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人贓俱獲
“出處”清《禦選明臣奏議》卷三八《明高推·極言捕務不修疏》:“甚且人贓俱獲而故縱之以示寬,上下相蒙,苟且了事。”意思是說,更過分的是,人犯和贓物同時捕獲,卻故意釋放以表示寬大,上下互相欺騙,馬虎了事。 “本意”人犯和贓物同時捕獲。 “錯例” 1.濟南鹽政夜查私鹽。人髒俱獲(人贓俱獲)! 2.三名盜賊將靠停在縣城區二處居民樓的三輛價值近兩萬元的摩托盜走,至該縣冗渡鎮境內,被警方人髒俱獲(人贓俱獲)。 3.益陽民警蹲守抓三竊賊:人髒俱獲(人贓俱獲)。 “分析”音同、形近而誤。“贓(zānɡ)”,贓款或贓物,如賊贓、追贓、退贓、貪贓枉法。“髒(zānɡ)”,形容塵土、汗漬、汙垢等,不幹淨。如髒衣服、髒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