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化腐朽為神奇
李承乾慌了。
因為他看的出來,程咬金這副深仇大恨不是刻意裝的,而是從心底裏爆發出來的一股怨氣。
很難想象啊,以程咬金這混世魔王的性格,以前的李承乾怎麽會得罪他呢?
難不成是李承乾對他女兒有什麽非分之想?
這也不可能啊,程咬金哪來的女兒。
該不會是對他家幾個兒子有啥想法吧?
一想到蘇晗之前說“自己”包養了個太常寺樂童稱心,他就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哼!”
程咬金冷哼一聲,表情緩和下來,“罷了,看在你為大唐立下那麽多功勞的份上,老夫就不抽你了!”
李承乾嘴角抽了抽,“謝程伯伯不抽之恩。”
“不知道陛下何時讓你回黔州,下次回來,又不知是何時咯。”程咬金感慨道。
李承乾垂著頭,沉默不語。
程咬金自顧自的說道:“當年你出生之時,老夫還抱過你,不知不覺,就二十多年了啊…”
李承乾依舊低著頭,他很想說自己才來兩年多,沒經曆過那些暖心的畫麵。
不過當他抬頭看了一眼程咬金的表情,就很識趣的閉上嘴巴。
多次被打斷美好幻想的他,可是很清楚這種感覺有多惱火。
自己這麽善良的人,肯定不會發火,但程咬金就不一定了,以他的脾氣,大卸八塊不至於,但少不了鼻青臉腫。
很快,回憶完了,程咬金喝了一杯酒,臉色瞬間一變,促狹笑道:“話說小子,從一個被發配的國公,翻身從如今的黔王,手握大權,風頭一時無兩,古往今來,何人能有如此經曆,你小子也算是化腐朽為神奇了!”
李承乾詫異的看著他,“程伯伯還知道化腐朽為神奇呢?”
“…”
程咬金表情凝滯下來,隨即又冷笑道:“怎麽,你對老夫的文化水平有意見?”
“這…沒…沒有…”
“可是現在老夫有意見了!”
李承乾苦澀一笑,終於知道什麽叫禍從口出了。
現在他才想起來,這個程咬金是曆史上那個程咬金,而非演義中的那個。
聽說老程的祖先是三國時期曹老板五大謀士之一的程昱。
而且老程也不是販賣私鹽出身,其生於一個世家大族,是一個妥妥的官N代。
其曾祖父程興北齊任兗州司馬,祖父程哲北齊晉州司馬,程咬金的父親程婁任濟州大中正,這麽算下來程家絕對是山東士族。
而程咬金本人也很給力,從降唐開始,李世民因為程咬金的名聲,便封他為左三統軍,之後又因為屢建奇功,逐步成為宿國公。
玄武門之變,更是首當其衝,為自己開辟出了一條康莊大道。
貞觀元年,程咬金被任命為使持節都督瀘、戎、榮三州諸軍事、瀘州刺史。
貞觀七年,被任命為左領軍大將軍,貞觀八年,任檢校原州都督。
貞觀十一年,檢校李世民第七子李惲的蔣王府長史,六月,李世民封建功臣,程咬金被授為普州刺史,改封盧國公,實授食邑七百戶,子孫世襲。
總的來說,程咬金的官途絕對是一帆風順,並且他與李世民的感情,那更是羨煞旁人。
他進太極宮,不需要匯報,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甚至於經常跟李世民勾肩搭背。
正因為兩人關係這麽好,所以程咬金才不像其他人那樣,對皇子唯唯諾諾。
開什麽玩笑,連李世民都跟他稱兄道弟,這些皇子在他眼裏又算得了什麽?
能位高權重又不被皇帝猜忌,這可不是誰都能做到的。
程咬金之所以能做到這點,就是因為他夠…混蛋?
原因肯定有很多,但李承乾感受最深的,就是這老家夥夠混蛋。
為何會有這種感受?
因為這老混蛋正把自己扛在肩膀上,然後跟旋轉木馬似的轉著圈圈。
“程伯伯…饒命…饒命啊…”
李承乾不停轉著,嘴裏的求饒聲越來越小…
第二天一早,李承乾才摸著頭,晃悠著醒來。
一模一樣的動作,一模一樣的場景…
李承乾苦笑幾聲,這日子過的…來長安也有兩天了,他卻連黔王府都沒去過。
兩天時間,除了去太極宮外,便是在程府做客。
“醒啦!”
程咬金如鐵塔般的身影出現在門口,他看著李承乾,淡淡說道:“陛下來旨意了,一月之後,各皇子回封地。”
“一個月?”李承乾吸了口氣,心裏拔涼拔涼的。
不過來長安兩天,就把他折騰的半死不活,這要是再多待一段時間,他豈不是被吞到連骨頭都不剩?
“怎麽?你小子還嫌少?”程咬金冷笑,“照規矩來說,皇子述職,必須立刻回封地,不得在長安逗留,陛下能留你們在長安待一個月,已經是壞了規矩!”
“…”
李承乾看著他,欲哭無淚。
你哪隻眼睛看出我這是不舍了,我這分明是恨不得早點回去。
程咬金又道:“對了,陛下賞賜你的五萬貫銀錢,已經送來了,宦官知道你在程府,所以就將五萬貫錢送過來了。”
“…”
李承乾張了張嘴,忽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程咬金是啥玩意兒,短短幾次接觸,李承乾就已經摸清楚了他的脾性。
可以說,這老混蛋就是個無法無天的貨色,混世魔王這個稱號,可是無數人含淚給他封的。
五萬貫錢,可是一筆巨款,當初李承乾改造整個黔州,也不過花了數萬貫。
此刻對於李承乾來說,這五萬貫可以做很多事,而對於程咬金來說…它同樣也能做很多事。
強搶別人賞錢這種事,但凡一個有道德底線的人都做不出來,不過很明顯,程咬金就是大唐為數不多沒有道德底線的人。
李承乾之所以有這種感受,是因為他跟程咬金碰在一起時,竟然覺得有話題可聊。
能讓李承乾有產生這種衝動,那就說明兩人的道德水平應該在同一水平線。
他自認為自己的道德水平不是很高,再加上他肚子裏有些墨水,所以可以被歸為“斯文敗類”。
而像程咬金這種人,肚子裏沒多少墨水,於是就隻剩“敗類”了。
他的道德水平,比自己還要低一些,一個缺德的家夥,碰到這麽多錢,保不齊會心生貪念。
要是程咬金強行吞了他的五萬貫錢,那李承乾恐怕要都要不回來。
程咬金似乎看出了李承乾心中的忐忑,便撫著胡須道:“臭小子,老夫還不至於搶一個後輩的錢,五萬貫正在院子裏放著,你隨時可以拿走。”
李承乾大喜,對程咬金的好感度噌噌噌往上漲,這混世魔王不算太壞,最起碼還留有一絲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