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節 不毛之地
“出處”《公羊傳·宣公十二年》:“君如矜此喪人,錫(cì,通“賜”,賜予)之不毛之地。”意思和《史記》的記載相同。《史記·鄭世家》:“錫(賜)不毛之地,使複得改事君王,孤之願也。”意思是說,即便您(楚莊王)賞賜我(鄭襄公)不長莊稼的荒地,隻要使我得以有機會服侍君王,這就是我的願望。 “本意”不生長莊稼的地方,泛指貧瘠、荒涼的土地或地帶。 “錯例” 1.解放前,猛滿地區是一個不茅之地(不毛之地)、瘴癘之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衛生、交通等非常落後,人民生活饑寒交迫。 2.60年前,這裏還是一片蠻荒的不茅之地(不毛之地)。幾代中國人前赴後繼,在這裏寫下悲壯而輝煌的拓荒史詩。 3.原來這裏是一片不茅之地(不毛之地),荒無人煙。宋英宗治平四年程朱理學大師程顥來晉城當縣令,選中這塊風水寶地,辦起鄉校,發展成書院。 “分析”音同而誤。“毛(máo)”,動植物的皮上所生的絲狀物;鳥類的羽毛。如羊毛、雞毛、枇杷樹葉子上有許多細毛等。“不毛”,是指貧瘠,不生五穀。“茅(máo)”,茅草,泛指白茅一類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