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7章 爆炸
槍手身上確實綁了炸彈,如果是普通人肯定會嚇個半死,但是秦子軒這幫不是普通人,老怪物,早就見怪不怪了。
李涵解開槍手身上的炸彈,很好心的取出一根塞在了槍手的屁屁里,拍著槍手的臉叫著她要問話,敢不老實回話就點爆下面的炸彈。
秦子軒看著李涵粗魯的動作額頭青筋直跳,這娘們知道什麼叫男女大防嗎?秦子軒嚴重懷疑李涵不知道,哪有拿著東西往那塞的。
槍手更是哭了,他突然後悔接這個任務,雖然懸賞很高,可是他沒命花啊,想死還死不了,生生受辱。
「是誰讓你刺殺程家老頭?」李涵終於開始問話,槍手瞪視李涵想表演一下什麼叫硬漢,就看到李涵拿出火柴划燃。
火柴在槍手的眼皮底下晃動,槍手的硬漢氣質消失不見,他可不想那裡開花啊,如果真是那樣還不哪死了乾脆。
於是槍手一五一十交行事情始末,他就殺手組織的金牌殺手,這個任務懸賞是一百萬,目標就是一個小縣城的一家之主。
當時槍手覺得發任務的人腦子有坑,現在看來是他腦子有坑,這都遇到的什麼人啊,實力高強不說還變態。
至於為什麼殺程家主這個真不知道,秦子軒看著眼前的殺手,金牌殺手居然是個槍手,還是用的狙擊槍,只能說時代在進步,人類正在緊緊跟著時代前進。
就連成為金牌殺手也變得的容易許多,只要會用槍,只要槍法准,成為金牌殺手不是沒可能,是太有能了。
槍手的出現證明程家確實有問題,背後一定有神秘人,就是不知道神秘人的目標是什麼,這點需要秦子軒費腦解開。
槍手交待完成,只求速死,當然不能點燃下面的那根線,這個要求秦子軒應了,他也不想看到那場面,讓李涵快點把人殺掉埋了,他們還是去其他家走走吧。
從剛剛的戰鬥來看,馬家的實力也不弱,不知道馬家現在面臨什麼情況,秦子軒表示我想知道,再就是付家也要轉一轉,這小子真的閑不住
大半夜不睡覺居然也不累,想把關北縣跑一圈呢,李涵想也不想殺人滅口毀屍滅跡,然後跟著秦子軒浩浩蕩蕩殺向馬家。
等他們到的時候看了一眼覺得沒勁,又折道去了付家,馬家沉浸在悲傷里,真沒什麼看頭,到了付家外后發現付家一片安靜,狗都不叫一聲。
這安靜有點過份啊,秦子軒直覺有危險,於是一幫人並沒有靠近付家,而是選了一棵遠離付家的大樹坐在樹上遠遠監視,倒要看看付家有什危險。
一直等到天亮,付家也沒鬧出什麼動靜,當然這沒動靜極不正常,因為秦子軒從望遠鏡里沒有發現付家有人走動,這就奇了怪哉。
當太陽升起時,一輛賣菜的推車出現在付家側門,那賣菜的人顯然跟付家很熟悉,拍了幾下門沒有人開門,居然推門而入。
走了約有十幾步,就聽到一聲震天響,付家變成了火藥場,轟鳴聲不絕與耳,接二連三發生爆炸,秦子軒站在樹桿上看呆了。
還好他的直覺很准,要不然昨天他們進入付家肯定死悄悄,那是埋了多少炸藥啊,這才是對付他們的招吧,真夠狠的。
李涵咽了一下口水,對著秦子軒伸出大拇指,秦子軒呵呵的笑了兩聲,商量著是回去還是繼續看戲。
最後一商量繼續看戲,派了一個護衛回去告訴大家他很安全,然後繼續坐在樹上觀看,望遠鏡把付家周圍全監視起來。
根據犯罪心理學,兇手做了這麼大的案子肯定會回來看看,他得欣賞一下自己的作品不是嗎,秦子軒根據這點四下尋找兇手。
這裡一炸驚動四方百姓,紛紛跑來看熱鬧,想要從這裡找出兇手不容易啊,秦子軒卻沒有放棄,他真的很好奇是誰設的局,連他們的反應都算計到了。
如果不是直覺,秦子軒肯定會跑去付家查看,如果一來就算沒炸死也得重傷,這是什麼仇什麼恨如此算計自己,不找出兇手秦子軒反而不安了。
暗中的敵人才是最可怕的,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秦子軒也做不到天天防賊,這傢伙看的格外認真。
關北縣的官府終於出現了,一隊衙役護著一位身穿綠袍的官員匆匆趕來,百姓看來到人紛紛退避,好像來的不是官家而是毒蠍子。
「看來這個官府的官聲不咋樣!」秦子軒撇著嘴說道。
李涵問了一句何以見得,她沒發現有什麼不同,公良燕則是曲著手指頭說道:「這個是短命鬼,生命將停留在今天。」
哎喲我去,秦子軒看著這位女神棍,不知道說什麼好,以前挺高冷的一位,現在整的跟黃河似的,曲著手指頭東一卦西一卦。
就在公良燕的聲音落下,就看到人群里突然躥出來一人,手裡提著一把尖刀,在縣令毫無防備之下尖刀扎進了縣令的心臟。
縣令身後的衙役與圍觀的百姓傻眼,還不等他們前來抓人,那人已經服毒倒在地上,手指指向成功樓的方向。
最初秦子軒沒有發現這點,還是鳳青鸞率先發現,然後大家一辨方向還真是那麼回事,就是不知道這位為何要指著成功樓的方向。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戲還在繼續,秦子軒發現有人居然有意無意的往成功樓的方向引導,理由是程家主是被人用子彈爆頭,而成功樓居住的那幫人有槍。
這理由秦子軒也是醉了,難道就因為他們有槍就一定是兇手嗎?這還有說理的地方嗎?
「那個穿黑衣服的三角眼是推手,還有那個穿藍衣服的胖子,還有,哎,他們都有一個特點就是領子摺疊。」
秦子軒觀察的挺仔細,居然連領子摺疊這麼細微的地方都看到了,李涵幾人紛紛觀看,頻頻點頭,確實如相公說的那樣,就是不知道這幫人身後站的何方神聖,這手筆是不是大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