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人證
那人焦急的說道,他哪裏知道自己丟了劍竟然和命案扯上關係了。
“屬下已經派人去查是誰撿到了他的劍。”蘇衍小聲說道。
不管這人說丟劍是真是假,他們都需要做兩手準備。
眾人在茶館又等了小半個時辰。
那劉員外家的小娘子被請過來了。
她來的時候,沒人告訴她這裏發生了什麽事。
她一進門就被茶館內的架勢嚇到了。
大家一個個都看著她,那些眼神裏似乎還帶著鄙夷?
她得罪了他們嗎?他們為何要用那種眼神看著她?
人在害怕的時候,會下意識去尋找熟人,或者自己覺得可靠的人。
劉懷霜的眼神很快就鎖定住蘇離。
蘇離朝她搖了搖頭。
“這位是太子,這位是刑部的厲大人。”
“太子殿下,厲大人,不知把民女叫過來是何意?”
“不知劉娘子是否認識這把劍?”厲修辰問道。
“不認識。”
“可是你方才見到這把劍的時候,似乎很驚訝呢。”
“大人說笑了,民女根本就不認識此劍。”
“沈落微死了,被這把劍殺死的。”
“什,什麽?”劉懷霜嚇的連退幾步,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眼神卻是看向蘇離。
厲修辰將她的神情看在眼裏。
“大人,有人證。”刑部的人帶著一個乞丐過來了。
“講。”
“大人,小的那日見有個小孩偷了一把劍,對,就是他的劍。”那乞丐指著那劍的原主人說道。
“我本是好意,追出去,把那劍搶回了,還給他,結果被他暴打了一頓。
他汙蔑我說是我偷了他的劍,然後再假意退回來,想要找他要賞錢。
哼,真是不識好歹。”這人說著瞪了旁邊那人一眼。
那劍的原主人,被這麽一說,也是怪不好意思的。
“我雖然是乞丐,但我不偷不搶!”那乞丐再次說道。
“說重點。”
“我好意幫他,他卻因為我是乞丐而如此汙蔑,毆打我,我氣不過,找了機會,把他的劍偷走了,然後扔到了幾步開外的巷子裏。
原本我也就是想出出氣,想著他要四處找的話,肯定就找回去了。
隻不過沒想到有人先他一步把劍撿走了。
呐,就是這個小娘子把劍撿走的。”
那乞丐說著指著劉懷霜身邊的丫環。
扶織月:“。。。。。。”
額,是誰剛剛才說他不偷不搶的?
“當日這對主仆都在場的。”
“你血口噴人,我才沒有撿什麽劍,我們劉家要什麽沒有,還差一把來路不明的劍嗎?”那丫環立馬反駁道。
“大人,小的說的句句屬實。”那乞丐才不管這中間有什麽彎彎繞繞。
他隻管說他知道的事。
蘇衍起草了一份證詞,那乞丐印了手印後才走的。
劉懷霜的丫環見那乞丐都畫了押,心裏就有些慌了。
劉懷霜瞪了她一眼。
“大人,我們確實不認識這把劍。”劉懷霜打算抵死不認。
“大人,小的有一事要稟告。”伶人裏麵忽然有一位男子站出來說道。
“講。”
這兩章是算昨天的。等於昨天發六千字。
本來可以統一在12點前發完,但我又改了一遍。
第一次寫破案的文,總感覺自己有許多漏洞,然後就要修修補補,讓一切看起來合情合理。
我感覺自己腦細胞都不夠用了。
我上一本書的一個讀者,說我《穿書後我靠種田暴富了》這本書50萬字太少了,沒看過癮,讓我新書多寫點。
原先我想著寫個50萬頂天了。
但讀者說50萬不夠看。
可是要寫100萬字的話,我可能要寫90個案子呢?寫90個案子,我會寫禿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