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判處

  林律師卻是趕忙表示,“他這種行為已經嚴重的違反了行業條例,這件事情通報之後,以後一般的律師事務所和正規的機構也都不會再去雇用他了。”


  如果隻是告訴對方的話,沒有什麽惡劣後果,可能懲罰還能小一點,但是偏偏他造成了很惡劣的後果,而且他告訴的對方是過錯方。


  律師就是為了法律和委托方服務的,他這個行為跟商業上的竊取機密也沒有什麽區別了,甚至性質更惡劣。


  顧楨楨卻是不怎麽認為,“如果我們隻是用我們自己的想法去定義這件事情的話,隻怕他反而還覺得是我們小題大做,沒有愛心。”


  “將這件事情發出來,由大眾評判,才是對他最好的結果,也能夠讓大眾去好好評判評判,這件事情究竟是誰的過錯。”


  林律師見她堅持這一點,就點頭應下來,“這件事情,我會回去跟大家商量的。”


  顧楨楨就也沒有其他的話了。


  等林律師離開之後,小陳也有一些疑惑,“您是想懲罰那個人嗎?”


  顧楨楨卻是拿起來林律師留下來的賠償條例,漫不經心的翻開來看,“有一點算是為了懲罰吧,不過更多的卻是為了將這潭水攪得更渾,也去引導某些人自己能夠更好的思考。”


  律師事務所或許是為了表示他們的歉意,也可能是為了挽回他們的聲譽。


  畢竟,這一次他們的信息被泄露,雖然他們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是泄露他們消息的,也是他們律師事務所的學員。


  如果這一次不處理好的話,以後別人再知道他們公司律師事務所泄露過委托人的信息,那以後想要接到單子,就更難了。


  這也是他們一開始猶豫要不要往網上發的原因,但是後來一想,能找到他們公司的委托人,本身就不會太差,也不會真的就不知道這中間的事情。


  這樣一想,反倒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將他們認真整改的態度表示出來,說不定還能夠引來別人的一個好感。


  因此,當即就由他們律師事務所文采最好的人,直接就將這件事情給寫了出來,事情起因、經過以及目前的結局。


  本來他們是想著直接將這件事的嚴重後果給寫出來的,但是在谘詢顧楨楨的時候,顧楨楨卻表示不要將後果寫出來。


  這些後果,讓那些人自己發現,或者是在暗中做一些引導,會比他們直接寫出來要好的多。


  如果真的是他們直接寫出來,隻怕這些人還以為他們是在賣慘或者是故意糊弄輿論呢。


  律師事務所一想也是,就直接將寫好的文章給顧楨楨看過之後,兩邊同時發布了。


  正如顧楨楨所料,事情原委一發布,就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先前的事件也一直都有人關注著,此刻看到聲明,也都來討論。


  一開始上麵還是一些稱讚那個實習生學員的言論,還很是有一些人點讚。


  但是慢慢的,不同的言論就都發了出來。


  更是將有人將這個學員律師所做的事情的後果。都給一五一十的寫了出來。


  還有人幹脆將這件事情可能對律師事務所造成的影響,往最誇張了說。


  這種違反行業規範的操作,不得不說,還是被很多人所不恥以及抵製的。


  雖然還是有些人在為實習生說話,卻被別人一句話給懟了回去,“想想你有事要去告別人,你是雇主,結果你的律師把你的消息直接給被告了,你是什麽感受?”


  雖然仍舊有死鴨子嘴硬為實習生說話的,但是更多的人卻也都慢慢反應了過來。確實是呀,隻要換成是他們自己,那可就出大麻煩了!


  也因為對於律師事件的看法,很多人又重新開始審視起來這件事情的本身。


  明明人家公司也是被侵犯了正當權利和利益,所以才要去告那些不法商人,怎麽他們還覺得那些不法商人做的是對的呢?


  想一想,如果自己家的東西做的好,結果別人偷偷摸摸拿過去用也就算了,大不了吃點虧。結果別人卻是用這些賺了錢,反過來又來自己這邊嘲諷,這怎麽想都不能甘心,也不能夠和和氣氣下來呀!


  那除非是一心聖母,或者是特別能忍,才能夠忍得住。


  更是有人適時的在這個時候給大家科普,如果這一次真的要告他們的話,顧楨楨的公司所要付出的代價和能夠得到的結果。


  看過之後,縱然還有人在那裏叫囂顧楨楨這是損人不利己,但是更多的人卻反而認為顧楨楨真是為了一個公道。


  甚至有人借此而開始了一個話題,“有什麽別人覺得不值一提,而你卻認為很重要的事情”。


  一時間,很多人紛紛在話題裏麵講說了自己的故事,反而又幫著顧楨楨的公司上了一個熱搜。


  因為一個意外的消息泄露事件,顧楨楨她們絕佳的處理,卻反而使得她們的事情進展的更加的順利。


  律師事務所那邊,也是為了彌補先前的過失,不僅在賠償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更是專門派出了他們的另一位律師,來協助林律師,由他們兩個來共同負責這一件事情。


  而且因為這件事情確實是他們的錯誤,在進行的時候,還專門強調過,要這兩個人同心協力。


  而這兩個人也都明白,這對他們來說有多麽的重要,因此更是上心。


  在外界還在沸沸揚揚討論著實習生的事情的時候,顧楨楨他們的案件已經開庭了。


  也是因為這個案件所涉及的金額巨大,再加上顧楨楨的企業,再怎麽說也算是納稅大戶,這件事的社會影響也比較深遠。正巧又有某些原因,所以開庭的也很快。


  而在兩位律師充分的證據以及法律條款知識的補充之下,這一次贏的毫無懸念。


  這些製假售假、還到處蹦達的商人,基本上都被處以了兩年到三年的刑期外加雙倍的罰款。而蹦躂的最嚴重的那個,則直接被處以了五年刑期並三倍的罰款。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