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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正當防衛

  蘇青橙仔細看起林老師的視頻來。


  林老師還是在自家的書房裏,穿著一件天藍色的襯衫,戴著黑框眼鏡,一副學者的樣子。


  “首先,我們來說說什麽是正當防衛。”林永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必須符合三個條件,第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我們來看這個案例中,那個醉酒的人,假設他叫李四,李四喝多了,看見邊上孩子的身上帶著值錢的玉佩就去搶,這就是屬於搶劫,是對人身、財產的一種不法侵害行為。”


  “他伸手去拽的時候那個母親反應迅速,馬上一腳踢了過去。說明這個母親是在李四‘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時候出手的。”


  “注意‘正在’這個詞,很關鍵,如果李四把東西搶走了,這個母親去追的過程把他踢死,那就防衛過當了。”


  “前麵一二都符合了,再看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這個限度怎麽理解?”


  “例如本案中,這個母親是在李四搶劫過程中踢了一腳,李四就倒在地上不起了,後來是因為肋骨刺入肺部沒搶救過來才死的。”


  “如果李四倒在地上不起,這個母親還上前拳打腳踢才致他死亡的,這就超過限度了,就是屬於防衛過當。”


  “因為此時侵害行為已經結束,而且李四倒地不起已經沒了反抗能力,你還用力去打去踢,致他死亡就是超越了防衛的限度。”


  “至於有些人說這個母親下手太重,這隻能說這個李四倒黴,偏偏碰上一個會跆拳道的女人,一腳就踢死了,身體太差了,平時肯定缺乏鍛煉……”


  蘇青橙看到這“噗嗤”一笑,林老師還挺幽默。


  “還有些人說她自己是有功夫的應該知道自己腳重怎麽不收一收力?”


  “但是你們想啊,如果是你們的孩子,在那種情況下,幼子麵對一個醉酒的大漢,作為一個母親當然護子心切哪裏還會想先把力氣收一收?”


  “要是因為這一猶豫動作慢了,孩子因此受傷怎麽辦?而且她是練拳的這也是身體的自然反應,是有肌肉記憶,不能說她是故意出重拳。”


  “所以她這就是屬於正當防衛。不用負刑事責任。”


  “接下來我們來講另一個案例。說另一個城市的李四,他家有個院子,就花一萬塊錢買了一棵香樟樹,在自家院子裏種了下去。”


  “經過幾年,這樹越長越大,枝繁葉茂,擋住了二樓房間的陽光,李四就把這棵樹挪到了院子外麵的路上。”


  “又過了幾年,這樹又越長越大,樹葉還是擋到家裏的陽光,他就想把樹砍掉一截,以免家裏的陽光被擋住。”


  “為此他還打了電話問園林管理部門,得到的回複是這不歸他們管,他自己決定。於是李四就把樹砍了,隻留下大概兩米的主樹幹,上麵的樹冠枝葉都砍掉了。”


  “後來被人舉報,城管部門上門認定他“砍伐”,罰款十萬元。”


  “大家覺得城管部門的罰款合不合理,李四該不該交這筆罰款?這次我先不說結果,歡迎大家一起討論,可以給我留言或打在公屏上,我都會看。下次我們再來分析!”


  視頻到這裏就結束了,蘇青橙揚揚眉,林老師也學會搞懸念了,還來個“且聽下回分解”?

  不過這樣是挺吊人胃口的,肯定很多人會追更。


  這個案子的確有點意思,自己買的樹是自己的財產,自己怎麽就不能砍了?城管部門做的對不對呢?


  蘇青橙把視頻用軟件編輯了一下,打上字幕,然後用林老師的賬號登錄上傳上去。


  給林老師發了一個微信,告訴他視頻已經上傳,讓他有時間上去看看。


  視頻剛發上去不久,很多人就開始發彈幕了。


  【這不合理吧,自己的樹怎麽就不能砍了?這不是自己的財產,隨便處置嗎?】


  【這不是釣魚執行法嗎?園林說可以自行處理,修完城管就來了,這是鑽錢眼裏去了。】


  【城管啊,懂的都懂……】


  【嚇得我都不敢薅自家的香椿吃了。】


  【馬路邊的樹每年都有修剪吧,有些也剪得很禿怎麽就不要罰款,自家的樹還要罰?】


  【以後種樹之前還要先提前學習有關樹的法律知識(狗頭)。】


  【城管部門的權利也太大了吧?】


  【好像是有這方麵的規定?不過罰得也太重了。】


  【應該是樹占用了公共區域,所以不能自己砍。如果在自家院子裏就沒事吧!】


  【公共區域怎麽了?我如果掉了錢在公共區域,那錢就不是我的了嗎?】


  蘇青橙揚揚眉,這個還挺值得討論,應該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方麵的規定。


  下次再來看林老師的分析。


  看完那些留意蘇青橙一看時間不早了,得睡覺了,不然明天起不來。


  想想自己好久沒做電影解說了,明天一定要剪輯一個出來,不然B站這個號要廢了。


  第二天蘇青橙七點半才起床,現在天天蹭嶽景城的車去律所,早上又不用做早餐,就可以多睡半個小時。


  等洗漱完,正在換衣服,外麵突然傳來敲門聲。


  難道今天學長忘了帶鑰匙?

  蘇青橙忙把衣服穿好,打開門。


  顧銘赫然站在門外。


  “顧律師?”蘇青橙驚訝。


  顧銘看到是她也很意外,“你怎麽住在這兒?”


  “我本來就是住在這兒啊,您這是……”蘇青橙好奇地問。


  “我找人,難道我記錯了?”顧銘有點尷尬。


  蘇青橙一想他應該是來找沈晴的,可能記錯門牌號了,便笑道:“您是不是找錯了?我隔壁新搬來一個鄰居,會不會是她?”


  顧銘一看蘇青橙的房間號1606,沈晴的應該是1608?好像真是記錯了。


  一拍額頭,笑道:“還真是我搞錯了。不過還真是巧,沒想到你也住在這裏。”


  這時嶽景城提著早餐回來,看到蘇青橙和顧銘站在門口有說有笑,神色淡漠走過來,不鹹不淡地開口,“讓一下!”


  “嶽律師?”顧銘驚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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