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首富!倒地上的男子
上次有眾人所信任的謝雙喜金口一開,成渝眉恢複到了以前的狀態,名聲還比從前大了不少,人們一傳十十傳百,不單隻是這條村,就連隔壁莊子也傳遍了,有不少人都想托人想讓成渝眉出去會診,但是她嫌麻煩都一一推掉了。
除非那個人年老亦或者腿腳不便她才會上門,不然就看她心情吧。
這種做法傳開了之後也沒人再托人過來騷擾她了,實在不行隻能看別家的。
在這天,成渝眉跟顧常樑一塊去看完了村子一處偏遠地方的斷腿老伯之後正要回去,可是還沒到門口的時候就看到有個黑乎乎的人影倒在路上。
那裏路過的人要麽直接無視他,要麽就找個樹枝戳了一下他的身體,見雙手顫抖了幾下,膽子大的伸手探了探了鼻息,發現他還有氣,以為他是個醉酒漢,就沒再搭理他。
可是成渝眉卻聞到了一股血腥氣,那人肯定受了傷而且見了血,很輕微但是她還是聞到了。
她環顧了下四周,隨後撿起了樹底下的看著還挺新鮮的粗枝丫,她走近那個人用樹枝將那人翻了個身之後發現他裸露的皮膚到沒有什麽明顯的傷痕,就是嘴唇發紫,估計工具上有毒。
“我們回去拿根繩子把他拖回去吧。”看著身邊的人往來匆匆沒有想要停下幫忙的意思,成渝眉對顧常樑說道。
顧常樑盯著他看了半響之後點了點頭算是同意了。
他們快速的回了醫館裏找了根粗麻繩之後又折的回來,將那個麻繩從他的腋下穿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這樣子拖著他慢慢的在這堅硬的石地板上麵挪動了起來,好在醫館也不是很遠,不然他的衣服怕是不能要了,還會再受點皮肉苦。
將他拖回去之後,成渝眉在地上鋪了一張幹淨的布,然後將人挪到了上麵,看著這人昏昏沉沉的眉頭緊皺,狀態也不是特別。
成渝眉戴上上了自己自製的手套在他身上檢查著摸索著,隨後將他的上衣撕成了條條,一條從肩膀斜跨胸肌延到了肚臍眼上方的刀傷便出現了在她的麵前,但是很神奇的是,這個傷口血也不是很多,已經微微結痂了。
但要命的是他那肚臍上方的一點位置以成渝眉的肉眼來看,像是有什麽東西在肉裏麵取不出來,卡在裏麵了,所以導致了他這個傷口有些化膿,她聞到的血腥味估計就是從這裏麵散發出來的。
成渝眉伸手在那個傷口的邊緣處輕輕壓了一下,想看看能不能夠用工具取出來,可是她怎麽比劃好像也是不現實的,反倒因為她這一折騰把那男子疼得不輕。
這個異物在體內如果是淺一點的還好,要是尖銳東西往深了裏去,那就要傷到內髒了。
“這人好像是霍非的兒子。”在一旁的顧常樑突然出聲道,他翻動著這男子身上,想看看有什麽證明身份的物件,可是他身上除了衣物的也就他這個人而已。
當看到他手背上麵的一條長疤時,顧常樑十分篤定地說道:“這十有八九就是霍非的兒子,他十有八九帶了人皮麵具或者用什麽將自己的容貌改了。”
“霍非?”
“京城首富,不過他的兒子跑這邊來做什麽?”顧常樑微微皺了下眉毛。
成渝眉看著那傷同樣是眉頭緊鎖:“無論是做什麽,現在能不能保得住他的命都是個問題,他胸口的那個東西必須盡快取出來。”
她跑到裏麵開始準備東西,將刀具用烈酒泡過之後又準備好麻藥跟布,做完後她將東西全部端了出去。
自上次之後她就去找人定製了一套全新的刀具,一直放在那裏始終沒用過,但她端來的時候卻猶豫了,這東西可大可小,要是錯了那可就危險了啊……
看著她喂了藥,可是拿著刀卻又猶猶豫豫的始終不下手,顧常樑在一旁說到:“一切皆有命,有時候不必顧慮太多。”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我還沒有完全學到精華,還是讓更專業的人來吧。”是時候用到那流言的另外一個主人公了。
或許是他們兩個有緣,她正想著去找人,可剛叫出去餘小凡就出現在了門前,看到她,餘小凡說道:“正好,我跟你說……”
他還沒說完呢,成渝眉就打斷了他:“你那件事先放放,這有個人需要開刀子,快點過來。”
“可是我衙門還有些事情沒做完呢。”
“他胸口處有個異物,我不排除是刀子,要是留在裏麵刺破了內髒就遭了,你來將它取出,後麵的交給我就行了,耽誤不了多久的。”
“行吧。”餘小凡將到嘴邊的話吞了回去,因為成渝眉不敢挪動他,所以幹脆就在地上開。
餘小凡一拿起刀就開始忙活了起來,可是這工具他用不習慣,所以速度有些慢,成渝眉跟顧常樑一起蹲在旁邊看著他弄,偶爾還給他遞遞東西什麽的。
成渝眉錢敏給他喂了麻藥,可以讓他全程讓人感覺不到疼痛,因為沒有注射器所以她隻好給他吃了全麻,至於他嘴唇為什麽會發紫,她也瞧過了,那的確是中毒,但是要解的時候卻發現毒已經沒了,看來跟他身上那快速凝固的疤痕差不多原因。
因此她就更好奇了,他這傷可是新鮮的,所以那傷痕不可能會愈合到這種程度,他究竟用了什麽才導致的這樣子……
這一個又一個的想法讓成渝眉漸漸雙眼放光,看著那條疤眼神也火熱了許多。
“這肌肉也沒有幾塊啊,不好看的。”旁邊的顧常樑突然間冒說了一句話。
成渝眉回味過來之後失笑:“他那個傷口愈合的速度不對勁,所以我想觀察一下。”
“這是正常的。好像他們家中有個產業就是賣藥,製造藥物收集藥物出口各國,所以他身上有什麽稀奇古怪的東西並不奇怪,但是剛剛他身上找不出來,估計是被搶了,或者就是他自己用了。”
“我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比較大,那麽長的一條疤,血倒沒有流多少,要不是因為肚臍上方裏麵的那塊異物,恐怕才恢複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