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
“不認!” 林墨話音剛落,對方的人就來了精神。開始舉出種種證據,並且將作品寫於何時的文案都搬出來了。不對不說對方的能力不小,連這種以假亂真的證據都弄的出來。林墨也把自己的寫於何時的文案搬了出來。時間兩方自然有差,對方的前麵的文案比林墨的早幾天後麵的就比林墨的晚了。 這算是對方沒想過的一個漏洞,正常都會想著林墨剛開文的時候還是高中生。緊張的複習那裏會存下多少稿子,所以除了剛開始的一些估摸到時間的稿子後頭的大家隻要一看就發現林墨有存稿的習慣,而且一存稿就是幾萬,到快結局的前十幾萬字時甚至是一次性就全寫出來了,時間比對方的早了半個月呢。 而後麵的一些作品林墨因為前麵的文還算充足所以存下的稿子就更多了。最誇張的屬《尋秦記》這部文,還沒發布的時候存稿都有一半的文了。 對方見此情況是膛目結舌。這些文這麽出名,而且看的出來文化底蘊很深。對方這麽也想不到林墨就像是信手拈來似的,每天都能更新存稿幾萬。 “我們剛剛看了被告的很多稿件,有個問題想問一問被告。” 對方既然有備而來自然不可能被輕易嚇退。征得了法官的同意開始問道 “被告的稿子非常順暢,那麽被告的那些資料呢?難道被告是有過目不忘的能力嗎?之前看過的那些資料一下子就記下了?在寫文的時候甚至都不需要做翻閱,所以剛剛被告提供的資料裏居然沒有那些有用的資料所做的筆記?” 前頭剛剛有人對原告那邊的人投以疑問的目光,後頭立馬被對方的律師的問題所疑惑了。是啊,林墨提供的那些資料怎麽都沒有為了寫文需要而留下的資料。而原告那邊,明顯的有很多事涉及到了文裏麵的資料的。看的出來原告是精心準備。 這個問題安祁翔之前也疑惑過,直到後來林墨拿了樣東西給他看,他才知道其實林墨是做了非常多的功課才開始寫文的。還亂心疼了一大把。 “有句話叫做‘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個人的習慣不同我把我的那些資料都記錄在了本子上了。雖然很是浪費,可是卻是很有用的。” 林墨將早就準備好的資料拿到了法官和對方麵前。法律是開通的,因為林墨是被告所以被告也有些優勢。要不然對方都做好準備然後來控告你,而被告準備時間隻有兩三天明顯的很不公平。所以隻要一旦被告發現自己有什麽證據沒拿出來的。在開庭之後拿出來,隻要證明證據的合法性那麽久可以使用。 大家看到的是好幾本紙張形式的資料,上麵密密麻麻寫滿了各種要點。各種顏色的標記。而且本子前麵都有目錄。林墨有這玩意兒還多虧了剛來時的習慣。剛開始決定寫文的時候她還是下了功夫的,跑了不少的書店,圖書館甚至混進了學校的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