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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25.版權收入

  而李安的那首《爸爸媽媽》剛剛發行一個星期,正是熱度最高的時間段,這個時候再發新歌的話反而不太合適,因為這樣隻會造成兩首歌分流,同時也達不到互補的作用。


  “我原本也打算發到林朝暮的賬號上。”李安點點頭,這首歌應該能給林朝暮帶來一個很高的熱度,起碼和她去年參加比賽的那首《夏天》差不多。


  “那這首歌的話也會有推廣資源吧?”李安接著問道。


  “當然有,你們簽的合同裏麵原本就有規定公司有義務給你們的原創作品進行推廣。”趙主管點點頭說道。


  簽約音海和不簽約音海的待遇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說推廣資源和收益分成。


  “那應該能夠彌補團隊的損失了吧?”李安笑了笑說道,雖然趙主管沒有說,但能夠看出他的心情非常不好。


  公司對林朝暮和他限製培養資源,可能對公司來說沒什麽損失,但是對於團隊來說有直接的損失,因為團隊底下的歌手藝人,是團隊收益的主要來源。


  趙主管看向李安的眼神裏有了些異樣,沒想到李安竟然能夠想到這一點,公司做出這個決策,說不定還真是自己的損失呢。


  從李安出歌的效率和質量來看,這個年輕人有著讓人驚豔的才華。


  “我會用這首歌向公司說說情的。”趙主管拿著手中的U盤晃了晃說道,公司平台每個月的新歌榜單是衡量每個團隊實力的標杆,他相信李安的這首歌如果發行的話,在月榜單上足以擠進前三。


  而公司的公共資源如何分配,參考衡量的很大一個標準就是月榜單,如果《下山》這首歌能夠擠進前三的話,那麽下個月公司給予他們團隊的公共資源就要多一些。


  所謂的公共資源,就是公司自己的業務部從外麵接的單子,有的是電影的主題曲,有的是配音等等這些公司爭取到的業務。


  “這首歌是你們兩個公共合作的,但是歌曲的收益你們兩人隻能占據30%,至於具體的利潤的話,你們兩個自己去商量。”


  趙主管接著說道,按照合同的規定,歌手原創歌曲的收益占據總收益的百分之三十,無論這首歌的原創是幾個人。


  “那就對半好了。”李安毫不在意的說道,如果不是覺得林朝暮會不同意的話,他連那一半都不想要,因為這首歌本來就是他送給林朝暮的答謝禮物,如果不是為了賺回名氣值,他甚至都不想上去唱。


  “不行,我隻要三分之一。”林朝暮當即搖搖頭拒絕。


  “你們自己的事情自己商量,沒什麽事的話今天就到此為止吧。”趙主管擺擺手下了逐客令。拿到這首歌之後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要拿去排期,去爭取資源,去做團隊宣傳等等。


  “還在為王凡的事情煩惱啊?”兩人進了電梯,李安看見林朝暮不是很開心的樣子笑了笑說道。


  “沒事。”林朝暮擺擺手說道,不過臉色依舊有些不好看,畢竟這種事情發生在誰身上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學姐,你既然選擇相信我,那就放心吧,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幫你,我說到做到。”李安鄭重的說道,他自認為自己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既然答應了林朝暮,那他就會想盡辦法去幫助她。


  “可是我又有什麽理由讓你幫我呢,本來這件事情就與你無關。”林朝暮輕歎一口氣說道,她覺得很不好意思。


  “我們是朋友啊,你不認我這個朋友啊?”李安笑著說道,對於這種自尊心很強有很驕傲的女孩子,李安也有些難辦,換成一個其他人來恐怕早就謝天謝地了,有的甚至會要求他把之前那首歌的翻唱版權賣給王凡。


  “雖然我們是朋友,可是.……”


  “好了,沒什麽可是的,咱們去喝下午茶吧?反正現在時間還早。”李安打斷了她的話看了看時間說道,現在時間還早,他還有一些資料要查。


  《龍族》這本書的現實背景和這個平行世界有一些出入,有很多地方要進行修改。


  對了,想到這裏李安趕緊拿出了手機,查看自己的作家頁麵,距離新書上傳已經過了十幾個小時了,不知道有沒有通過呢,要是沒有通過的話那他這兩百積分不就白花了。


  ‘親愛的作家你好,恭喜您的作品《龍族》通過後台審核,已達到簽約標準,請聯係您的編輯進行簽約,編輯姓名:王大龍,聯係電話:9553684914,微訊同號。’


  作家後台收件箱裏出現了一條簽約短信,李安心裏一喜,沒想到他們的工作效率這麽高,一天不到的功夫就通過了審核。


  “你在幹什麽啊?笑得這麽開心?”林朝暮看著李安望著手機嘿嘿笑著不由得好奇的說道,明明他和自己一樣也被王凡惡心了一把,但李安好像完全沒有放在心上的樣子。


  “哦,小說,無聊寫的,沒想到簽約了。”李安晃了晃手機說道,這並不是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還會寫小說呢?”林朝暮詫異的說道。


  “寫著玩兒玩兒而已。”李安擺擺手謙虛的回答,他豈止是會寫小說,隻要有足夠的名氣值,他什麽類型的小說都會抄。


  不對,是會寫。


  “書名叫什麽?有空我也去看看。”林朝暮好奇的說道。


  “還沒簽約呢,簽約完了我就告訴你。”李安笑了笑說道,兩人不緊不慢的朝著之前去過的那家咖啡館走去。


  “哦爸爸媽媽給我的不少不多,

  足夠我在這年代奔波,

  足夠我生活.……”


  兩人剛剛推開門走進去,裏麵就傳來了陣陣歌聲。


  “沒想到你的歌這麽火,都有人開始買授權了呢。”林朝暮轉頭看著李安笑道,能夠被這些商業場所播放的歌曲,要麽是經典老歌,要麽是當下熱門。


  “哇哦,發財了,這杯我請客。”李安笑了笑說道。


  這個平行世界的文化作品版權被保護的非常好,歌曲的商業場所播放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如果想要播放這首歌的歌曲,必須要去平台買播放授權,如果沒有授權就進行播放的話,就算做侵權,是會被罰款的。


  雖然這種商業場所的播放授權非常便宜,一首歌也就幾十百來塊而已,但這證明李安這首歌已經有了版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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