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異樣
叮!金閃閃已下線。
政哥:“嘿嘿,小樣,還敢跟我鬥!”
小葉子:“政哥流弊!政哥威武!”
把金閃閃氣下線的政哥有些飄飄然,本以為會收到群員們吹捧的他,卻隻看見了葉凡的消息。
政哥:“嗯哼?其他人呢?”
平平無奇李劍仙:“應該在看小說吧!”
政哥:“????”
看小說?
能看什麽小說?
下一刻,群裏的人瞬間反應過來。
邪神醬:“你在偷窺!!!”
廢天使:“這個無恥的hentai真的沒有人能製裁他嗎!!!”
柊娜娜:“咳咳咳,偷窺真的不好……”
看著她們激烈的反應,群裏的男性怎麽會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這種辣眼睛的東西,竟然真的會有人看???
叮!財富密碼已下線,始作俑者葉凡羞恥捂住了臉。
群聊氣氛一瞬間變得詭異起來。
平平無奇李劍仙:“說起來,新群員怎麽沒來?@群主大大。”
這新的一個月都快過去一半了,不僅是新群員沒來,群主也整天整天的潛水。
如果不是她改了群規,大家都要懷疑她是不是出意外嗝屁了。
政哥:“我也期待好久了,新群員。”
廢天使:“你期待的是紅包吧。”
政哥:“嘿嘿!也就一點點了。”
秦夢瑤望著群聊是真的不想說話,正所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一開始隻有她們幾個人的時候,雖然窮,但是自己對水群還是十分上心的,動不動就開車,口嗨,可謂是樂趣無窮。
可是,經曆了李唯安帶來的富足生活,想換什麽就換什麽的日子,現在又回到窮的叮當響的日子。
修煉資源沒了,想要的法寶也沒了,那還有興致水群。
群主大大:“心情不好,今年都不想拉人。”
小葉子頓時眉頭一皺:“今年?是一整年都不會有新人嗎?”
魯魯修也是眉頭一皺,如果是這樣的話,不能算很壞,也能算很好。
一年不來新人意味著進度會慢很多,同時他們也擁有了更多的準備時間,趁著這一年時間好好發展發展。
哢嚓
正扣字打算好好問一下關於新人的事,李唯安耳邊突然傳來一聲熟悉的聲音。
抬起手一看,一枚戒指上的裂紋正不斷地擴散著,很快就遍布了整個戒指,然後在他眼中化作了灰灰……
哦!
又變強了……
李唯安拿起果汁喝了一口後,淡定的換上了新戒指。
不用修煉也能不斷地變強,這要是讓其他人知道,還不知道多羨慕。
但他的內心卻毫無波瀾,絲毫不為所動,仿佛一切本就如此,戒指快沒了也不著急,力量提升了也不慌亂,隱隱覺得世界毀滅了就毀滅了。
愧疚感,負罪感以及憐憫之情,這些自己一直背負的東西……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消失的?
不知道!
又或者,自己本就是這樣?
一陣微風帶著園子中的花香吹過,李唯安享受的閉上了眼,身體順勢往後一靠,久違的陷入了思索中。
無敵的自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認真用腦子來想問題了,想要什麽,想做什麽,僅僅是一句話的事。
思考毫無意義。
追求也毫無意義。
即便是說想要尋找那些老鼠,可自己真的需要追回那微不足道的控製力嗎?
李唯安心裏很清楚,自己想要找到他們根本不需要這麽麻煩,真一門心思想要奪回權柄,不過是簡簡單單的一句話。
比起力量,自己更希望他們能依靠這竊取的權柄,讓自己打發這無聊的時光。
叮!你收到一條私聊消息。
柊娜娜:“大佬,我想問一下,你那裏有沒有增加壽命的辦法?”
另一個世界,柊娜娜此刻已經離開了孤島,帶著孤島上還活著的學生們潛入了城市中。
有超能力的幫助,小心謹慎一些,避開委員會的追捕並不是難事。
但難的是小滿……經過幾次戰鬥,為了救治同學,小滿消耗了大量生命力。
加上小滿修煉天賦不太好,久久都未踏入練氣境,娜娜隱約猜到小滿或許挺不了多久了,情急之下隻能找這位群裏大佬幫忙。
她相信,隻要李唯安願意幫忙,小滿一定可以得救。
平平無奇李劍仙:“有是有,但對於普通人的效果都不怎麽好。”
比起自帶天賦,自帶傳承的其他種族。
人族從來都隻是一個弱小且平凡的種族,肉身脆弱不堪、對世界的認知也隻能通過各種轉換公式偏向理解。
大量靈氣不僅不會幫助凡人,反而會成為負擔,讓本就不堪重負的身體器官,瞬間衰竭然後導致死亡。
李唯安上次帶著咖百璃,去救的那位磐峰親傳弟子的母親,不就是這樣情況嗎。
還有劍峰那位差點立地成仙的天之驕子,就是這樣天賦的人,在沒有功法前過度吸收靈氣,都變成了廢材。
靈氣本身是無害的,在整個北鬥界,唯一會自動屏蔽靈力的隻有人族而已。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人族經過無數歲月的進化,為了活的更久,對於空氣中靈氣的威脅,他們進化出的解決辦法。
就是主動抗拒!
大部分靈氣都會被身體表麵隔絕,剩餘進入體內的,會經過身體器官處理排出體外,基本保證了無害。
修仙者,為何稱為逆天之舉,因為第一步就是要打破這項禁錮,這項他們自己所選擇的禁錮。
所謂的修仙界天驕,也就是身體沒有這種屏蔽靈力侵蝕,或者屏蔽效果較弱的。
這類人雖然修煉快,但如果他們無法踏上修行路,等待他們的隻有體弱多病外加英年早逝。
某種意義上,其實對靈氣抵禦能力更強的人,也就是毫無任何修煉天賦的人,他們才是真正被大自然眷顧的天選之人。
而那些沒有抵禦靈氣侵蝕能力的人,一修煉就突破,沒有任何瓶頸,本質上並不是什麽天驕,他們隻是為了活下去,不得不逆天而行。
當然,如果可以自己選的話,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會選擇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