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章 曾是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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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消息後,樂雨焦急地等待。
她說服自己,急著找曹石星,是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落雨閣的事該怎麽辦。
不是她想見曹石星,或是有什麽其他感情。
過了一會兒,羅易回複她:最近他很忙,連我的電話都不接。不好意思,幫不上忙。
樂雨扔掉手機,呆坐了一會兒。
手機響了一下,她撲過去,拿起手機。
結果是那個人格下賤的攝影師發來的消息:有個單子要不要接?
她垂下頭,心情還沒來得及轉成狂喜就跌落深淵,她打字:不接。
正要按發送,攝影師又發了句話:對方開價二十萬。
她冷笑一下,區區二十萬而已,換作一個月前,她連彎腰撿的力氣都懶得費。
現在嘛——
“接。”
當然要接。就算是人格下賤的攝影師介紹的,她也要接。
因為她真的很缺錢。
關閉餐廳後,還有些陸陸續續的賬單,水、電、甚至是運菜司機的工錢。
她已經欠了不少錢,再這樣下去,有出沒進,她吃飯都是個問題,更別提打扮了。
要是自身條件太差的話,以後要再找個有錢人都難。
她跟攝影師見麵,攝影師給她介紹金主:“這位是舔狗寵物中心的老板,田總。這位是彩虹女神王樂雨。”
樂雨聽到“舔狗”兩個字就恍惚了一下,等看清那個田總隻是個笑容滿麵的胖子,這才清醒過來,說:“田總好。”
然後就沒說話了,氣氛有點尷尬,攝影師打圓場,說:“我跟田總老相識了,我最開始做攝影師就是給他店裏的狗狗拍照,由於我人格下賤,經常跟狗狗——”
樂雨瞪大眼。
“跟狗狗搶狗糧,我發現了一個規律,大部分狗狗是喜歡美女的。像樂雨這麽漂亮的大美女,拍出來的照片一定很好看。”
攝影師問田總,“這回拍幾隻狗。”
田總指著店裏一排的狗籠子,“全都拍。”
這天拍攝下來,樂雨總算知道了什麽是真正的舔狗。
她的臉都快被舔破皮了。
哈士奇、薩摩、法鬥、金毛、鬆獅、拉布拉多……
要不是為了錢,她真不想去拍。
舔狗寵物中心拿她的照片當廣告,效果不錯,樂雨後續又接了不少單子。
網上彩虹女神的熱度過去,她的價錢也沒那麽高,不過積累了不少老客戶,也算在業內有了一定知名度,偶爾接些小單,收支總算平衡了。
隻是有時工作完回家,她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想起山上那個推窗見月的落雨閣。
什麽時候落雨閣能重新開張啊?
還好,當初全款買下來,現在就算放著,也沒租金,她還耗得起,遲早有一天,她會讓餐廳重新營業的。
至於落雨閣的二期、三期工程,算了吧。
就是重新把剩餘的房間刷個牆,那錢對現在的樂雨來說,都是個天價數字。
她已經完全不報希望了。
當然,這段時間的網紅模特經曆也讓她成長不少,至少她沒再想曹石星了。
不是完全不想,隻是大部分時間不想。
這樣就算不錯了。
壓力大的時候,她一天不知要給曹石星發多少信息。
——早啊。
——中午好。飯吃了沒?
——晚上好。有沒有想我?
——最近天氣冷了,記得多穿衣服。
——我現在學會自己做菜了,味道還不錯,你要不要來嚐嚐?
——今天是我真正的生日,我買了個蛋糕,你要不要過來?
——落雨閣裝修設計的錢我打給你,十萬夠不夠?
——我早上剛拉了一條屎,超長的。
——你為什麽都不理我?
——至少回個嗯字啊!一個字也好啊!
——這樣拒絕我很爽是吧?我以後再找你我就是狗!槽!
——汪汪。早安。
……
她寫了很多很多,幾千字,幾萬字都有了。
可那紅色歎號一直在對話框邊上,曹石星真像塊石頭上的星星,一入夜,就回到天上去,她能看到那穿越數十萬光年的光芒,卻再也觸不到。
現在她好多了。
她接受現實,曹石星跟她是兩個世界的人。
她還是高高在上的女神,雖然每天要辛苦當模特,被人格下賤的攝影師調戲,可好歹還能維持住外麵的麵子。
曹石星肯定也是一樣,還是隻勤奮好學堅持有耐心的舔狗,隻是換了一個舔的對象。
她想他,隻是壓力太大而已。
嗯,壓力。
今天下班後,樂雨回到家,收到一份快遞,簽收後,拿回屋裏。
她的心噗通噗通跳。
因為發件人上寫著:曾是舔狗。
她撕開看,一摞的舊筆記本,紙邊都泛黃了,有些日子,隻有最上麵幾本最新。
她深吸一口氣,過去這幾個月積攢的情緒就像吃角子的老虎機,等著那一陣鈴聲,猛地吐出前麵所有人積攢的硬幣。
她翻開最新的那本,裏麵掉出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
我的私人日記贈予前妻王樂雨。房產、存款這些東西對她毫無意義,等我倆離婚後,這些日記才能替我陪伴在她身邊,支持著她幸福快樂地活下去……
樂雨頭暈了下,好像又有根小血管炸開,耳邊響起繼方的聲音,眼前卻跳出昆馬那似笑非笑的臉。
她等了好久,按住心口,暫時不去想任何東西,放空大腦,冷靜下來,確定自己沒有心梗發作後,一本本地開始撕。
撕得粉碎,揚起來,像落雪,雪片般的紙條落在臉上,卻濕了。
樂雨趴在地上大哭,哭自己怎麽變成這個樣子,哭自己的心為了一條舔狗破碎了一萬遍,哭自己的千萬遺產變成一堆破筆記本。
就是上千個女人圍住她,罵她,打她,說她賤貨,她也不會這麽難過。
哭夠了,樂雨起來,盯著一地的碎紙片,還有一本嶄新,隻撕了幾頁的筆記本發呆。
她沒想什麽,純粹隻是哭累了,休息一會兒,之後可能繼續撕,也可能去睡覺,她自己也不知道。
然後她看到那本嶄新筆記本上的幾個字,呆住了。
“還好有曹石星在——”
她抓起筆記本,細讀下來。
“還好有曹石星在,他來健身房找我,說你想好沒?今天晚上到底去哪?我說還在想。他說挑一個吧。去醫院見昆馬,勸她不要打掉孩子。還是去樂雨家陪樂雨過生日?”
“我說過生日。他問我真的嗎?我又說去醫院。他歎氣,拍我的肩膀,叫我用心去想。堅定一點。我說我用心想了啊,可是心一直搖搖擺擺,定不下來啊!”
“他教我一個辦法。當拿不定主意要選哪個女人時,試著換一個角度想,假如你是隻舔狗的話,你最喜歡舔哪個女人?”
“我想了想,說:那當然是昆馬。昆馬的身子我能舔一輩子!舔樂雨,每次到最後,就是叫我打錢。”
“然後我選了去醫院。可是樂雨那邊怎麽辦?她說有個驚喜要給我。曹石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主動說要代我去。我太謝謝他了,隻是有個問題,他說樂雨叫他穿帥一點。可是他沒新衣服,怎麽辦?”
“我說沒事,我這條運動褲新買的,穿上去老帥了。”
“然後他就穿上我的運動褲,去給我老婆過生日。我去醫院,勸昆馬不要打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