個朋友約會。他的名字叫鮑伯.魯濱孫,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為自己的父母難為情,因為他們說話土裏士氣,而且並不怎麽有錢。可他不是個雜種。他是個挺不錯的家夥。不過跟羅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點也不喜歡他。她對羅德塔說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認為他自高自大腦理由,卻是他偶爾跟她提起自已是辯論會的負責人,就是那麽件小事,可她就認為他自高自大!姑娘們的問題是,她們要是喜歡什麽人,不管他是個多下流的雜種,她們總要說他有自卑感;要是她們不喜歡他,那麽不管他是個多好的家夥,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們都會說他自高自大。連聰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旁邊還坐著位太太,在整個混帳電影放映時哭個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許會以為她這樣做是因為她心腸軟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邊,看出她並不是軟心腸。她帶著個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電影,一定要上廁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規規矩短坐著。她的心腸軟得就跟他媽的狼差不離。那些在電影裏看到什麽假模假式的玩藝兒會把他們的混帳眼珠兒哭出來的人,他們十有九個在心底裏都是卑鄙的雜種。我不開玩笑。
我旁邊的一個家夥正在用甜言蜜語一個勁兒哄騙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聲聲說她的那雙手很象貴族。差點兒笑死我了。
接著我又想起他們整整一嘟嚕人怎樣把我送進一個混帳公墓。墓碑上刻著我的名字,四周圍全都是死人。嘿,隻要你一死去,他們倒是真把你安頓得好好的。我自己萬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媽的希望有那麽個聰明人幹脆把我的屍體扔在河裏什麽的。怎麽辦都成,就是別把我送進混帳公墓裏。人們在星期天來看你,把一束花擱在你肚皮上,以及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人死後誰還要花?誰也不會要。
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我知道在墓地裏的隻是他的屍體,他的靈魂已經進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樣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裏。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麽,所以隻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那倒挺不錯,嘿。而且也挺好笑。你隻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麽他們就幹什麽。
“別去撕它。他幹嗎要推你?”
“我不知道。我揣摩他恨我,”老菲芘說。
“我跟另外一個叫西爾瑪.阿特伯雷的姑娘在他的皮上衣上塗滿了墨水什麽的。”
“那可不好。你這是怎麽啦——成了個小孩子啦,老天爺?”
“不,可每次我到公園裏,我走到哪兒他總是跟到哪兒。他老是跟著我。他真讓我受不了。”
“也許他喜歡你。你不能因此就把墨水什麽的——”“我不要他喜歡我,”她說。接著她開始用一種異樣的目光瞅著我。“霍爾頓,”她說,“你怎麽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