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早安,嶽律師!> 第43章 有點後悔

第43章 有點後悔

  紀然手裏拿著筆繼續說道:“我們的客戶是死者的妻子陳某,假如她委托你們接受這個案子,你們會怎麽辦?”


  “我這邊要求,你們就此案做一個法律分析報告。報告具體內容該注意的幾點要素你們應該都學過,我就不贅述了。”


  “因為分了組,這次就以組別的形式來完成。每組兩個人共同完成,時間是三個小時。”


  紀然看了一下手表,“現在是三點二十分,就在六點半之前發給我們三位帶教律師。”


  蘇青橙舉了一下手,“是每個人寫一份還是每組一份就可以?”


  “這次是以團隊的形式,所以每組一份就可以,兩個實習生合作完成。”


  “是三個帶教律師都發,還是隻發給我們自己的帶教律師?”程浩宇也提了一個問題。


  “三個都要發,我們每個人都要看到你們的報告。”紀然說道。


  “知道了!”大家都點頭。


  【這個案子挺有意思啊。】


  【我們也可以了解一下。】


  【這還是一個普法節目呢。】


  【這節目牛啤!】


  【六點半下班,來得及嗎?】


  【好難啊。】


  【律師也陪他們一起嗎,都算加班了。】


  【六點半,好晚啊。】


  【三個小時就要出,壓力好大。】


  【加油啊!】


  大家都回到工位上,蘇青橙幹脆把椅子搬到程浩宇的身邊,兩人討論起來。


  張妙瑩和陳文瀾都沒有一點頭緒,麵麵相覷。


  林鯤誌和郭菲也有點懵,不知從何下手。


  【腦子一片空白。】


  【林鯤誌和郭菲有點吃虧吧,他們學的都不是一個法係的。】


  【這節目太好看了,我要推薦給我學法律的同學。】


  【沒有一點提示要怎麽做,就讓他們自己看著辦嗎?】


  【術業有專攻,對他們來說不難吧?】


  【法盲坐等學霸們出報告。】


  【這個節目我鎖了。】


  【本年度最好看綜藝。】


  “怎麽樣?你怎麽想的?”郭菲問林鯤誌。


  “我先上網查查報告怎麽寫,我們學的和國內的都不一樣。”林鯤誌說道。


  郭菲點頭,“好,我也查查。”


  陳文瀾和張妙瑩也是麵對麵坐著,不太便於交流,要大點聲對方才能聽見,陳文瀾便也坐到了張妙瑩的身邊。


  【嘿,正好三對。】


  【CP磕起來。】


  【我還是站嶽律和小橙子,其他你們隨意。】


  直播中六個實習生,有的在查資料,有的在翻書,有的一愁莫展,隻有蘇青橙和程浩宇兩人正小聲地熱烈討論,蘇青橙已經開始動手了。


  “我先把法律主體列出來。原告:餘某。被告:陳某。”


  蘇青橙一邊說一邊在電腦上打。


  程浩宇點頭,“原告的訴訟請求是按遺囑繼承遺產和遺產保全。”


  “我們是作為被告代理,自然是要求駁回原告的請求。”


  “要駁回就必須撤銷遺囑及公證。我記得是民法通則多少條來著,我查一下。”


  蘇青橙一邊打字一邊切換桌麵查法條,小聲說道:“民法通則第七條‘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就是這條。”


  “也就是說他們二人是婚內出軌同居,違法了社會公德。”程浩宇說道:“所以即使他們的遺囑得到公證,但是違背了公序良俗,也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可以請求撤銷。”


  “對!”蘇青橙點頭,停頓了一下,“而且,他們倆以夫妻名義生活,是不是還可告她重婚罪?”


  “這個另外列出來。”程浩宇點頭。


  “餘某是第三者插足,給被告的婚姻家庭帶來多少痛苦,對了,我記得《婚姻法》也有規定,我找一下。”


  “有了,《婚姻法》第三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還有除《民法通則》除了剛才的第七條,還有第五十八條,民事行為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


  “這也是撤銷遺囑的法律依據。”


  【程浩宇的優勢這時候就體現出來了。】


  【實習過果然不一樣。】


  【沒想到小橙子也這麽快進入角色,她不是沒實習過嗎?】


  【而且看樣子還是她主導。】


  【她對法條好清楚啊。】


  【這才是真學霸。】


  【他們好快啊,其他人都還沒開始。】


  程浩宇也很震驚,他知道蘇青橙本科是表演專業,考上研究生也才剛開學,學都還沒上就被抓來上節目,以為她什麽都不懂。


  沒想到她比自己還清楚,而且法條那麽熟,一查一個準。


  再看她在電腦上的文書格式,一點問題也沒有,完全不像沒有實習過的人。


  就是自己可沒那麽快就能做出來,還一條條列這麽清楚。


  看來自己和她一組還是自己占便宜了。


  【他們太快了吧?】


  【其他兩組還沒開始。】


  【有學法的嗎?橙子他們這組對不對啊?】


  【有爭議。】


  【按繼承法,那個男人立的遺囑是有效的,餘某繼承沒問題。】


  【不是說違背公序良俗嗎?】


  【可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是他們婚姻中出軌的行為,而不是立遺囑這個行為。】


  【有道理啊!】


  【前麵的是法律專業的吧?】


  【好厲害!】


  【那橙子他們錯了嗎?】


  【不會吧?】


  【也不是錯,法院應該還是會判遺囑無效。】


  【啊?為什麽?】


  【你這不是自相矛盾了?】


  【單從法理上來說用違背公序良俗來否定繼承法中的遺囑無效並不是太適用。】


  【但是如果支持第三者又不符合社會價值觀。】


  【對呀,如果這都支持,那以後的人會不會效仿,小三不是更得意忘形了?】


  【還可以轉移財產!】


  【所以法院大概率是不會支持的。】


  蘇青橙他們似乎也想到這個問題。


  “還是有法律風險的,我在這後麵寫上。”


  蘇青橙一邊打字,“如果原告律師說公序良俗的適用具有謙抑性,不能隨便拿出來使用。”


  “我們針對的是法律行為,而不是一般行為,即丈夫立遺囑的行為,而不是婚外情行為。”


  “那我們就要從社會危害性引起法官的共鳴……”


  蘇青橙和程浩宇小聲討論。


  【他們果然想到了。】


  【橙子好厲害!】


  【不愧是我的偶像!】


  嶽景城看到蘇青橙與程浩宇那麽親近突然有點後悔了,應該選兩個女孩子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