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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別動,我幫你

  最後,毛有糧聽取了宋憲的建議,開始專心搞自己的品牌,甚至這個一直一頭熱的家夥,都能坐下來,拿著紙筆好好規劃了,用他的話說,就是要學以致用,不然這學還上個屁?


  宋憲見他自己能夠搞定,也就不去打擾了,帶著一個小包打算出門了。


  “哎,宋憲,你等會兒。”毛有糧忽然喊住他。


  “啥事兒?”宋憲回過頭。


  毛有糧拉開抽屜,從中拿出一包瓜子遞了過來,“這是我弄的新口味,你讓初曉帶給小微嚐嚐。”


  “喻~”


  宿舍裏,想起一片唏噓聲。


  “大毛,沒看出來啊,對小微這麽上心?新玩意不給兄弟們先嚐嚐?”程飛楊說著話就要開搶。


  “哎呀,下次給你們先嚐,這次我答應小微了……讓她當小白鼠嘛。”毛有糧說起小微的名字的時候,嘴角很自然的上翹微笑著。


  “完了完了,這小男人淪陷了。”梁超打趣道。


  宋憲也跟著笑,“答應姑娘的事兒,就自己拿給她,當我和初曉顯得沒誠意。而且,我今晚沒約初曉。”


  “你說的也有道理,還是你懂女孩兒。哎,這麽遲不找初曉,你幹嘛去?”毛有糧一臉八卦的表情,挑著眉毛問。


  梁超從床上跳了下來,一手拿著吉他,一手搭著宋憲的肩膀笑道:“當然是約了其她的妹子,你猜猜是誰?”


  “天天那麽多女的來找他,我可猜不到。”毛有糧不以為的說著,這些天他都忙著在倒騰他的瓜子花生,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兒。


  “嘿,咱們的林校花,約咱們家老宋去唱情歌。”


  “啥?”毛有糧駝著的背一下就坐直了,“憑什麽啊?”


  說完,他又細一咂摸,“也是,要真比起來,就那綜合實力,林校花都得要被老宋甩出一段距離。”


  他的話音剛落,宿舍門突然被人一下推開,風帶著香水的氣味吹了進來,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林校花嗎?


  似乎每一次看見林歡笙的時候,她都會給人一種不一樣的感覺。


  第一次在報到處見她,可愛又恬靜。第二次在酒吧,簡直是氣場炸裂的黑嗓女王。第三次在圖書館,她穿著裙子,身條芊芊,很有書香氣質,第四次就是她穿著帆布鞋鴨舌帽找到宿舍的時候,是宋憲覺得她最美的一次……普通的衣服,更顯得人好看了。


  而這次,林歡笙穿著一身修長的長裙,上邊還有許多亮片,頭發染成了淡黃色,很有都市感。


  這是宋憲見過,除了方初曉之外,穿什麽都好看的女生。至於孔卿?她的衣服都是定做的,本就天然的契合。


  “是誰說他能甩出我一段距離的?”林歡笙笑盈盈,玩笑似的問。


  除了宋憲外,所有人都指著毛有糧。


  “……”


  這是毛有糧第一次這麽近距離的看見林校花,詫異了幾秒,眨了眨眼才反應過來,然後又硬氣的說道:“我們家老宋綜合實力本來就很強。”


  幾人又豎起大拇指,大毛,硬啊!


  “嗯,這點我承認,不然我也不會特地找他做搭檔。”她落落大方的說完,目光又轉向宋憲,“你好了嗎?我們準備去禮堂準備最後的彩排了。”


  “剛準備出門。”宋憲點頭。


  林歡笙雙手背在身後,從頭上下打量著宋憲,“你就穿這麽簡單去?今天可是最後的彩排,校領導也會去的。”


  宋憲低頭一看,純白半袖,五分褲,黑襪子和帆布鞋,笑著說:“這不挺好的嗎?”


  “你照鏡子沒啊?頭發都是亂的,你們宿舍的頭梳呢?梳幾下吧。”


  毛有糧攤手,“我們宿舍就沒有那個玩意。”


  “……”林歡笙長長的歎氣,“你們這些男生,哎~算了,路上弄吧。”


  林歡笙拉著宋憲就往外走。


  兩人離開後,程飛楊看著梁超問:“你不是也要上台唱歌,要去彩排嗎?跟上啊!”


  梁超翻著白眼:“你覺得我現在上去摻和,合適?”


  “嗯,確實不合適。你長的還行,但沒他們好看,走在一起就顯得很醜了。”毛有糧咬著筆頭,含糊不清的說。


  “淦!大毛,你想死!”


  ……


  大禮堂離宿舍樓有一小段距離,兩人並肩走著,還是和上次那樣的沉默著。


  “幹嘛老是看我?你是不是暗戀我?”宋憲視線朝前,頭也不偏的問道。


  “可美死你!做夢呢?我就是看你這頭發亂糟糟的不順眼,怎麽說也是我的搭檔啊!太掉價了吧?”


  宋憲‘嘁’了一聲,“就我這臉這身材,就是光頭都好看,頭發亂點怕什麽?倒是你,彩排還要畫這麽細致的妝?也要一個小時了吧?”


  “嗯?”林歡笙又看了他一眼,“我今天化的是淡妝,你怎麽知道細致?還知道一個小時?”


  宋憲笑了笑沒回答,這樣的淡妝,也是孔卿喜歡的,她也經常搗鼓一個小時候呈現這樣的妝容。很淡雅,卻也顯精致,人本來就好看,在這淡妝的襯托下又提升了兩個檔次。


  就憑借這一點,宋憲能夠肯定,林歡笙也是個化妝高手,甚至已經接觸了好幾年的化妝品,不過倒也是,她需要登台的。


  林歡笙雙手背在身後,腳步歡快的快了幾步跑到前麵,又麵對著宋憲,開始一邊倒走一邊說:“都說了,今天有領導會來,我除了要和你合唱,還要主持整個晚會,可不得精致一點?今天這還算簡單的,明天從頭到腳都要打扮,還更麻煩。”


  宋憲雙手插在褲兜裏,酷酷的說:“嫌麻煩就不當什麽主持人唄。”


  “你不懂,這是一種享受。如果以後我的唱片真的大火了,那可能天天都要化妝,要習慣!”


  宋憲笑道:“你底子好,天生麗質,不化妝也可以,嗯,就像我一樣。”


  “太狡猾了!誇我還是誇你呢?你就是再好看,也要被你這頭發毀了,你用手指當頭梳,隨便梳幾下。”


  宋憲按照她的說法,隨便捯飭了幾下。


  林歡笙又不滿意了,“你這也太隨便了,別動,我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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