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被他裝到了
帝後到來後,所有人已在玄天門等候多時,所有參賽的人也都到齊了,隻有一個人沒來,那就是祝磷。
在大皇子的示意下,三皇子站起來拱火,他向帝後作了一個揖,便痛斥道:“……可見那祝磷根本沒把父皇母後放在眼裏,也不重視大公主,這架子擺的真大,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才是大晉朝最尊貴的人,還要父皇母後等他,此人無知愚蠢,不懂禮數,根本沒資格做駙馬。”
此刻場中眾人無一人敢出聲,世界仿佛都靜止了般,每個人心中都在猜這個祝磷是何人,為何以前從未聽說過,難道是哪個府城新崛起的世家大族?
帝後卻是視線掃向大公主,那意思分明在說:“看看這就是你相中的好兒郎,連招親大賽都敢遲到,一點都不在意你。”
未等星星說什麽,卻聽屋頂傳來一道清冷悅耳的少年嗓音,“誰說我沒來,在下已在此等候多時。”
眾人循著聲仰頭一望,發現屋頂排排站著七個白衣人,最中間那個就是說話的少年,另外四個男子與兩個女子看著是他的隨從。
當這七人映入眾人眼裏時,大家腦中立馬浮現仙風道骨,驚為天人,仙姿秀逸,孤冷出塵,超凡脫俗之類的詞語。
這幾人一看就不簡單,但不管這幾人如何唯美,如何清新脫俗,還是有人能違心的說出,“聖上,今天乃是大公主招婿的大喜日子,人人都是錦衣玉冠鄭重打扮,這幾人卻一身白衣,看上去極不吉利,這是故意給皇家難堪啊,臣懇請皇上把這幾人拿下,關入大牢,交由大理寺處置。”
這位大臣的潛意思就是祝磷等人穿的跟奔喪的似的,故意怠慢,其心可誅,最好立即押送大牢,這幾人看上去就很像武林高手,隻怕到時候在擂台上沒人能打的過。
先取消他們的參賽資格,這樣也能少一個競爭對手。
皇帝抬眸瞥了一眼屋頂上的白衣少年,對他也是很嫌棄,場上這麽寬的場地他不待,非要站屋頂,像什麽話?
那位大臣的話正好給皇帝找到了刁難的理由,他就順勢道:“鍾大人言之有禮,這種大喜的日子著一身白衣確實不像話,祝少主還是回去換一身顏色喜慶些的衣裳再來更妥,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星星氣鼓鼓的瞥了一眼皇帝,蹭一下站起身,她想讓祝磷到宮中哪個皇子那裏隨便尋一套衣裳來換,不用出宮去,否則一來一回要耽誤不少時間。
不過不等星星出聲,卻聽少年輕笑道:“一套衣裳罷了,換個顏色也無妨。”
話音一落,少年便拂起寬大的衣袖在身前一擋,也就幾息的功夫,另一隻衣袖再一晃,眾人眼睛都未眨一下,卻還是未看清少年是怎麽做到的,像變法術似的,揮一揮衣袖少年的身上的白袍轉眼就換成了水藍色的長袍。
依然是那副清雋脫俗的模樣,長身玉立,俊美絕倫,如此完美的少年郎,任誰瞧上一眼都會自慚形穢吧。
眾世家公子心中隻道不好,這位絕對是個強大的對手,隻怕不好應付,可惜對方有備而來,實力看著也很強,想把這人弄並不容易。
其中一個候爵突然靈機一動,站起身向帝後那邊拱手道:“皇上皇後此人是哪個世家的嫡子或嫡孫,臣等怎麽從未聽說過我大晉有姓祝的世家大族?”
這意思很明顯了,若身份太低,長得再仙也是沒資格參賽的。
“我們是仙霧島的人,這位是我們宗門的少主。”祝秋羽語氣淡然的自我介紹了一下。
仙霧島?
眾人一頭霧水,皆表示從未聽過,估計是哪個小門小戶的人家,就這也敢來比賽?
皇帝原是不想為祝磷說什麽的,但星星那雙大眼睛氣惱的瞪了過來,皇帝隻好出聲道:“四年前恭王一黨在泉水府意外發現一座銀礦,欲占為己有,
想必大家都明白這銀礦若是真讓恭王得了去,會有什麽樣的後果,恭王手底下有不少高手,一般人可對付不了,那時恭王等人還抓了銀礦附近一個村子的村民為質,情況非常棘手。
後來是仙霧島的人打跑了恭王一眾,還把銀礦的事上報給當地巡撫,再讓巡撫上報給朝廷,就連大公主當初也是仙霧島的人帶回京的。”
所以呢?
仙霧島的人如此厲害,對皇上和大公主都有恩,那這比賽會不會隻是個形式,目的隻是讓這位祝少主揚名,讓大晉所有人都知道有他這個人?
皇上和公主早就有意尚他為駙馬,為了讓駙馬不至於默默無聞,所以搞這麽大陣仗?那他們這些世家貴勳豈不都成了陪襯?
嘖,眾世家貴勳心裏莫名不爽,大家都是人精,很快想通其中關竅,這會子臉色像吞了蒼蠅似的不得勁。
但這是皇上的意思,大家心裏再不舒服也不敢置噱。
皇帝掃了一眼眾人,嗓音平緩道:“眾位愛卿莫要多想,這次的招親比賽看的是實力,誰實力強,能贏到最後,那他便是駙馬,輸了的人可做不成朕的女婿。”
眾人一聽立馬明白了,看來皇上對祝少主並不是十分滿意,所以才會弄這麽一出公開招親的大賽,若不然直接下旨定下不是省事?
想通後,眾人又來了精神,還沒開比呢,不能長他人誌氣,滅自己威風,這祝少主身上的氣勢確實挺唬人的,不過萬一是個花架子呢?
世家貴勳的嫡子嫡孫哪個不是從小就開始精心培養,方方麵麵那都是極其優秀的,雖然有些人偏文,有些人偏武,但也不乏文武雙全之人,端看到時候誰能笑到最後。
這場招親的文武大賽整整持續了四天才結束,前兩天是比文,後兩天是比武,不管是比文還是比武,祝磷都贏的輕鬆。
其實他功夫逆天,但文方麵他前世靠的是傳承,這一世雖然也有讀書識字,但作詩寫文章其實並不擅長。
以前可以說從未學過,還是這幾個月四位師兄輪流給他講課,狠狠的惡補了一下才學會的。
他勝在有兩世記憶,還有超強的記憶力和領悟能力,憑借著過目不忘的本事,他硬是贏了文賽。
沒人知道為了寫出一首驚豔四座的詩和一篇文章,他腦子高速運轉的都快炸裂了,眾人隻看到他從始自終都是雲淡風輕,漫不經心的神色。
卻無人知曉他真正承受了多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