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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大唐國土,不容侵犯!

  這些個酋長都七嘴八舌的表達自己的看法,總結來說就是兩個意思。


  要麽就是大唐布下大量伏兵準備一擊必殺,要麽就是大唐畏懼了頡利的進攻,直接就不抵抗了。


  頡利心中暗道:“心不狠,站不穩!管他三七八十九的,就是踏嬢的幹!”


  “所有大軍聽我指令!隨我頡利一同前進!進城之後務必要緊跟隊伍,遇見任何事情不要慌亂!突厥必勝!”


  頡利麵朝著大軍下達了指示,而大軍也在強烈的回應著他。


  “突厥必勝!突厥必勝!必勝!”


  而現在心思非常亂的就是突利了,他根本不知道大唐是要幹什麽,就這麽讓他們輕而易舉的進城了??


  隨著大軍一步步的前進,突利的心思也越來越亂,整個人都已經變得非常的迷茫。


  而圖玨,已經回歸了隊伍當中,身邊的戰友問他裏麵什麽情況,他都隻是冷笑一聲,心下想著:


  “剛剛推我出去的是你們,群情激憤的還是你們,要不是裏麵真沒危險,我巴不得你們全都死在這好了!”


  幽州城的哨兵雖然接受到了旨意放突厥入城,但是真正的三十萬大軍就在自己的眼前的時候,自己的心髒差點就掉了出來。


  不說突厥整齊劃一,但是就剛剛呼喊著突厥必勝的口號的時候,不難看出這些突厥大部分都是非常團結一致的。


  隊伍最前麵的就是頡利和各個酋長還有突利,坐在披著鐵甲的戰馬上徐徐的向前走著,每個人的臉上都充滿渴望!絲毫不見一絲恐懼和害怕。


  尤其是頡利,哨兵並不認識,但是從整個隊伍的站位來看,這個人應該就是突厥裏地位最高的人了吧,亮閃閃的鐵甲戰馬上坐著身穿玄黑色盔甲的男人,他的臉上隻有自信,毫無其他,哪怕相隔這麽遠依舊能感覺到他攝人的氣勢。


  一個個酋長身穿銀色盔甲,走在一排,連每一匹馬的步伐都是一樣的。


  在放眼望向後方,烏泱泱的一大片讓這個哨兵根本看不見盡頭。


  一瞬間,恐懼蔓延在了城牆上的每一個哨兵守衛的身上,突厥的強大讓人不寒而顫。


  膽子小一點,腳下已經有了一灘水漬。


  可他們並沒有一個人退縮,因為自己的職責所在,就是要守護這個郡城,如果不能守護,那寧願戰死在此。


  他們都是土生土長的幽州人,生在幽州,長在幽州,他們更是經曆過很多年前的突厥頻繁入侵,要麽家破人亡,要麽妻離子散,最後痛下決心要守護幽州。


  選擇了參軍入伍,而大唐接管後,對於幽州子民也是深感抱歉,更有李淵親自手寫文書,向幽州城所有子民道歉,寫道:


  “對不起,諸位幽州城的百姓,是我李淵,更是我大唐,來遲了!”


  從那以後,幽州城連續五年都不交稅賦,更是派遣大軍前往邊境守衛著幽州城,守衛著這一方百姓。


  城裏的百姓們真正的聽見了幾十萬人一同前進踩踏地麵的聲音,所有的小孩子都哭了起來,全城的狗都開始狂吠,女子們一個個花容失色,連忙朝著自己家裏跑。


  隻有這些男子們,雖然心裏害怕,但是他們的臉上都充滿了堅決和堅定,有一股信念從他們的身上傳了出來。


  大唐可不比突厥弱!


  尤其在幽州城,李恪專門還有一道旨意,如果突厥進城肆意燒殺搶掠,男人們必須得站在最前麵,幽州城的男人們就是大唐的英雄,大唐的勇士!


  也是大唐的一麵城牆!

  城裏的男人們,小到十五六歲的少年袖子裏藏著把匕首,就連城鎮的街上隨處可見的都是可以馬上使用的武器。


  木棍,鐵棍,賣肉鋪子上就擺了十幾把菜刀,一個比一個鋒利,也有不少江湖人士,將自己的配劍從悲傷或者腰上拿下來,緊握在手中。


  這個時候,如果突厥沒動那他們就熱情贈送各種物資,如果他們動,下一刻先死的一定是突厥人。


  大唐國土,不容侵犯!

  如果為什麽要問這些百姓明知不可為還要為之時,他們一定會異口同聲的告訴你,如果沒有大唐,就沒有現在逐漸繁華的幽州城!


  李恪的旨意說的很清楚,突厥一定會派先鋒進來窺探,讓幽州太守派一名探子在門口檢查,如果突厥的先鋒到了之後,就大肆宣揚,所有百姓都進入狀態。


  隻要不露餡,就把他們當他國客人來招呼,幽州城一人都不會傷,如果突厥不講道理,幽州城的男人再上。


  對此,幽州城的百姓深信不疑,他們知道現在的皇帝隻有十三歲,但是在他們看來,這個小娃娃是李淵親自隔代點名傳位的人,必然有大才,相信就完事了!


  ……


  而城外的突厥大軍,一步又一步的朝前走去。


  什造現在就在隊伍裏,他並沒有別人那麽強的榮譽感,他覺得突厥一族並沒有給自己帶來好的生活,更讓自己本就貧寒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什造扭頭看去,每一個士兵的臉上都充滿了堅毅,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


  恢弘的氣勢騰天而起,就連天空的顏色都要遜色他們半分。


  每一個部落的隊伍都有一個人舉起了戰旗。


  而這個戰旗就是他們唯一的記掛,這個戰旗所包含的是他們所有人在草原上的家人。


  既然已經出征,就算隻為了家人,也要邁著步子向前走。


  “踏踏踏踏……”


  每一步都很沉重。


  所有的突厥人都沒有長武器。


  左腰間挎著一把三尺長的大馬刀,在陽光的照射下,渲染出亮眼的光芒,右腰間,佩戴了一隻箭壺,箭壺裏的劍非常細,但是箭尖卻異常的鋒利,甚至還有些發黑,兩隻靴子裏都放著一把匕首,隻留著匕首的把裸露在外麵。


  前方的隊伍身後背的都是短弓,短弓拉滿時弓弦夾角小,雖然精度不是太高,但是勝在小巧方便攜帶而且省力,作戰時射箭的速度會更快並且穿透性也越強。


  而後方的隊伍身後背的都是長弓,主要適用於攻城時,對麵大軍來襲,長弓精度很高,用於遠距離散射最為合適不過,且傷害也不俗。


  經過這麽多年的沉澱,雖然很多武器盔甲會有些生鏽發黴,但是至少在這種場麵上還是非常能震懾住敵人。


  並且人人都配上了武器和盔甲,這已經是突厥修生養息這麽多年所儲備的所有戰鬥用的裝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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