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屍體訂單
“瞄……”他的眼睛隱隱泛紅。
蕭退之看見他又要哭,眼裏劃過一抹慌亂,抬起手輕輕覆在他的頭頂,軟軟的毛發像是毛茸茸的狗尾巴草輕輕撫過她的掌心;“其實一點都不疼,你……”
她還沒說完,忽然覺得脖頸上傳來溫熱柔軟的觸感,動作很輕,像羽毛一樣一點點的啃噬她的心髒。
這世上怎麽會有人,明明自己受了重傷卻還要拚命溫暖別人呢?
她想不明白。
攤上她這種人,到底該說是他的幸還是不幸?
她以前很不明白泰戈爾《飛鳥集》裏的那句話;‘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報之以歌’,這個世界滿目瘡痍,到處都是痛苦陰暗,有的人順勢而為,有的人逆流而上,辨不清誰比誰聰明,誰又能比誰高貴,這個世界的美好都是自己饋贈給自己的。你給了它什麽,她就讓你得到什麽,它奪走了什麽,就會還給你什麽。
粉飾太平固然好,但是自怨自艾,還是太蠢了。
“好了,回去吧,別擔心我。”
“瞄。”
蕭退之戀戀不舍的摸了摸他的耳朵,“對不起,我今天晚上推你了,我以後保證不會再出走,有什麽事,我們不要互相猜忌,不要吵架,好不好?”
“瞄。”
“欸,之之,你不是打電話嗎?怎麽抱回來一隻.……等等,這不阿時嗎?”
翠花和阿時長得差不多,唯一的區別就是翠花像是小奶貓,小小一隻,阿時稍微大一點,這兩隻貓是她從未見過的品種,網上都查不到。
走不掉了。蕭退之心想。
宋硯時本來也不太想走,正好合了他的意,友好的伸出爪子和林錯錯打招呼示好。
林錯握了一下它的手;“好久沒看見你了,你再不回來翠花就要頂替你成為人生贏家了。”
“.……”可不是嗎?他慣的,他兒子。
蕭退之還不知道翠花是顧厭的事,隻當是林錯錯開玩笑,“我打完電話了,我抱著阿時睡沙發,給我找個毛毯就行。”
沙發的位置足夠寬敞,林錯錯當時買的時候還附贈了一個拉伸的小床,一米二左右寬度,相當於一個單人床,蕭退之很瘦,夠了。
林錯錯沒反對,給她找了一床新棉被出來,“早點睡吧,晚安。”
“晚安。”蕭退之蓋上被子睡覺,宋硯時擠進她懷裏,半截尾巴還露在外麵晃的可歡快了。
“你別蹭了,睡覺。”他叫的那個女孩子名字還沒搞清楚呢!她可沒那麽容易糊弄,不給親。
“喵嗚~”晚安。
宋硯時睡覺的時候喜歡變成貓的形態,因為隻有變回本體他身上才有溫度,可以給她暖床,哦,床上的貓毛就是這麽來的。
“阿時,你睡了嗎?”
“瞄。”沒有呢。
“睡不著嗎?”
“瞄。”他在她懷裏上下點頭。
“我給你哼個小曲吧。”
“瞄。”宋硯時可勁兒的在她懷裏蹭,在她輕輕低吟淺唱時乖巧的趴著,蕭退之的嗓音很幹淨空靈,就算不拿大提琴也絕對能在樂壇上留下燦爛的一筆。
蕭退之醒來之後就沒看見宋硯時的身影,估計是回家去了,蕭退之睡得很熟,就連林錯錯在廚房忙活了大半天搗鼓早餐都不知道,還是一貫的職業裝,還是那一貫的板正優雅,無論生活還是工作,她總能做的滴水不漏,就好像,不用任何人,她也可以過得很好。
可是這是真的好嗎?工作朝九晚五,四處奔波,家裏沒有可以羈絆的人,累了沒有依靠,天塌下來得自己扛著,也不是說獨立女性不好,隻不過是家裏少了幾分煙火氣。
如果蕭退之年少時沒有喜歡上宋硯時,她估計也會和林錯錯一樣,隻是命運就是如此巧妙,她遇到了他,愛上了他,就得願賭服輸。
“起來了,去刷牙洗臉,衣服我放在衛生間架子上了,你上次來我家我洗了就放衣櫃了,應該還能穿。”林錯錯熬了排骨粥,做了三個手卷餅和奶黃包。
“欸,阿時呢?”
“自己回家了。”蕭退之迷迷糊糊的應了一聲,頂著雞窩頭起來,眼睛都困得睜不開,她好後悔自己昨晚為什麽要出走瞎折騰,結果人家跟過來,還是沒出息的選擇了原諒。
林錯錯沒多問,這年頭能自己認路回家的貓也是沒幾個了,她抬起頭看著往門口走去的蕭退之忍不住指裏一個方向提醒道;“之之,衛生間在那邊。”
“哦。”蕭退之往回走去衛生間。
吃了早餐,林錯錯開著蕭退之的車子直奔公司,路程四十五個小時,蕭退之實在太困,眼皮撐不住,腦袋滑到了窗戶。
林錯錯放緩車速,盡可能控住刹車的推力,越是往前,車子就越堵,後來就水泄不通了,喇叭聲遍布,除了最前麵那輛車,誰也不知道前麵什麽情況。
“今天這路也是奇怪啊,以前也不見得會堵成這樣。”林錯錯拿出手機查看南州最新訊息,熱度最高的第一條就是堵車原因;【網約司機屍體訂單】
媽耶,什麽玩意?
“怎麽了?”蕭退之迷迷糊糊睜開眼睛,棕色的眼瞳裏泛著生理鹽水,眼珠子亮晶晶的,深邃似海,漂亮的不可思議。她今天穿的衣服是一年前住在林錯錯家裏換下來的,這些年她的體重一直在遞減,衣服一直是xs碼的,雖然是舊衣服,款式卻很新潮,露鎖骨的白色針織上衣,黑色長褲勾勒出纖細的雙腿,羽絨服又寬又大,帽子罩住了半個腦袋,立體的側臉被陽光勾勒出優美的線條,蕭退之的五官並不是過分出眾的那種,娃娃臉,狐狸眼,高鼻梁,M唇,拚湊在一起就很驚豔耐看,勾人心魄。
今天的她,美得讓人心碎。
林錯錯愣了一下,把手機遞給她如實告知,“前麵發生了事故,估計這會已經有警察在處理,疏通車輛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
蕭退之看到了現場照片,網約車上的屍體被抬了下來,因為有警方進行遮擋,照片隻拍到了一隻手,那隻手還戴著一枚寬板金戒指,手指皮膚隱隱泛著黑氣。
這股黑氣,怎麽會那麽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