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燈火闌珊
第二天起床,頭隱隱作痛,像沒有休息好,吳若初想,大概是昨晚大腦皮層太過活躍了
梳洗,下樓,一家三口吃過早餐。兩個保姆忙前忙後,想趁著先生太太在家的時候多表現,頭頂的水晶吊燈被擦拭得一塵不染,腳下的天鵝絨地毯無比光鮮平整。
吳若初作為家裏的女主人,卻沒有注意到保姆們此時的殷勤,她如在神遊,就連杯子裏的酸奶是她最討厭的桔子味也沒有嚐出來,簡直白費了保姆們的一片冒犯之心。
送走了丈夫和孩子,吳若初步行來到工作地點,徐徐在辦公桌前坐下,一麵等候遲到的小曹,一麵準備迎接今天的第一位客戶。
這家“燈火闌珊”尋人事務所的創立者是聶瓊,開設這麽一個機構的初衷並非為了賺錢,也並非助人為樂,隻是為了消磨婚後無聊的光陰。
吳若初深諳這種無聊,她在五年前嫁入聶家,頗不適應豪門貴婦的生活,平時家裏除了照料芊芊,其餘的事情都由傭人包辦,沒有任何東西需要她來打點,芊芊上幼兒園後,她更是閑得發慌,決定出去工作,可是聶鼎的母親邱燦華堅決反對兒媳婦在外拋頭露麵,隻允許吳若初到聶家的夙達船運集團謀個一官半職。
吳若初謹慎地拒絕了,因為她知道,如果自己去了夙達上班,成天跟董事長邱燦華打交道,一定會被逼瘋。
這時聶瓊提議,“不如到我的事務所來幹,前一陣兒有個助手被挖走了,我正愁沒人替補呢!我跟你說,這工作輕鬆著呢,每天聽聽淒美的愛情故事,可有意思了!”
於是吳若初便來到了這家奇妙的事務所,邱燦華看在聶瓊的麵子上就沒有再幹涉。
沒多久,吳若初就摸清了事務所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其實不難,隻要懂得幾分人情世故,對愛情有些研究,也就能夠勝任了。吳若初有過的感情經曆幫了她不小的忙,很快,她就成為了這間玩票性質的事務所中的唯一主力。
“燈火闌珊”事務所不尋找失蹤人口和逃犯,那是警察局的事,也不尋找神秘人物,那是偵探們的事,更不做人肉搜索,那是網民們的事。唯一受理的隻是那些失散於塵世的人們想要找回彼此的迫切願望。
首先,委托人必須坦白說出自己的故事,然後,事務所便帶著這個故事去尋訪他要找的人,安排雙方見麵。
如果被尋找的對象不同意見麵,事務所隻能對委托人說抱歉,並且分文不取,絕不會透露被尋找者的地址。
如果雙方順利見麵,皆大歡喜,事務所收取的報酬也不是一筆小數字。
聶瓊算是個挺愛錢的人,她出身聶家,從小錦衣玉食,飽讀詩書,本該對金錢視如糞土才對,所以二十歲那年,她曾計劃跟一個窮小子私奔,誰知私奔前夕,窮小子被聶瓊的父母用兩百萬元買通,識趣地遠離了聶瓊,獨自跑了。
聶瓊大病一場,隨即洗心革麵放聲冷笑,安安分分地過著她養尊處優的日子,對金錢表示無限的信任和嘉許。
三十歲那年,聶瓊聽從父母之命嫁給了一名對聶家生意大有助益的富商,此人姓段,據說在黑-道也頗有幾分威信和地位。
出嫁後,聶瓊吃喝玩樂幾年,終於膩了,便創辦了“燈火闌珊”事務所,憑她縱橫四海的人脈、處處埋伏的眼線,就連犄角旮旯裏的一隻螞蟻都得給她找出來,做這生意她虧不了。
這家事務所雖然辦事效率不錯,名聲卻並不在外,聶瓊從不打廣告,比起聶家和她夫家的產業,它無非是一個過家家的玩具,僅用來解悶而已,巴不得客戶少一點,多了的話太累人,每天聽一兩個故事也就夠了,千萬別聽出審美疲勞來。所以她的客戶通常都是輾轉了好幾個人的口與耳,才知道有這麽個機構,托個關係,找個介紹人,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來到這裏,期盼著能與故人重逢。
有的委托人甚至是死者,他的子女捧著骨灰抹著眼淚帶來一份遺囑,遺囑上寫著要尋找某某某參加葬禮,以慰藉在天之靈。
聶瓊懷著獵奇的心態檢閱這些千姿百態的故事,那津津有味的模樣就差叼根牙簽了。
她一邊查看銀行卡上委托人打進來的數字,一邊高談闊論未來的發財之路,“我跟你們說,如果我有朝一日把這些愛情故事集結成冊,高調出版,絕對震驚文壇啊!到時候,我光是賣個書都要數錢數到四肢不夠用了!”
聶瓊就是這樣,毫不掩飾她的拜金主義,總說自己名字裏有個“窮”字,注定五行缺錢,所以這輩子都必須不停撈錢,縱然聶家和她夫家的財富多如洪水,也不能緩解她的這一症狀。
吳若初嫁到聶家後,覺得這個大家族裏最好相處的人就是聶瓊,丈夫聶鼎雖然善解人意、盡責顧家,平日裏卻抹不去一種心事重重的疏離——這點倒是和吳若初有些相似。而聶瓊對身邊的每個人總是一副爽朗的樣子,既有名門閨秀的氣度,也有市井女子的辛辣,在哪裏都別提吃得多開了,賺點錢還不是分分鍾的事?
當然,就算聶瓊能耐再大,也總有失手的時候,否則早就被政-府派去尋找外星人了,對於那些改名換姓、著意隱藏身份的人,聶瓊是無論如何找不到的,每當這時,她就會非常沮喪,因為她想看的愛情故事就這樣爛尾了,人找不回來,就無法得知故事的結局到底是大團圓,還是虐心收場。
事務所偶爾也會接到一些極其怪異的案例,比如妄想症患者要尋找自己虛構出來的人物,再比如今天這位,看上去三十多歲的窘迫男子,好像是聶瓊老公那邊介紹來的,混過黑-道,不知因為怎樣的殺人罪入了獄,剛剛出獄,就望眼欲穿地過來了,想找當年和自己生死與共的一個女人。
吳若初和小曹雲裏霧裏地聽著男子的敘述,好半天才搞懂他要找的其實就是當年他親手殺掉的人,他正是因此被判入獄十年。他在委托人的椅子上局促地扭了扭,神誌不清地說著他夢見那個女人一直在監獄外麵等他,可他出來後,卻找不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