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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重回紫欒城

  一直到允火葬之前,我們都沒有說話,連哭都是悄悄的,好像害怕會驚擾了允那安靜祥和的夢。


  火葬的時候,我將一個紅色的小包裹偷偷放在允的手掌上,嘴角是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大家都忙著傷心,忙著允的身後事,沒有人會注意到我隻剩下九根手指,也不會有人注意到,我左手的小拇指現在正幸福的躺在允的手掌上。


  將骨灰收到骨灰壇裏的時候,我又偷偷收起一些,包裹嚴實放進我的香包裏,麵帶微笑的將香包放進懷裏。


  允,你不是說你許的願望都沒有實現麽?現在我可以告訴你,你錯了,我們許的願望已經實現了,我們會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開;我們會共同生活在這個村子裏,每天都攜手看日出日落。


  直到坐上回京的馬車,蘭姐姐才發現我的不對勁,她看著我那隻有四根手指的左手哭了一路,卻一個字都沒有說。


  從此以後,蘭姐姐的話變得出奇的少,說話之前總喜歡先歎氣,最後又總會說,“人這一輩子啊……”當別人還在等著她的下文,她又會閉上眼睛不說話了。


  都城一別已有四年,四年間這裏沒有什麽大的變化,不過是更繁華了一些。紫欒城也還是原來的紫欒城,隻不過裏麵的主人早已經改變。


  修淩軒答應我的事情都做到了,清繼續做他的王爺,因為做回了王爺,他又可以繼續叫原來的名字,修淩清了。鈺寧、晟俊和蘭姐姐都在他的府邸中,我知道蘭姐姐再也不想進紫欒城這個鬼地方,也不希望她和鈺寧被困在這裏,至於晟俊,還是長在外麵好一點,如果回宮,我不知道可以給他一個怎樣的身份。而清既然重新做回王爺,至少能憑借手中的權力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這樣最好。


  小傑已經做了一品大元,現在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叫允給他起的那個名字,淩修傑,再也不用避諱淩和修字了。


  而我,就以大齊第五代君主皇後的身份重回紫欒城,舉國同慶。


  這身衣服,這個位置,曾經是我最不想得到的東西,可是如今,卻是我唯一能利用的東西。我需要這個位置,需要這個身份,隻有這樣,我才能順利完成我的計劃。


  允,請你在黃泉路上慢點走,等著我。


  允,如果我不能保全自己的貞潔,請你原諒我。


  允,我不要你心疼我,隻要你愛我。


  修淩軒趴在我身體上的時候,我全然沒有感覺,就連羞愧和痛苦的感覺都沒有,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具沒有了靈魂的屍體,可是我知道我雖然沒有靈魂,但是在我身體裏卻有另外一個靈魂。


  那個靈魂不是允,卻是屬於允的。


  我已經有了允的孩子,屬於我和允的第二個孩子,現在應該有一個多月了吧。可惜我也是在回都城的途中才知道的,如果能早一點發覺,早一點告訴允,他是會很開心,還是會更多牽掛?

  楊太醫還在宮中,仍然是副院判,這也算是我的福分,有楊太醫在,修淩軒就不會知道這個孩子不是他的了。


  回宮一個多月後,我麵無表情的告訴修淩軒我有了他的骨肉,已經一個多月了。


  修淩軒開心的大赦天下,減免稅收,又加封我父親和兄長無數的奇珍異寶,至於這個儲秀宮,應該已經沒有什麽可以賞賜的了吧,這個世界上所有最珍貴的東西幾乎都在儲秀宮裏了。除了每日更多的陪伴,修淩軒已經想不出還可以給我什麽了。


  修淩軒也算是一個好皇帝,每日的奏折他都會當天看完,哪怕是整夜不睡覺他也不會拖到第二天,很多時候奏折太多,他就搬到儲秀宮來批閱,這樣既可以陪著我,又可以不誤國事。


  修淩軒對我也算是很好吧。他的後宮裏隻有我一個,我懷胎十月,他從未碰過任何一個宮女,也從來沒說過要再選妃子的事情。他在我麵前永遠都是以我自稱,我的要求他都會一一滿足絕不含糊。


  夏天的時候,我生下了我的第二個孩子,我給他起名叫永年,諧音永念,我想告訴允,這個孩子是我與你的,我會永遠思念你。


  孩子滿月後,修淩軒想同我歡好,我推說不舒服,孩子一周歲後,修淩軒想要我,我還是推說不方便。就這樣,每一次我都有相同或是不同的理由,他也並不為難我,隻是溫柔的看著我,眼裏是灼人的憂傷,然後安靜的躺在我身邊。


  我的心早就已經埋在了那片黃土下,隨著允一起去了,現在能留在修淩軒身邊的隻剩下一具軀殼,可是這具軀殼卻連碰都不讓他碰。


  他有我,和沒有我,有什麽區別?

  又或者,隻是遙遙的看著我,他就會覺得心安?哪怕我隻是行屍走肉?


  永年一天天的長大,小連子也將放在我身上的心思轉到永年身上。小連子知道永年是允的孩子,也知道我早晚會讓永年登基,讓大齊重新回到允的後代手中,所以對永年的照顧更是細致入微,有的時候我看著小連子照顧永年,甚至覺得比我這個生母更加用心。


  小連子這幾年居然也長了白發了,才剛剛三十出頭,就學著別人倚老賣老。我開玩笑的對他說“小連子,我身邊的人,就你陪著我的時間最長。”


  小連子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哭的很傷心,而我卻看著他微微笑。


  這個表情我對著銅鏡練習了不下萬次,現在已經可以做的和允一模一樣了,每當我思念允的時候,我就會對著銅鏡這樣對自己微笑,嘴角上揚,略帶些邪惡,就像看見允對我笑一樣。


  我想我現在已經很適合生活在後宮了,因為我可以將自己的心事隱藏的非常好,允走了五年了,永年也已經四歲了,所有人都以為我已經忘記了傷痛,忘記了允,以為我可以陪在修淩軒身邊一直到死,卻不知道他們都被我騙了。


  他們不知道,我白天笑的越開心,晚上就哭的越傷心,我越是和修淩軒走的近,我就越發的思念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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