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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殺人案

  銑頭的頭像比對結果出來了,經孫運秀辨認,確認無疑,此人實名趙顯龍,男,42歲,四川南川縣人,無犯罪前科,在陽明縣有一套住所,住於城中心地帶開源小區的3號樓8樓,米月即帶人前往抓捕,卻已人去樓空,鄰居反映,這房間很久沒有住人了。


  “根據孫運秀交代,他們的幾次交接都在省城,這夥人不在縣城,那一定就在省城,我們已把他的照片和身份證號碼發各交通卡口,公安檢查站,各高速公路收費站,發現這些人即扣留,我就不相信,他們會成天貓在家裏不出門。”


  米月集中精力查金碧*****,試圖以此查出吳重九的社會關係。金碧*****就在城東區的曲河村,地處東河路與三葉路十字路口西南側,有四層樓房和兩層地下室,四樓為住宿,三樓為K歌廳,二層為棋牌室,一層及地下室為洗浴按摩室。娛樂城的四周,是一塊人口十分密集的地方,出租的房屋最多,居住的外地人居多,在娛樂城不到一公裏的地方,還有一處貨運車輛集散點,每天有成千上萬輛的入城運貨車在此裝卸,潮湧般的人流、車流、資金流,使金碧*****生意一直十分紅火。


  金碧*****從開業到現在,一度換過三個老板,第一個老板叫張有道,黑龍江人,開業後,自認為與相關頭頭腦腦打得火熱,膽子就越來越大,縱容賣淫嫖娼吸毒,最後導致有人在娛樂城吸食毒品致死的命案,被判刑3年;第二任老板何大川,本市人,倒是守規矩,不敢胡來,卻因經營不善,麵臨倒閉,卷鋪蓋走人,娛樂城的一名負責保安的經理,叫王必成,四川人,他來接手,沒想這保安卻不簡單,重新換了一批自己的親信,又開始玩擦邊球,不到半年,生意又紅火起來,經營了五年,這王必成卻神秘失蹤,娛樂城關門停業,十天後,1月14日,在王必成住所半島花園的平潭水庫發現了他的屍體,被定為“1.14”案,案子至今未破。


  那一年,是負責“1.14”案的副支隊長夏曉明退休,米月剛任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的日子。


  “1.14”案一直是籠罩在東州市刑偵支隊的一團陰雲,至今未散,對當時即將退休的夏曉明來說,這是他的一塊揮之不去的心病和一輩子難以抹去的遺憾。夏曉明退休後,誰也不再負責受理此案,它仿佛像一塊燙手的山芋,沒有人敢伸手接它。


  米月沒有參與“1.14”案,她當時隻是負責打拐案的偵查員。


  王必成死亡現場的平譚水庫建於1958年,麵積約2.2平方公裏,因周圍風景秀麗,近年來,房地產商便在水庫周圍大興土木,建造了半島花園、湖光水色花園、翠亭園等別墅區,共有別墅樓及居民樓8千多棟,把一座水庫圍在了別墅區中心,其中半島花園最大,有別墅樓4000多棟,王必成的屍體位於其居住的半島花園A區八街11棟別墅旁邊的平譚水庫裏,這裏沿庫有一條樹林行人道,是元月14日上午有人來此散步時發現的,屍體打撈上來時,王必成上身外著藏青色夾克,黑色毛衣,內衣是一件深紅色棉料襯衫,夾克內右側口袋有一部蘋果手機,著一條黑色西褲,保暖內褲,係一條黑色牛皮腰帶,西褲右側口袋有一錢包,包內有1200元的百元人民幣、40元十元幣及3元一元紙幣,身份證,以及三**商、建行和農行的銀行卡,共有存款80多萬元,錢包夾內一有女孩相片,初步鑒定為其女兒照片,身上無明顯外傷,經屍檢,呼吸道有吸入的水庫水藻等水汙物,係溺水至死,血液內有酒精殘留,死亡時間在元月4日清晨5至7時之間。


  “1.14”案件沒有突破的主要原因,是沒有收集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物證,案發現場距離王必成的住所半島花園A區八街11棟別墅不到200米,王必成的房間,已多次被鍾點工打掃,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痕跡物證。隻是通過走訪調查,判斷人不是自殺,但是否酒後失足落水或他殺,都不能確定。


  “1.14”案案發期間,正是吳重九在娛樂城工作期間,米月現在要查娛樂城中有關吳重九的線索,就得先詳詳細細弄清楚“1.14”案。


  展現在米月麵前的 “1.14”案案卷,有上百份案卷數千條線索記錄——


  王必成,男,1965年3月出生,初中畢業,四川峽州市成渝縣廣合鎮沽西村人,1983年在東州市成川建築工程公司做工,之後在市公安局當保安,2001年在金碧*****當保安經理,2008年任該娛樂城部總經理,法人代表,王於1994年與廣西百色的一名農村女青年顧小玲結婚,婚後生育一女孩,於2008年離婚,女兒由前妻撫養,王與前妻之後未再婚……。


  李華婷,女,1979年出生,廣西田西人,高中畢業,2004與同村人李洋結婚, 2006年離婚,2008年為娛樂城副總經理,為王必成未婚妻……。


  劉素素,女,1988年出生,山西台源縣人,大專畢業,2008年在金碧*****工作,為娛樂城會計,已婚,生育一女……。


  謝小樂,男,黑龍江伊化人,1979年出生,高中畢業, 2008年為金碧*****歌舞部經理,未婚,……


  吳重九,……


  ……


  王必成死亡的當晚,在半島花園王的房間內,有兩個女人,一個是李華婷,另一個叫張小冰,是王必成娛樂城中的歌舞小姐,藝名叫蓋妮。


  米月看夏曉明對李華婷的詢問筆錄:

  ……


  問:“你怎麽能肯定王必成不是自殺?”


  答:“他怎麽會是會自殺!他還約我同他第二天去深源市,那裏有一家娛樂城開業,請他去捧場,行程都安排好了。他也不可能是失足落水,他會遊泳,經常進行遊泳鍛練,他怎麽會被淹死?”


  問:“元月3日那天下午,你們倆人打完高爾夫球後,去了哪裏?”


  答:“晚上我們一起吃過飯,飯後他就出去了。”


  問:“說得具體點,怎麽吃的飯,吃什麽,他飯後出去幹什麽?”


  答:“打完球後,我們去了一家湘菜館吃晚飯,當時他點了一盤剁椒魚頭,一盤紅燒牛腩,一盤青菜,一碟韭菜水餃,他還在車上拿出一瓶紅酒,他酒量不大,那天晚上他也沒有喝幾口酒,說要開車,我們倆人共喝了不到小一半,那瓶酒我還把它放回了車上。吃飯時,他接了一個電話,我聽不清對方在說什麽,他隻是說了句,知道了,馬上就來,就掛了電話,吃完飯後,他把我送回半島花園房門口,自己就開車走了。”


  問:“你當晚回到房間裏,出去過沒有?”


  答:“回到家,就坐在沙發上,想看會電視,沒有想到看了不到十分鍾,就昏昏沉沉睡了”。


  問:“有誰作證?”


  答:“我單身一人,在自己的房間睡覺,還有誰來作證?”


  問:“之後他與你聯係過沒有?”


  答:“其實,平時他要是很晚不回家,我都會打個電話問問的,我那天不知怎麽搞的,偏偏就喝了酒!一回到家就睡了,就睡得那麽死!要不然,我要是打個電話問問,也許他就不會死!”


  問:“你既然說他不是自殺和失足落水,那你想想看,有誰可能會殺他?”


  答:“還有誰,一定是李洋!”


  問:“李洋是誰?”


  答:“我的前夫,我與他離婚,是因為他身邊有了別的女人,還不隻是一個,那時他有公司,有錢,我為了與他離婚,淨身出了家。後來我認識了必成。李洋後來公司倒閉了,沒有錢了,身邊的女人也離開他了,他便要與我複婚,被我拒絕,有一次來公司找我,我不在公司,李洋同必成打了一架,李洋當時說過,看他哪天不弄死他。”


  問:“除了你說的那個李洋,王還有其他什麽仇人或同行對手沒有?”


  答:“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知道的,就這些。”


  問“王必成平時有晨練的習慣麽?”


  答:“從來不會,他一般會在晚飯後出去散步或去遊泳館遊泳,時間一個小時左右,晚上睡得晚,早晨一般要到九點鍾左右才起得來,起來後吃過早餐,才到娛樂城去。”


  ……


  米月查到,李華婷提到的當晚吃飯時向王必成打電話的那個人,是王必成的前妻舅,此人叫顧傑,男,42歲,廣西百色人,在東州一家家庭裝修公司工作。


  查閱詢問筆錄:


  ……


  問:“你把當時向王必成打電話的事說一遍。”


  答:“當晚約他在清香茶館見麵,是來談他女兒王麗麗的事,王麗麗很快要中考了,必成想給我妹小玲一筆錢,接麗麗到身邊的東州市念書,本來小玲還在猶豫,可是王必成出手大方,一開口就是一百萬,這必成不談這麽多錢還好,一說到出這麽多錢,小玲反而不願意了,說是好像把女兒賣給他了,這個事,就沒有談成。”


  問:“你與王必成什麽時候分手的?”


  答:“12點10分,記得他看了看表,說,這事以後再說吧,時間不晚了。我也看了看表,才知道這個時間,我送他到了門口,看他自己開著車走了。”


  問:“車上還有其他人沒有?”


  答:“沒有,車停在茶館一側的路邊,我送他到了車邊,看他開的車門,車上應該沒有其他人。”


  ……


  查閱李洋的詢問筆錄:

  問(亮出王必成的照片):“認識他嗎?”


  答(看了照片):“這不是王必成嘛,剝了皮我也認識,他怎麽了?”


  問:“他死了。”


  答:“死得好,這種人就該死!”


  問:“你這麽恨他,你跟他見過幾次麵?你們很熟嗎?”


  答:“怎麽不熟,熟得很!奪妻之恨,還不恨!老天有眼,這是報應!”


  問:“可是據我們了解,你前妻是在與你離婚後,才認識的王必成。”


  答:“她的鬼話你也信?她早就瞞著我和那王八蛋勾搭上了。”


  問:“你最後一次見王必成,是在什麽時候?”


  答:“最後一次,就是同他打架的那一次,有幾個月了,大慨三個多月了吧,那王八蛋下手狠著呢,我要跟他拚命時,他就叫來保安,要不然,我會吃虧嗎。”


  問:“元月3日晚上和4日清晨你在幹什麽?”


  答:“元月3日晚上……怎麽,你們懷疑是我殺的他?”


  問:“回答我的問題,1月3日晚上和4日清晨你在幹什麽?”


  答:“你們是不是聽那**說是我殺的那王八蛋,天理良心……”


  問:“你少說別的,你隻說那天晚上你在幹什麽?”


  答:“元月3日……哦我記來了,是元旦放假的最後一天,晚上我在火車站拉客,那天是去外麵度假回城的人多,我拉客賺些外塊。”


  問:“拉客?拉什麽客?”


  答:“我沒有了工作,總要混口飯吃,我有台車,放在家裏閑著也是閑著,有時無事,就去火車站,或汽車站去跑個黑車,撈幾個錢。”


  問:“你從幾點拉到幾點?有誰作證?”


  答:“拉了幾趟,到了深夜2點多鍾,我就回來了,有誰作證嘛,哦對了,車站有個保安過來查我的車,我說是來接朋友的,我還送了他兩盒紅雙喜煙。”


  問:“是什麽時候的事?記得保安長的樣子嗎?”


  答:“記得,記得,什麽時間嘛,哦,大概晚上1點鍾左右。”


  問:“回到家後,你幹了些什麽?”


  答:“回家之前吃了個夜宵,喝了瓶啤酒,回到家時,快2點了。”


  問:“在哪個店吃的夜宵?”


  答:“就在我家對麵,我常去,那老板娘認得我,我們都叫她外號夜來香。”


  問:“回家後還幹了什麽?”


  答:“還能幹什麽,睡覺呀,一睡睡到了十點,還是被老歪把我吵醒的。”


  問:“哪個老歪?吵你幹什麽?”


  答:“就是一個小區的朋友,趙世外,他還能吵我幹什麽,找我打麻將唄!”


  問:“你說你3日晚上兩點到次日十點在家睡覺,有什麽人作證?”


  答:“我也想找一個女人陪我睡,給我作證,我找得著麽!”


  ……


  查閱張小冰的詢問筆錄:


  ……


  問:“知道我們為什麽來找你嗎?”


  答:“我昨天才知道,他死了。”


  問:“你什麽時候到這個娛樂城工作的?”


  答:“差不多一年多了吧。”


  問:“認識王必成有多長時間了?”


  答:“就是他把我帶到娛樂城的。”


  問:“你說說元月3日至4日的情況。”


  答:3日是元旦放假的最後一天,大概是下午4點多鍾,我先給他打的電話,說我晚上有時間,他說,那你晚上來我家吧,你等我的電話,我去接你。到了晚上12點多鍾,他來歌廳接我,到了他家,進房間客廳一看,是華婷姐正躺在沙發上睡覺呢,我還輕聲埋怨說,你家裏有人在家,還要我來這!他說沒事,她醒不來的,不管她,後來我們就去了樓上臥室。完了後,我洗了澡,讓他送我回家,他說,明早再走吧,我是看華姐在,擔心被她發現,堅持要走,他後來叫了一輛出租車送我回的家。”


  問:“你們私自相會,為何不在娛樂城,還要去他家?”


  答:“他說了,娛樂城那地方,身邊到處都是人,人多嘴雜,反而不便。”


  問:“他每次都是叫出租車送你回家嗎?”


  答:“他如果沒有喝酒,就會自己開車送我回來,他說那天他喝了點酒,深夜路上車少,擔心警察查。”


  “他開車來接你的時候,就已喝了酒。”


  “是呀,當時路上車多,一般查不到,深夜車少,很容易被查到。”


  問:“你在王必成房間,發現什麽異常沒有?”


  答:“沒有,隻是我問過他,華婷會不會醒來,他說,我們就是搞得天翻地覆,她也醒不來。我問為什麽,他說,因為我晚上要去他家,他就在華姐晚上喝酒時,在她的酒裏放了安眠藥。”


  問:“你出來是什麽時候?”


  答:“大概是淩晨2點多鍾了吧,具體記不清了。”


  問:“你回家後都在幹什麽?”


  答:“我回到宿舍,宿舍裏住有4個姐妹,她們都剛下班,說好了我請客,出去吃夜宵,我們就去了附近一家火鍋店吃火鍋,還喝了些啤酒,喝到差不多三四點的樣子,就回來睡覺,一睡睡到中午12點多鍾,平時都是這樣子的。”


  問:“你回家後,與他電話聯係沒有?”


  答:“我一到家,他給我發來了一條短信,就是三個字:到家沒?我也回了兩個字,到了。”


  ……


  米月似有所悟,她想到了王玉山的死,那也許是在王的一夜風流之後,死了女人的手裏的。


  可是,這個張小冰,卻沒有作案時間,手機有信息可查,不會有假,而王必成的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張小冰有不在場的證明,何況,也看不出張小冰有殺害王的動機。


  米月整整一夜功夫,看完了案卷內她認為是重要的人物線索案卷,雖然沒有發現與吳重九相關的線索,但她還是不禁感歎前輩們為此案所付出的心血,但她又從內心深處為他們遺憾,費盡這麽多的心血心機,卻在數百人中都沒能找出涉及到殺害王的作案動機、時間和相關證據。


  米月覺得,在她看到的涉及的這麽多人中,她還得再重新認識一下這個張小冰,她甚至懷疑,這個張小冰,與殺害王玉山的那個神秘女子,會不會有某種聯係。


  要找張小冰,先得再找胡玉,米月覺得,都是歌舞廳裏的姐妹,她不會不熟悉這個張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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