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節 並駕齊驅
“出處”南宋·胡宏《五峰集》卷四《楚子軫卒》:“文、莊而後,與中國並駕齊驅。聖人(被大眾認為具有特別美德和神聖的人,比如孔子)進之,同於諸夏(指華夏民族各諸侯國,以後用來稱呼中國)。”意思是說,楚文王、楚莊王以後,與中原諸國不分高低。孔子高看楚國,視同中原各國。 “本意”幾匹馬並列,一起快跑。比喻齊頭並進,不分前後。也比喻地位或程度相等,不分高下。 “錯例” 1.廣東樂壇2006年度盤點:十大熱門歌手並駕齊趨(並駕齊驅)。 2.讓她們在工作崗位上與男性並駕齊趨(並駕齊驅),發揮作用,是尊重她們的勞動權利,也是利於國家民族發展的好事。 3.作為江蘇廣電總台的旗艦頻道,近幾年來,江蘇衛視公眾影響力與產業發展並駕齊趨(並駕齊驅),連續三年實現35%增長,穩居中國省級廣電媒體第一方陣。 “分析”音同、義近而誤。“驅(qū)”,指快跑,如長驅直入、並駕齊驅;“趨(qū)”,指快走,如趨前、疾趨而過。“駕”與“驅”很好呼應,“駕”與“趨”無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