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頭條
“那我要怎麽樣,你才能放了她們?”雷蒙無奈。
“怎麽樣?自殺。”彭毅還不想背負一個殺害英國官員的罪名。
“這,不可能。”
看得出來,雷蒙雖然愛他的妻子和女兒,但是更愛自己。
“就算為了妻子女兒也不行?”彭毅笑道。
“我可以辭去職務,到瑞士去。”看來這是雷蒙的極限。
“既然你這麽貪生怕死,那我也就沒辦法了。”
說完,彭毅一道真氣飛刀洞穿了雷蒙的頭顱。
“處理一下吧。”雖然彭毅不想殺雷蒙的妻子和女兒,但是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所以隻能選擇默默的離開,由麗莎去完成任務。
解決了雷蒙和黑熊的事情,傑克那邊的事情總算交差了,後麵怎麽料理是麗莎的問題,反正黑熊的產業那麽多,用點手段,足夠補償一億英鎊的損失。
來到了中國城,彭毅坐在陳影的辦公室裏麵,陳影正把玩著一柄古劍。
“什麽時候動手?”彭毅問道。
“等教皇上飛機的時候,我已經得到了可靠的情報,教皇下星期會到羅馬去,他不在,我們正好動手。”
“教皇很厲害嗎?”彭毅問道。
“還行,至少我不是他的對手。”
既然陳影不是對手,那肯定難對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些天就住我這好了,以後可能全是你的。”
陳影說這些話的時候沒有一點留戀,非常的平淡。
“好主意。”
……
夜晚的中國城非常火爆,彭毅坐在包廂裏麵,說道:“莎莎,冰冰,我說過還會見麵的。”
左擁右抱的感覺還真好,彭毅說完,莎莎為彭毅剝了一粒葡萄:“來,新鮮的葡萄。”
“吃蘋果。”冰冰也不甘落後,彭毅笑道:“真懂事。”
接著包廂內還響起了莎莎唱歌的聲音,但是正在這個時候,彭毅的包廂被一個大漢踢開了。
“誰?”彭毅看著那肥胖的大漢,說道:“滾出去。”
“什麽,你這黃皮猴子,竟然敢叫我滾出去,你可知道我是誰?”
“我管你是誰,現在不滾出去的話,待會可就要爬出去了。”
彭毅陰惻惻的看著他,莎莎和冰冰卻擠到彭毅麵前,附耳對他說道:“彭先生,這位是倫敦北區的老大,大熊,千萬不要惹惱他。”
“哈哈哈,倫敦還真垃圾,這麽一頭豬居然能當北區的老大。”彭毅語出驚人。
大熊臉上掛不住,說道:“小子,你找死就不要怪我了,我要活剮了你,居然敢侮辱我大熊。”
說完,大熊就要拔槍,結果卻被經理攔住了,經理賠笑道:“大熊老大,是誰惹了你啊,我幫你教訓他,你別生氣。”
說到這裏,大熊才算是沒那麽氣,而當經理看到對方是彭毅的時候,臉上別提多精彩了。
“彭先生……”
“嗯,是我惹了那頭豬,怎麽了?”彭毅笑道。
“這~”經理很為難。
“媽的,這小子活得不耐煩了。”見大熊又要去拔槍,經理立刻阻止了大熊。
“大熊老大,我去請示一下老板。”經理說完,飛快的走向了二樓。
沒過一會兒,陳影就來了,大熊立刻上去:“陳老板,這家夥侮辱我,我隻不過是想要莎莎和冰冰陪我喝酒而已,你可要主持公道啊。”
陳影點了點頭,然後走到彭毅的身邊,說道:“抱歉,打擾了彭先生的雅興,我會處理好的。”
說完,他就推著所有人出去了。
莎莎和冰冰都驚呆了,沒想到一向神秘莫測的陳總居然對彭毅如此謙卑,這簡直就是顛覆了她們的思維。
“彭先生,你到底是幹什麽的,為什麽連陳總都對你這樣?”好奇心重是女人的天性,如果不滿足一下她們的話,可能會煩死你。
所以,彭毅說道:“我跟陳總有大生意往來。”
“哦,那怪不得了,彭先生你好有本事,來,我敬你一杯。”
在中國城醉生夢死了快一個星期,教皇總算登機要去羅馬了。
今天晚上就是彭毅和陳影去偷智慧權杖的時候。
兩人一身夜行衣,陳影說道:“出發吧,智慧權杖就在倫敦教堂的地下寶庫當中。”
“嗯,走吧。”
陳影和彭毅來到倫敦教堂外麵的時候,發現教堂的守備很鬆懈。
“難道教皇一走,這些滾蛋都去外麵過夜生活了?”陳影笑道。
“也許吧,我們趕緊進去吧。”
彭毅率先翻進了教堂,倫敦教堂非常之大,裏麵有幾千的傳教士,這些傳教士是沒有什麽法力的。
兩百騎士,這些騎士隻是紙老虎,彭毅有辦法對付。
那些執事據說跟吸血鬼騎士差不多厲害。而大主教則跟吸血鬼伯爵一樣厲害,至於教皇則是跟吸血鬼親王一樣的存在。
“能不用戰鬥的方式解決問題,盡量不要用戰鬥的方式解決,我們的目標是智慧權杖。”陳影解釋道。
“嗯!”
兩人身形隱秘的很,當來到教堂的主殿後,彭毅發現了一絲詭異。
“停下來。”
陳影立刻停下來,問道:“怎麽了?”
彭毅拉著陳影蹲到了教堂一個柱子上:“看。”
順著彭毅指過去的地方看,原來是有一隻怪異的蝙蝠,“有什麽奇怪?”
“很可能是吸血鬼。”
“什麽,吸血鬼居然到了倫敦大教堂,這不是自投羅網嗎?”陳影問道。
“不對,事情沒那麽簡單,我們先看看。”
過了不一會兒,倫敦教堂主殿之內掌燈的傳教士困了,坐在凳子上打盹。
接著,奇妙的一刻來臨,吸血鬼蝙蝠飛到了傳教士身邊,然後化作人形,將傳教士的脖子咬斷。
緊接著一大群的蝙蝠從天窗飛入主殿,帶頭衝鋒的居然是一個吸血鬼伯爵,他的眼睛是紅色的。
後麵還有十二個綠色眼睛的吸血鬼騎士跟隨。
“事情大條了。”陳影這時候都驚呆了,完全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吸血鬼膽子太大,居然闖倫敦大教堂,這要是上新聞的話,絕對得是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