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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總要付出代價

  黎姐進來的時候,低頭叫了一聲“林小姐”,好像對於我的存在沒有絲毫的意外。


  沈熙淩看了我一眼,“是我叫她來的,你不是想拍照麽,兒子也在更好了。”


  小家夥見到我,也很興奮,張開兩條胖胖的小胳膊直往我懷裏鑽。


  這段時間一直不得見,在看見他的瞬間,我整顆心都像是融化了一般,一時間完全看不見旁人了。


  好一會兒,我才注意到沈熙淩已經坐到客廳的沙發裏去了,我抱著寶寶連忙坐過去,沈熙淩於是伸開胳膊摟著我,我一手摟著寶寶,拿出手機來,尋找最甜蜜的角度。


  找了幾次,總覺得不是把我的臉拍得太大,就是把沈熙淩拍得腦袋太小,怎麽看都不對勁。


  “我來。”沈熙淩實在看不下去了,拿過手機,他胳膊長,很容易就找到了合適的角度,哢擦一聲,幸福定格。


  照片上的一家三口看起來很甜蜜,男人含情脈脈,女人笑靨如花,連寶寶都很配合地咧開小嘴笑了。


  說來可笑,從前我們恩恩愛愛的時候,好像從來沒有刻意拍過這樣的照片。而現在我們的感情早已分崩離析,卻拿著這樣的照片,到處炫耀,還要惹得人人羨慕。


  照片拍得很好,我剛想拿著手機起身,沈熙淩卻按住了我,“等會,我再拍一張吧。”


  他拿出他自己的手機,重新調整了一下角度,我和配合地擺了一個萌萌噠的手勢,再拍了一張。


  角度合適,表情恰到好處,大概沒有人能看出來,這是一對已經離婚的假夫妻。


  照片拍完,我的任務也就完成了。現在我本應該馬上起身走人,可是太久沒有見到我的寶貝了,我忍不住要多抱他一會兒。


  沈熙淩也不催我,他就坐在旁邊看著我們,表情變幻莫測。


  夜已經深了。


  無論如何,送君千裏終須一別,我知道今日依然無法把寶寶帶走,即便是骨肉,也不得不暫時離開。


  我叫了黎姐過來抱寶寶,“我該回去了。”


  沈熙淩自己也不張羅睡覺,他就這麽牢牢地盯著我,我總不能留在這裏住吧?


  沈熙淩卻一把拿過我放在沙發上的手機,順手劃了幾下,“好,既然你想要的東西都已經拿到了,那麽我們現在來談談條件吧?”


  “啊?”


  我說他今天怎麽那麽配合呢,一句難聽的話都沒說,原來後手在這裏等著呢。


  我就知道,他不會那麽輕易讓我的手。


  手機在他手裏,我不答應的話,他肯定不會給我,我今天拍的那些就白費了。


  我隻好坐下來,“你想要什麽?”


  沈熙淩笑了笑,看起來態度相當的溫和,但是眼神,卻讓我覺得有點可怕。


  他的黑眸如同一個黑洞,仿佛能吞噬我眼前所有的光明。


  “剛才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我覺得挺好。不過,既然你也不願意跟我複婚,不喜歡當我太太,那就當我情人好了。”


  他似笑非笑的,伸出手來,非常輕佻地捏了一下我的下巴,隨後手落下來,在我胸前按了一下,似乎在感受按下去又彈起來的手感。


  又是一場新的羞辱。


  我苦笑了一聲,“沈總,放過我真的有那麽困難嗎?”


  “林小姐,做人不應該那麽貪心的,明白嗎?既想要我配合你,幫你,又什麽都不想給我,不想付出,這世上哪有那麽便宜的事情?”


  他擺出一副談生意的架勢,笑得理所當然。


  談生意這種事上頭,我完全不是他的對手。


  他剛才喝過一點酒,帶著微醺的氣息,伸手把我摟過來,“其實,給我當情人,也不虧待你。明年我打算投資一部片子,這麽好的資源,當然……優先可著我的情人,你說是不是?”


  我的身體有些僵硬,下意識地掙紮了一下。


  沈熙淩冷笑了一聲,“林宛姝,你不要不知好歹。既然合同已經簽下了,我告訴你,即使不是我,也會有別人。你不想跟我,不會是想跟那些大腹便便的禿老頭子吧?”


  我有那麽一瞬間的懵逼。


  今天簽合同的時候我隻想到公司給我帶來的優勢了,隻想著一定要好好把握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卻沒有想過別的。


  上一次章姐努力勸說我,軟磨硬泡地叫我去沈熙淩的房裏,告訴我這是“潛規則”,如果我真的和沈熙淩徹底翻臉了,她又叫我給別人“潛規則”,我又能怎麽樣?

  如果我不聽話,合同在她手裏,我又沒有辦法去簽別的公司。我簽的時候掃了一眼合同,好像規定了違約金條款,如果解約,就需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


  靠一部戲小火了一把,之後卻被長期冷藏,一輩子都沒有出頭之日的藝人,也大有人在。


  我如果不想重蹈這種覆轍,就必須聽話。


  我又把自己給送到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境地了。


  我低著頭沒說話,沈熙淩笑了,“怎麽,想明白了嗎?給我當情人,跟你的合同一樣,也是十年為限。十年之內,你不能跟別人結婚。”


  十年之內不結婚這個其實我沒什麽意見,即使他不說,我估計我也不會結婚的。


  且不說混演藝圈的,結婚本身對事業就沒什麽好影響,更何況我跟沈熙淩的婚姻依然“存續”呢。


  再加上,我自己心裏,其實我很清楚地知道,要把沈熙淩從心裏生生剜出來,或者把他慢慢忘記,都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十年說短不短,說長也不長,還真不一定夠用。


  我咬咬牙,跟他訂立協議,“那你必須隨時配合我的工作,並且盡可能給予支持。另外,不許故意給我使絆子,阻礙我的事業發展。”


  沈熙淩的條件繼續加碼,“我約你的時候,不可以找各種理由推脫。既然當了我的情人,當然必須是有名有實。”


  我也不示弱,“但我要工作,你不能刻意對我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一個月最多一次。”


  “一個月太長了,一星期。”


  沈熙淩冷著臉,慢慢地把我手機舉起來。我感覺我隻要一拒絕,他隨時可能翻臉直接把我手機扔出去摔個粉碎。


  我隻好妥協,“好吧,那就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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