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一哄而上
“出處”《人民日報》1983年10月31日:“在發展新‘三大件’和其他有前途的輕工行業時,決不能再像發展老‘三大件’那樣,一見有利可圖,就一哄而上。” “本意”盲目地一齊行動起來。 “錯例” 1.呼籲想奉獻愛心的“誌願者”不能盲目、無序前往災區,電視台的宣傳以及其他領域的工作也一樣,不能一轟而上(一哄而上)。 2.其間無序開發與一轟而上(一哄而上)現象卻應當防止。亂象。細看時下建設上馬的很多低碳產業園,或是政府追求政績的表麵文章,或是開發商發展地產的噱頭把戲。 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一定要從各地的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切忌一轟而上(一哄而上),搞形式主義、形象工程,損害農民利益。 “分析”音同而誤。“哄(hōnɡ)”,形容許多人大笑聲或喧嘩聲,如哄然大笑、哄堂大笑。或指許多人同時發出聲音,如哄傳。“轟(hōnɡ)”,形容打雷、放炮、爆炸等巨大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