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你得收留我啊
原來他知道的還不少。
我想繼續打聽下去,“還有更嚴重的?不會吧,你怎麽知道啊?”
馮建森忽然就警覺了,“算了,你那邊怎麽樣?”
我也敷衍道:“你也知道的,現在一提到這件事啊,個個都跟見了瘟神一樣,誰也不肯出手,我也隻能是繼續想辦法啊!”
馮建森頹然,但也沒再說什麽。
在那段時間裏,原本平靜的錦城,像是被投進了一塊巨大的石頭,一切都開始變化。
劉瑞君始終也沒有被放出來,在我聽到的消息裏,她的罪名正在一點一點的加重。
我的生活倒似乎風平浪靜,這所有的事情,在這個時候,看起來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是,那背後的盤根錯節,跟我的關係實在太大,每一件事,都跟我脫離不了幹係。
我依然在平靜中拍戲,回家,早睡早起。
夏初的陽光,把我從睡夢中喚醒。
我似乎還沒意識到冬天是怎麽過去的,忽然就已經夏天了。
還沒有到上班的時間,但我已經開始習慣早起了,多餘的時間哪怕是看看書也好。
等我準備出門的時候,習慣性的在樓上往下看了一眼,忽然就看到了樓下停著一輛熟悉的紅色車。
我從這個角度看不清車牌,但是看這車型像是邵吉米的。
我愣了一下。
不會真的是他過來了吧?
我就站在樓上,試著叫了一聲,“吉米?”
那紅色的車果然按了兩下喇叭,就好像在答應我似的。
我立即抓起包包,跑下了樓。
我跑到車前,車窗已經搖下來了,邵吉米坐在裏麵衝我笑。
“你怎麽來了?”
邵吉米露出一口白牙衝我笑,“以後每天我接送你上班吧?”
我伸手打了他一下,“什麽意思啊?怎麽弄得我跟總統出行似的,保鏢還得好幾個?”
我平時大部分時候都有齊安跟著我,所以我覺得我挺安全的。
也就偶爾的,有時候齊安不知道去什麽地方了,我有時候需要自己打車。
但這種情況很少。
至少在我去上班的路上,齊安都在,現在邵吉米又跑來了,我倒覺得我這樣的陣勢,有點太誇張了。
邵吉米撇撇嘴,“我說了,你可不能嫌棄我。我是來求你的,這不是,求人總得有點求人的樣子是不是?所以我想著,那我天天來接你上下班吧……”
“你說,想求我什麽?”
邵吉米咳嗽了一聲,“我家樓上的那個鄰居搞裝修……”
哦,嫌鄰居搞裝修太吵啊?
不過,也不對啊!
“他搞裝修不是應該白天搞嗎,你白天又不在家,有什麽大不了的……”
邵吉米看了我一眼,“不是,關鍵是他弄那什麽地熱,給弄漏水了,現在我家就跟水簾洞似的,都沒法住了!叫他收拾好,他答應是答應著呢,也沒見動作,我又每天忙著拍戲沒時間跟他掰扯這事……”
我聽明白了。
“哦,那怎麽辦?”
邵吉米有點討好地把臉湊過來,“能怎麽辦啊!所以我這不是來求你嗎,宛姝,要不你收留我幾天吧,等他弄好了我馬上就搬回去……”
額,這……
我還沒說話呢,邵吉米又連忙說道:“要不我給你洗衣服做飯……”
我才不信他做的東西能吃呢。
邵吉米這家夥我還不知道嗎,他自己家裏的廚房就是開放式的,一炒菜就得弄得滿客廳裏都是菜味。
反正他平時也不怎麽做飯,就算是做飯也就煎個牛排煎個雞蛋之類的,然後做個三明治什麽的,最多燉個湯,根本不會做油煙比較大的中式飯菜。
至於洗衣服,我家有洗衣機,又不用手洗,那算什麽啊!
這家夥分明就是想賴到我家來住的。
不過,以前他也收留過我啊,看在我們的閨蜜情上,我也不能拒絕他。
但是我跟他開玩笑,故意說道:“什麽呀,不就是漏水嗎,那也不能滿屋子都漏,漏到沒法住人吧?我才不收留你……”
邵吉米知道我故意那麽說的,他一臉的孩子氣,“宛姝,你不會真狠到叫我去睡天橋底下吧?不行,你這樣會失去我的,我跟那些睡天橋的搶地盤,搶不過可怎麽辦?”
他那一張混血的臉,在這麽故意皺著臉撒嬌的時候,我最受不了了。
我隻好答應他,“好好好,答應你就是了!”
反正我爸也不住我這裏,還空了兩個房間都可以住。我家位置雖然沒有他家好,但是空間還算寬敞的。
邵吉米高興起來,過了一會兒,忽然又說道:“劉瑞君的事越鬧越大了你知道吧?”
我當然知道,因為就是我自己把事給鬧大的,隻不過因為我覺得邵吉米和這件事沒什麽關係,我也不想把他給扯進來,所以我也就沒怎麽跟他說過這件事。
我點點頭,“鬧大了也好,我正好可以看看有什麽漁翁之利可以撈。”
邵吉米又說道:“我還聽說一件事,劉瑞君的案子,好像牽涉到了馮建森,搞不好都得判刑……”
“嗯。”
在他說之前,我確實沒有仔細想這事,但他一說,我立即覺得這事完全有可能。畢竟,馮建森跟著劉瑞君也不是一天半天了,自從呂怡歌去世以後,他沒有可以利用的人了,就開始自己走門路了。
隻不過,他一個做業務員的,卻不好好想想怎麽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怎麽把自己變成公司的骨幹,卻專門的去想這些歪門邪道,呂怡歌在的時候他讓呂怡歌去傍劉瑞鵬,後來呂怡歌不在了,他就親自去傍劉瑞君。
他這個往上爬的方式,也是沒誰了。就這樣的,他還不早晚都得翻車?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劉瑞君做的那些事,他總不可能推個一幹二淨吧?
判刑我看他也是活該,就從他說那些可憐的受害女孩子的時候,那種隻顧著自己的自私態度,我就覺得他受什麽樣的懲罰都是活該。
從一開始,我在他們馮家的時候,他們母子兩個那麽對我,而且企圖侵占我的房子和所有財產,那個時候他就很該死。也是那時候我自己沒有什麽本事,所以才讓他逍遙法外了。
要是換個厲害點的人,那個時候就應該讓他吃牢飯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