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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 九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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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個什麽樣的人?”


  “她人挺好的,也愛學習,以前常會拿《初等數論》來請教我問題。”


  “所以你那首七下的歌其實是寫給她的?”


  “對。”


  “七下也是跟她一起?”


  “不。”


  “那這回你和她劈腿被媒體發現,你覺得對得起根植嗎?”


  “那個,根植隻是我的經紀人,之前節目上的公開表白隻是一場鬧劇。”


  “你又喜歡男人,又喜歡女人,你覺得你花心嗎?”


  “王八蛋!哦,我不是說你。我覺得這不叫花心啦。我是說我自己,你們媒體愛把我塑造成一個王八蛋,就隻管這麽寫吧。反正我和小簡的感情非常穩定。至於根植,我們一起工作三年,隻是普通同事而已。我這二十幾年,就談了這麽一場戀愛,你們非要說我花心,隨便你們吧。”


  梅川自暴自棄,放棄了跟記者澄清事實的打算,把車從拖車上移下來,載著小簡、吉爾英回家。


  吉爾英看梅川冰著臉,不敢找他說話,就跟小簡聊起來,一口一個師母,把小簡哄得可開心了。


  送小簡回家,梅川和吉爾英回音樂教室。


  梅川沒再說其他事,隻是帶著吉爾英練習《邦邦、邦邦、邦邦邦》。


  吉爾英練得很起勁,還有點不太確定,“老師,我真的能出道嗎?”


  “好好練吧。”梅川很煩。


  他對未來有個模糊的計劃。


  還是章老師給他的靈感。風格轉變要一步步來,也許可以換個思路,從吉爾英身上找到突破口。


  別的不提,吉爾英的嗓子雖然難聽,但和歌詞搭起來,怒吼傻圈時,還挺燃的。


  第二天,梅川看到了榴蓮日報的報道。


  《梅川內酷震車七下後的自白書》。


  嗯,標題都有內味了。


  梅川一點都不驚訝。要指望這些小報記者如實客觀,還不如指望母豬上樹。


  自白書如下:

  我覺得這不叫花心啦。七下而已,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男人是根植,最愛的女人是小簡,這有什麽衝突嗎?我和根植的感情非常穩定,和小簡也非常恩愛,他們兩人也能和平共處。對於外界的指責,我無所謂。我跟普通人一樣,隻是渴望愛情,頂多是貪了一點,全都要,男人女人都要而已。這有什麽錯?要有錯,隻是錯在我這個人太重感情,一個都舍不得分手。


  報道下方的評論都是讚美之詞。


  ——我夢寐以求的渣男境界,收我為徒吧。


  ——渣男渣到這種地步,已經陰極陽生,大愛無疆。


  ——唉,我什麽時候能像七下渣男一樣跟班主任坦白我正跟他女兒早戀呢?

  ……


  公司辦公室。


  花總握住梅川的手,語重心長地勸他:“梅川。夠了,商演行程都快排到明年了。不用這麽賣力。”


  梅川也語重心長地勸花總:“老板,你看我給公司賺了這麽多錢,商演的分成還是九比一嗎?改成七比三不好嗎?我積極性也高一點。”


  花總搖頭:“梅川,你好歹也算是個音樂人,要有契約精神。當初合同裏怎麽說?”


  梅川:“九比一分成,七年。”


  花總:“你說,我有沒有多要你一分錢?”


  梅川:“沒有。”


  花總:“我有沒有要你謝過我的栽培之恩?”


  梅川:“沒有。”


  花總:“所以說啊。年輕人眼光要放遠一點,不要總糾結這些蠅頭小利,要放眼未來,格局要大。你看,像食宿、餐補、車費,這些錢我有叫你出嗎?不都是年底統一結算,在你分成裏扣嗎?公司幫你預付了這麽多運營成本,還要承擔高額的市場風險,我自己每天在辦公室裏還要脫掉褲子,冥思苦想公司的未來,和你的前途發展,弄得自己心力交瘁,我有向誰抱怨過嗎?”


  梅川:“沒有。”


  花總麵色緩和,提起褲子,拍拍梅川的肩:“當然,你現在又跟根植戀愛,又跟小簡戀愛,兩條戰線,花錢的地方是很多。我能理解。所以我才把音樂教室交給你,讓你全權負責。缺錢的話,招幾個學生,收收學費不就有了?萬一有個學生火了,你隻要事先簽好合同,也可以學我一樣,躺著數錢。”


  梅川想了一下,覺得很有道理。


  花總又跟他說明天的商演最好戴頭盔去。


  梅川問為什麽?

  花總說據說很多觀眾要拿雞蛋砸你,說你渣透了。不過你放心,我給你買了上好的防砸防暴頭盔,別是雞蛋,子彈都穿不透。你不用謝我,頭盔的錢在你分成裏扣。


  梅川還能說什麽,從花總手裏接過頭盔,戴頭上,走出去。


  接下來梅川連唱了七場商演。


  說是唱,也不太準確。


  他隻用上台,還沒開口,台下就一片噓聲,然後雞蛋、白菜、蘿卜往台上飛,梅川熟練地戴上頭盔,享受台下觀眾如雷般的掌聲。


  這幾次商演,他都帶著吉爾英出來,讓吉爾英熟悉一下舞台演出。


  吉爾英在後台本來憧憬著第一次出道的畫麵,看到梅川被雞蛋和各類新鮮果蔬淹沒,頓時驚呆了。


  等梅川表演完,帶著一身菜葉和攪拌均勻的雞蛋液回後台休息室,摘下頭盔後,吉爾英問他:“老師,我出道的事不用這麽急,慢慢來也沒關係。”


  梅川拿紙巾把頭盔擦了一遍,說:“當然不用急,你可以先把這個簽了。”


  梅川從包裏拿出一疊紙。


  吉爾英問:“這是什麽?”


  梅川說:“合同。”


  “什麽合同?”


  “賣身合同。不,演藝經紀合同。”


  吉爾英草草看了一遍,還是抓不住重點,直接問梅川:“老師,你直接跟我說重點吧。”


  梅川耐心給吉爾英解釋,“把音樂教室看成一個小型的公司,把你自己看成藝人。公司和藝人共同合作,進行娛樂商演活動,收入在扣除成本後,按合同比例分配。一般來說,人氣越高的藝人分成比例越多。新人的分成比例很少。合同中還會有一些附加條款,比如銷量特別好,或者獲得重磅獎項,就會激活附加條款,公司會有相應獎勵。當然,有的公司還會有懲罰條款,如果藝人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會降低分成。不過這個看具體公司,隻有特別摳門,特別壓榨的老板才會加入懲罰條款,具體是誰我就不說名字了。比如說花總。”


  解釋完後,梅川問吉爾英:“所以,你賣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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