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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自己人,別開腔

  男生圍繞的話題很簡單,錢、女人、遊戲、房、車、手表……


  房、車、手表都離他們有些遠,錢也一樣,遊戲產業又不夠成熟,能聊的隻有女生了。


  根據他們的打聽,學校漂亮的女生可不少,最好看的就是那個叫林歡笙的,宿舍裏五個,有三個都是奔著她來的,宋憲不是,毛有糧也不是。


  方翰林說:“林歡笙咱們就別想了,太漂亮了。那些學姐倒是可以考慮,還有和咱們同一屆的女生,要是找一個高質量的宿舍,一起聯誼就好了,倒是咱們哥們兒一人一個。”


  梁超撩了一下長頭發,說:“宿舍聯誼我覺得靠譜,不過咱們哥幾個怕是有點困難,這事兒還得靠宋憲。”


  宋憲一直在一旁安靜的聽著,很少發表言論,沒想到話題繞了一個圈兒,還是轉到自己身上了。


  “都看著我幹嘛?”


  就連有些憨的毛有糧都說:“宋憲,裝傻就不夠兄弟了。雖然我也不想承認,但你的確是咱們宿舍魅力最大的。還得你去牽頭,作為兄弟,你總不能自己吃飽了,看著兄弟們餓肚子吧?”


  宋憲翻白眼,“什麽叫我吃飽了?我沒吃!”


  方翰林:“嗯,你想吃的話,能撐死。”


  梁超歎氣:“旱的旱死,澇的澇死。”


  得,被道德綁架了。


  宋憲笑著說:“讓我去找女生宿舍聯誼,那些女生也是衝著我來的,你們能有把握嗎?”


  “……”


  又被氣到了。


  程飛楊說:“能!你給我們創造好機會條件,我們要是泡不上也不賴你啊。”


  “對。”


  宋憲又偏著腦袋想了想,“咱們是學經濟學的,說白了,就是以後要做生意的。我是個商人,可不幹賠本的買賣。”


  “你啥意思?要錢?”


  “要錢多俗氣啊?我這人最不喜歡談錢。”宋憲用手指了指剩下兩個上鋪中的一個說:“我床都還沒收拾,桌子櫃子也沒,你們懂得。”


  為了姑娘,毛有糧同誌勇敢的站了出來,拍著胸脯說:“就這點小事兒,我來。”


  其餘哥幾個紛紛豎起大拇指。


  ……


  今天是開學第一天,其實也就是報道,第二天領書,第三天才開始正式上課。


  宿舍五個人去了一趟學校的超市,采買了一些生活用品,然後打算等到第六個兄弟到宿舍後,一起出去喝酒的,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見人。


  等到了飯點,大家也就不等了。


  隨便找了家平房飯店點了一些菜,正當梁超要點酒的時候,方翰林攔住了他說:“在這喝酒沒意思。”


  “那你什麽意思?”大家望著他。


  方翰林從一旁拿了一瓶大可樂走過來說:“委屈兄弟們先喝這個,等咱們吃的差不多,再去酒吧玩。你們沒去過吧?”


  “酒吧?去那要不少錢吧?”毛有糧說:“我沒錢,我不去。”


  方翰林豪氣幹雲的一揮手,“哥能讓你掏錢嗎?等會去酒吧,消費都算在我頭上。你們也都別客氣,要在一個屋裏住幾年的兄弟,推脫就沒意思了啊。”


  宋憲並未表態,也不喜歡在這種時候搶風頭。從衣著、手表還有他胸前的項鏈看得出來,方翰林的家境不錯,身上還有一些生意人的“味”,請喝酒這點錢還是不缺的。


  另外,宋憲還從這人身上看出了一點野心。他好像想通過這一頓酒,穩固自己在宿舍裏的主導地位。


  沒有人同意,也沒有人反對,那就算是默認了。所以在吃完飯之後,就奔著酒吧去了。


  在深大的邊上,也有一條以學生為客戶目標的學生街,文化用品,飾品,衣物鞋帽,小商品,生活用品,小吃都很齊全,當然也包括酒吧。


  到了大學,是沒有老師會管你去這種場所的,毛有糧幾人就好像是被束縛已久的野馬,想要放縱,酒吧這種地方就特別合適。


  酒吧有好幾家,而且大家都沒去過,繞了一圈大家都有些舉棋不定,宋憲說:“我不喜歡太鬧的,就找一個相對安靜的吧。”


  “那行,就去這家吧,歡暢酒吧。”方翰林說著,推門走了進去。


  實際上,這個酒吧絕對算不上是個清吧,搭建了一個舞台,有三個男生穿著張揚,一個鼓手一個貝斯手一個還有一個拿著吉他的主唱。


  三人在台上盡情的嘶吼著,唱著一首宋憲並不熟悉的搖滾曲。


  沒辦法,這就是學生街中最“安靜”的一家了。


  不過搖滾的魅力是極有感染力的,台上幾人狂野的表演形式還有富有激情的節奏,帶動著氣氛,將整個場子炒的很熱。


  因為今天是開學,酒吧的生意很好,幾人運氣也好,有一個空桌子。


  坐下之後開始點酒和果盤,宋憲還看了一眼價目表,就算在這物價不低的深城都不便宜。但方翰林點東西的時候非常大方。


  等酒上來了,哥幾個碰了個杯。


  梁超喜歡這種氣氛,他指著台上那三人組成的搖滾樂隊說:“我一直有個搖滾夢想,你們看我這頭發,就是為了玩搖滾留的。就這還差點被我爸把腿打折了。”


  程飛楊拿著一瓶啤酒,身體跟著律動說:“我也喜歡,要不咱搞個樂隊?”


  梁超猛地點頭,“我看行!你會什麽樂器?”


  “我不會,但是可以學。也可以主唱。”程飛楊很認真的說。


  毛有糧用牙簽挑起一塊哈密瓜往嘴裏塞,含糊不清的說:“我不信,你給我們唱幾句。”


  “唱就唱!”程飛楊把手上的酒一放,然後咳了兩下清了清嗓子,跟著台上的搖滾樂隊,梗著脖子也開始嚎。


  確實是嚎。


  台上的主唱唱到高音時,還能很好的在調上。而這家夥呢?就好像是月圓之夜要變聲的狼一樣,就光是嚎。


  宋憲幾人還以為這家夥真的很猛,期待值很高,結果這家夥一開嗓,宋憲剛喝進嘴裏的酒就噴了出來,嗆的咳嗽。


  等那一嗓子嚎完,程飛楊還在自我陶醉的問:“怎麽樣?當主唱綽綽有餘吧?”


  宋憲的咳嗽剛停,剛緩過勁兒,一聽這話連忙說:“大哥,自己人,別開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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