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狀

  申訴狀 注釋標題 最初發表於1986年《新創作》,後收入《韓少功文庫》。


  尊敬的律師同誌:

  我是一位非常不幸的青年,現在以十二萬分迫切的心情,呼籲社會各界正直之士給我以援救。我是××省××縣×××鄉人,表現一貫良好,一九七八年考入地區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科,第二年八月被公安機關以“反革命罪”的罪名錯誤地予以逮捕,法院判處我有期徒刑三年。學校當然也取消了我的學籍,剝奪了我繼續為四個現代化學習的機會。此案純屬冤假錯案。在粉碎“四人幫”以後的今天,還出現這樣的事情,實在令人發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不禁要悲憤地向蒼天呼喊: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我從小就立誌成為文學家和科學家,為祖國和人民作一點貢獻,因此一直刻苦學習奮發有為。可是在十年動亂當中,這如同犯了彌天大罪。我被扣上了“智育第一”、“分數掛帥”、“白專道路”、“讀書做官”等一係列大帽子,受到了罄竹難書的打擊。比如,像我這樣德才兼優的學生,高中畢業後完全有把握也完全應該被招入重點大學。然而,在當時這成了絕對不可能的事。我眼淚往肚裏吞,默默忍受著這命運的磨難,同那些地主富農的子弟一樣,隻能回鄉拿起鋤頭扁擔從事農業勞動。


  回隊後,我把一個新時代青年應有的遠大誌向深深藏在心底,一麵努力參加生產,一麵抓緊業餘時間努力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決不讓寶貴的青春時光白白流逝。我愛好哲學,愛好曆史學,愛好心理學,愛好電影美學,愛好中國古代文化。客觀地說,我是比較聰明的,天賦無可懷疑,加上長時間的勤學苦練,我很快就學會了油畫和國畫,學會了拉胡琴和下象棋,學會了寫格律詩詞。您要是不信,我下次寄一首《蝶戀花》和一首《聲聲慢》來請您哂閱指教,相信會得您的擊節讚賞。我還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寫了一部長篇小說,題目是《青春歲月》,其姊妹篇也構思好了。我想通過小說來歌頌光輝的時代和美麗的祖國,歌頌勤勞勇敢的人民,歌頌偉大的社會主義新時代。小說的封麵我已經設計好,用的是風景油畫。至於書名,我本想請偉大的文學家巴金先生惠書,考慮到他很忙,曹禺或者葉聖陶題字也可以考慮。當然,我自己的書法也不錯。您要是不信,我下次寫一副對聯送給您,一定不會辱沒您的門庭。但令人憤恨的是,當時的大隊幹部根本沒有伯樂的精神,根本不重視知識和人才,隻顧謀取私利,拉幫結派,吃吃喝喝。我把長篇小說送給他們看,他們竟橫加嘲笑,還借口我無故曠工,扣了我的口糧穀。


  我的一些生活習慣也成為他們嘲笑的材料。比方我愛用牙膏、香皂、手帕、圍巾,還天生有點小胡子。他們就罵我不洋不土,罵我是“假相公”,甚至罵我“小官迷”。我真不明白:難道像他們那樣不文明不衛生就是天經地義的嗎?

  我平時出工少一點,勞力也不怎麽強,人家說我瘦,弱不禁風,手杆像柴禾棍,這也許是實情。但是值得商榷值得質疑的是:難道隻有從事農業才是為國家作貢獻嗎?難道農業不是一種落後的生產方式嗎?

  沒有愛情的溫暖,沒有事業的成功與歡樂,我當時苦悶萬分,常常夜不成眠,食不甘味,望著窗外的枯藤老樹昏鴉,一望就是呆呆的半天。父母當然是不理解我的,見我瘦了,見我不快活,很是著急,天天為我找雞蛋,找補藥,還找大隊幹部說情,說我不是種田的料子,請求幹部同意我去學漆匠或者學裁縫。說實話,那些行當我肯定可以學會,但學了有什麽價值呢?我們隊上有個漆匠手藝遠近有名,但還沒娶上妻子,有時候還哮喘咳嗽。我不能走他的路!找死我也不能!我要繼續奮鬥!


  高玉寶、高爾基,還有傑克·倫敦,都是我奮鬥的榜樣。一九七五年春,我寫信給北京大學中文係,向他們請教一些文學藝術的問題,並懇請借閱或購買一套課本,然而我遭到了冷冰冰的拒絕。後來,我又給北京和上海的廣播電台寫信,向他們要求購買一些文學名著,並希望他們在我地建立一個青年文學創作組,一個文學創作基地,但我居然隻收到他們一張節目安排表!一九七七年,我聽說省裏有個圖書館,讀者憑介紹信和交一元錢可以得到借書證。我就去找大隊長開介紹信。他當然不會開的,因為他擔心我的地位會超過他,而且會成為他兒子的情敵,我對這一點知道得很清楚。我沒有屈服,還是到了省城。我可以肯定,大隊幹部暗下毒手,打電話向省圖書館說了我的壞話,因為圖書館對我簡直是蠻橫無理。我要求見館裏的負責同誌,他們不讓見。我要得到借書證,他們說借書證暫時隻能在省城範圍發放。我說我雖是個普普通通的卑賤者,但確實有很重要的工作,還拿出那部長篇小說請他們過目。他們毫不尊重我的勞動成果,借口沒時間,把我隨隨便便打發,以致當天晚上我走投無路,蜷縮在車站的排椅上整整凍了一晚。尊敬的律師同誌,您已經有了一個溫暖的家吧?你已經有了到處得到微笑和喝彩的出頭之日吧?如果您也是自學成才的,我相信您也有過我這樣類似的經曆。


  我相信您能夠理解我。


  一九七八年,在黨和人民的關懷下,在我自己的努力之下,我終於告別了基建隊,成為粉碎“四人幫”以後新時代的大學生(正式考上去的),也是我們村唯一的大學生。我夢寐以求的願望終於如願以償,我無限感激黨中央。為了早日成才,我夜以繼日,廢寢忘餐,含辛茹苦,潛心鑽研。萬萬沒有想到:我會因千古奇冤而鋃鐺入獄!

  事情是這樣的。入校以後,我在課餘寫了些小說和詩歌。我寫作態度非常嚴謹,加上有胃痛的毛病,一般來說寫得很慢,一天下來也隻能寫萬把字,一個學期下來也就是寫一個長篇十幾個中篇。我借鑒了托爾斯泰、高爾基、曹雪芹、莫泊桑的很多手法,大部分還是比較成功的(關於這些作品具體的情況我就不說了,免得耗費您寶貴的時間)。但我把作品寄給了省裏的文學刊物,收到的隻有一封封退稿信。我估計他們不明白我的身份,於是請學校領導給我出示了身份證明,證明我不是社會渣滓,是真正考進來的正牌大學生(不是所謂工農兵學員),還是班上的宣傳委員。不料,這番努力仍沒有效果。


  我並不氣餒。我知道,現在社會風氣不好,所謂編輯部不過是貿易部,沒有商人手段休想發表作品。我找到編輯部去拜見主編,還帶去一大包罐頭,請主編分送給每一位編輯老師——我知道這種做法不大好,但客觀環境使我不得不如此嗬!令人氣憤的是,他們對我道貌岸然,不但把禮品拒之門外,還狠狠批評我一頓。尊敬的律師同誌,您看看現在的社會風氣吧,無權無勢的平頭小百姓,想開後門也摸不到門縫!我們就是割了自己的肉來侍奉權貴,他們也還要挑肥揀瘦!

  打擊接踵而來。我估計編輯們在思想觀、藝術觀方麵還十分陳腐,更無舍生取義和濟世救民的膽魄,根本不敢發表我那些揭露官僚主義的重磅炸彈式作品,於是改弦易轍,寫了些歌頌四個現代化的詩歌,增加了作品的亮色。沒料到,我發表在省報上一首詩,被讀者指責為抄襲之作,害得我在學校裏抬不起頭來。其實所謂抄襲一說,如果不是出於誤會,就一定純屬誣告。藝術創作從來就容許借鑒,借鑒手法,借鑒意境,借鑒個別詞語,與抄襲有什麽關係?果戈理寫過《狂人日記》,魯迅也寫過《狂人日記》,難道我們就可以指責偉大的魯迅先生是小偷?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我麵臨荊棘重重,隻得另找出路。這年夏天,有些同學準備出國留學,我也知道美國、日本、西歐的科學先進,那裏的人才也許會得到重視。於是我向美國寫信,請求他們給一個留學名額,然而沒有任何回音。我給作家蔣子龍、鄧友梅、王蒙等等寫信,希望他們能體諒我的心情,向美國方麵推薦我,還是沒有任何回音。我想到我國很多文學家和科學家,如李四光、蘇步青、周培源、錢學森、郭沫若和巴金,都在國外讀過書,大部分還是靠自費,我也就產生了自費留學的念頭。可沒有錢怎麽辦呢?我非常著急,希望得到別人的幫助。正好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件非常偶然的事。


  確實是非常非常偶然的事。也許您不相信,我隻得把這事詳細地說一下。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位老同學的來信;因為衣袋裏有這封信,有這兩張廢紙,所以我覺得在集合登車去參觀美術展覽之前,上一趟廁所也無妨;又因為我在廁所裏多蹲了幾分鍾,所以我後來發現同學們都被校車拉走了;再因為我發現已經無法趕上校車了,便孤零零地回寢室去,無聊之餘隨意打開了一位室友的收音機。這就有了後麵的一切。在這次純屬好奇的收聽中,我聽到一家海外的電台說:如果聽眾有困難,隻要給他們寫信,他們一定設法解決。這使我心裏怦然一動:我不是正缺錢嗎?我立即根據這家電台提供的地址,直接向他們發信,請他們幫助我出國留學。為了爭取他們的重視,我投其所好,編造了一些謊言,詐稱我已經建立了一個團體,有綱領有宣言有武器,準備武力推翻中國政府雲雲。信寄走之後,他們沒有理我。後來,我認識我這樣做是錯誤的,萬分後悔,就自動終止了。


  萬萬沒有想到,我就因為這件極偶然的事,我被公安局逮捕入獄。


  我悔恨自己,願意承認錯誤。我給海外寫信的目的隻是為了要錢,為了求學,為了事業發展。我既沒有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目的,又沒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後果。我長到這麽大沒有喊過一句反動口號,沒損害過國家的一草一木。雖然我當時寫信是錯的,但並沒有給社會造成什麽危害嗬!我認為自己不應該受到刑事追究。


  我對罪犯從來都是極為痛恨的。其實,真正的反革命犯公安局抓了多少?就拿我們學校來說,魚龍混雜,真假莫辨,階級鬥爭的錯綜複雜令人震驚。七七級三班一個同學,不管上什麽課都捧著馬克思的書,不是有政治野心又是什麽?我還親耳聽他鼓吹過薩特和弗洛伊德,這些可疑情況就更不用說了。還有七七級二班一個姓萬的,成天圍著領導轉,偽裝老實,吹牛拍馬,一看領導說話就馬上泡茶,一看領導走路就馬上打傘,果然很快就入了黨,當上了學生幹部。據說他還暗地裏揚言,十年之內一定要進市委,進省委,進中央政治局。他進去之後會幹什麽好事?公安局為什麽反而對這些人不聞不問?

  律師同誌,這世道太不公平了!


  法院堅持要給我判刑,我估計他們是對我有偏見,有成見,還多少雜有誤會。其實說起來也是非常冤枉,因為預審的時候,我確實身上有些癢,便這裏抓一抓,那裏撓一撓,可能顯得有些不太嚴肅。其實我完全不是故意的。可他們是否就認定我這是在藐視法律對抗法庭呢?


  尊敬的律師同誌,我曾在極端困難的環境中堅持自學數年(在基建隊的時候,因為找不到一張桌子,我經常到郵電局去讀書和寫作,還曾靠賣血來換取書籍。想一想吧,這是多麽悲慘的經曆……一想到這裏,我就要掉淚了。請原諒!)我在油燈下就精讀過黑格爾、達爾文、魯迅、巴金等大師的著作,寫下了十幾本筆記。我從字母都認不全的程度,很快實現了一進大學就取得英語免修權的奇跡。若不是被捕,我的現代文學免修權也該批下來了。我在學校裏是班的宣傳委員,是國際經濟研究學會會員,是春風文學社理事,是電影美學研討中心的理事,是振興家鄉同鄉會的秘書長兼常務理事……這些成績的取得,不是輕而易舉的。我根正苗紅,祖宗三代都是受苦人。我的社會關係也非常良好:姐姐是湘江電機廠(國營)的秘書(正科級),叔叔和嬸嬸都是中共黨員,表哥還是軍隊裏很重要的後備幹部(副團職)。我怎麽會反革命?怎麽可能反革命?否定一個人,把一個大學生變成勞改犯,就可以這樣隨便草率嗎?

  蒼天在上,我要以一個公民的名義進行抗議!


  我懇求您——一個有良知的律師,挺身而出為我主持公道,救救我!救救國家的人才!我相信您不會高高在上置之度外的,不會對我們這些弱小的生命不屑一顧。請您一定給我回信!!!

  恭候


  大安

  一位身陷囹圄的大學生:G·鵬翔

  曾用名:高建良,高貴福


  筆名:清漪,飛燕,綠野仙蹤,等等

  一九八一年四月三日


  198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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