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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她一下

  沈簇從一開始便覺得事情沒那麽簡單。


  一開始是什麽時候呢,或許是在荒石灘頭第一次遇見季朱砂開始,或許是季朱砂懇求他送她回鄉開始。


  又或許是他們到臨安城的第九天,季朱砂忽如其來地對他說,沈簇,你變了開始。


  那天是豔陽高照的大晴天,和到臨安的第六七八日並沒有什麽不一樣的地方。


  但是,季朱砂在吃完午飯放下勺子時,對他說道:“沈簇,你變了。”


  沈簇恰好撈完陶碗裏的最後一顆餛飩,不明所以地注視朱砂,“變了?我哪裏變了?”


  “我怎麽沒察覺到自己哪裏變了?”他真不明白,因此注視著朱砂,似乎想從她的表情中窺測出一些玄機。


  朱砂漠無表情的臉龐上忽然露出靈動可愛的笑容,“你做飯變好吃了。這餛飩包得樣子好看,咬起來皮勁道肉醇香,好吃死了。”


  沈簇抒了一口氣。


  他還是不夠了解季朱砂。


  沈簇不喜歡別人和他開那種以假亂真的玩笑,好像真的發生了什麽了不得的大事。


  認識朱砂那麽多天以來,她隻與他說過讓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的笑話。


  正因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沈簇反而對朱砂萌生了一絲好感。


  她真有趣啊。


  沈簇察覺到朱砂有趣之後,不自覺地關注起季朱砂。


  不必搜索枯腸,不必刻意留心。


  因為,從他們認識的第一天,他們便在一起,沒分開過。


  “是嗎,那麽好吃嗎。”沈簇笑笑,舀了勺湯,“那我要謝謝你誇我啦。”


  沈簇是平江城富戶子弟,家業興盛,富有錢穀。


  是個讓人伺候的,不是個伺候人的。


  莫說家裏養了幾個廚子,就算沒養廚子,也不會輪到沈簇一個養尊處優的少爺親自做飯。


  巧了,季朱砂也不會。


  不得已,在臨安城落腳之後,沈簇擔起了做飯的活兒。不到十天,廚藝就從讓人難以下咽到了令朱砂交口稱讚。


  “我說,沈簇,你這餛飩包得這樣好吃,你可有什麽想法沒有?”朱砂瞄眼隻剩下漂著蔥花的湯,臉上一抹狡黠的笑。


  沈簇被問愣住,“想法,什麽想法,搭個餛飩攤賣餛飩嗎?”


  搭個餛飩攤賣餛飩,慘淡經營,不下兩年,應該能攢些銀子。


  撥出一些做本錢,盤家小店,雇個夥計,操持生意,積年累月,便是門大生意。


  這和沈家祖上的發家史如出一轍,遷到平江城定居的始祖恰巧同沈簇一樣經逢亂世。


  “搭個餛飩攤做門營生固然重要,但是另一件事情更重要些。”朱砂烏黑叔的眼珠微轉,眼裏噙笑著看沈簇。


  “沈簇,我們可是在逃難逃生路上偶然碰上的。那麽巧,你沒死,我也沒喪命在逃命路上。兵荒馬亂之中,我們這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居然結伴南下,僥幸平安到了這裏。”


  朱砂循循善誘般,問道:“沈簇,到了臨安,你可有什麽感想?”


  都說造化弄人,沈簇從前不信,如今不得不信。


  誰能想到,偌大的王朝會在北兵攻打下,完全沒有抵抗似的,一夜覆滅了呢。


  北兵占領開封後派兵東進,不過十日,戰火便燒到平江城。


  平江城破,沈簇和兄長、嫂嫂、侄兒連夜出逃,不幸在途中失散。


  之後,北兵追兵追上了沈簇在其中的那一撮難民,沈簇寧肯自盡,也不願枉死北兵的屠刀之下。


  沈簇跳了河,卻沒死,遇見了比他更落魄不堪的朱砂。


  回憶逃難伊始的一路經曆,沈簇心口發酸發疼,目光怔忡,“這裏是天子腳下。時局雖然沒有穩定下來,但是能活著到臨安城,肯定比待在別處安全。”


  “至少,暫時不用擔心我們暴斃在路口。”


  逃難路上,沈簇和朱砂不僅睹見了不少倒在路旁的屍體,而且還目睹過一個麵黃肌瘦的中年男子突然栽倒在地上,再也沒起來。


  途有餓殍,言簡意賅的幾字,沈簇初讀時毫無感覺,親眼經曆了始知亂世之中人命輕賤,悲難自勝。


  沈簇和季朱砂僥幸活著到了天子腳下臨安城。


  沈簇的神情沉重,朱砂的語氣卻輕快,“沈簇,你沒娶過親,身上也無婚約,是也不是?”


  他點了頭。


  他們在交換了名姓不久之後,將籍貫、年歲等也一並告知了對方。


  沈簇今年十九,既無娶親,也無婚約。


  而季朱砂,比沈簇長三歲,卻已出嫁為人婦。


  五年之前,季朱砂十七歲,歸於吳江盛澤趙家。


  朱砂的夫婿於兩年前,朱砂剛滿二十歲時,重病而亡。


  朱砂是寡婦。


  “沈簇,我喜歡你。”朱砂一瞬不瞬地盯著沈簇,仿佛在提防他隨時消失不見,“雖然之前我們素昧平生,但是你帶著我一路照料我,平安到了臨安城。”


  她原來打算剖白心意時,怯怯地低頭,小鹿受驚似的抬頭看看沈簇,撩人的眼神會將沈簇的心神勾得蕩漾顛倒。


  朱砂成竹在胸,因為這種眼神,她很多年前便對著銅鏡悉心練過。並且,屢試不爽。


  “到臨安城的那一日下了瓢潑大雨,我們都沒有傘。我怕被雨淋,你伸手想給我擋雨,擋不住的,但是伸手那一瞬間,我不知怎麽地覺得自己心裏升起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情。”


  “就像早晨起來推開窗看見的太陽初升。”朱砂抬起手來,好像真有一束金燦明亮的光隨著她的手掌上升。


  她很緊張,強行鎮定將話字字講得清楚,生怕他聽漏了。


  不知沈簇聽了有何感想,朱砂隻知道她的話語帶著絲絲入扣般的顫音,一聽即知曉的緊張、不安、心虛。


  “沈簇,我好喜歡你。”朱砂鼓起勇氣,破罐破摔了一般,盯著沈簇的眼睛,卻流露心怯慌張的眼神,“我想嫁給你。”


  她太大膽了。


  “這……”沈簇頓住,喉嚨裏好像一個音節也發不出來了。


  著實沒想到,著實未提防,季朱砂居然對他說喜歡。


  她說要嫁給他。


  即使朱砂不是個寡婦,隻是二十二歲的老姑娘,這樣大膽熱烈的剖白也著實驚著沈簇了。


  沈簇後悔不迭,他怎麽就不提防一下她,讓她把話說出口了呢。


  可是,他又怎麽會想到,季朱砂會對他說這樣的話。


  像石窟裏牆壁上描摹的飛天像翩然起舞,荒誕卻熱烈,讓人腦內空白一片。一字字,像一個個古老深潭裏傳來的搖鈴聲,衝擊著他的耳膜。


  他沒提防住的事情多著呢。


  不提防,流年值離亂,平江城破,逃難路上,和兄長嫂嫂侄兒分開,不知兄長他們如何了。生死未卜,牽動人心腸。


  不提防,兵荒馬亂中,遇著了季朱砂。見到她的第一眼,沈簇竟覺得,她是上天可憐他,遣下來的仙女。


  但她不是。


  她是季朱砂,臨安城旁一名門望族季家的女兒,喪父守節的寡婦,亂世中和他一樣,命如草芥的凡人,僅此而已。


  “你……”你要嫁給我?


  沈簇張了張嘴唇,神情尤為局促,“我……”


  斷斷續續地講了兩個字,喉嚨給灌了漿糊黏住了似的,講不出話來。


  “可是,可是……”


  “可是什麽,”朱砂了解沈簇的猶豫從何來,一針見血地點出來,“可是你不喜歡我,是嗎?”


  不喜歡,也看不上。


  沈簇迅疾地否定了,“不,不是不喜歡。”


  “朱砂,是我不敢。”他霍然起身,大腿撞到加固桌子用的木條上,長凳碰倒,倒在了地上,發出哐當的巨響。


  正如,朱砂說要嫁與他時,他的心境。


  在極短的時間裏,朱砂理清了心緒。


  他不喜歡季朱砂,對她有一絲好感,卻沒愛上她。


  朱砂的容貌生得明豔,性情溫順有趣,恭良儉讓。


  他們在混亂的世道中相逢,上蒼把他們係在了一起,到臨安前到臨安後相依為命般待在一塊。


  即使隻有十三四天,但於沈簇而言,朱砂在他心裏已經占據了特別的地位。


  如果朱砂是男子,他願意結為異姓兄弟,將她當作長兄看待親愛。


  然而,她是女子,是喪夫的寡婦。


  他既對她有幾分的喜歡,卻也有幾分嫌棄她的身份。


  “北兵南下,國破家亡。平江城破,兄弟離散。黎民塗炭,水深火熱。我們在離亂之中,危難之下,偶然相識。”


  沈簇另尋托辭,“我們才認識了十三四天,十三四天的時間太短暫了,你怎麽敢將終生托付給我,一個可能你根本不了解的人。”


  這也不是托辭。


  假若朱砂是未婚的待字閨中少女,朱砂提出要嫁他,他也會那麽問的。


  “畫皮難畫骨,知人不知心。你認識裏的我,或許並不是真正的我。我沒你想象的那麽好,萬一我辜負了你,你該如何自處。”


  朱砂提出要嫁給他,沈簇覺得好像太草率了。


  “那,”朱砂杏子般飽滿的眼睛仿佛閃動著粼粼水光,“你會辜負我嗎?”


  沈簇嘿然無言。


  朱砂隻消問上這一句,便讓沈簇明白他的勸解之言白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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