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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亮財主巧定家規

  喬致庸早年傾心仕進,儒家經典爛熟於胸,其中的先賢教誨、曆代興亡想必令其感觸極深。為革除豪門積弊,防止子孫沾染惡習、不求上進,喬致庸便於執掌在中堂期間定下了“六不準”家規。即:不準吸毒、不準納妾、不準虐仆、不準賭博、不準冶遊(即嫖妓)、不準酗酒。 嚴禁吸毒、賭博、嫖妓這三條家規很好理解。黃、賭、毒曆來有“殺人三把刀”之稱,一旦沾染,最終難免家破人亡。酒是先人的偉大發明,少飲強身健體、益壽延年,沉溺其中則不免傷身敗德,故嚴禁酗酒一條也合情合理。然而,嚴禁納妾一條則頗為新奇。在封建時代,男人有三妻四妾乃是財富與地位的象征。如此司空見慣的行為,為何使喬致庸深惡痛絕,將其列為僅次於吸毒的惡行呢?這恰恰顯示出其高瞻遠矚和深謀遠慮。納妾之弊眾多。其一,子孫嫡庶不同、貴賤有別,日後難以和睦相處。其二,妻妾不合,不免爭風吃醋惹出事端。其三,妻妾眾多,難免深閨寂寞,一旦越軌則敗壞門風、悔之晚矣。其四,子弟沉溺女色,必然虧損身體。為斷絕納妾之弊,喬致庸本人以身作則,雖前後娶妻六房,但均在前任謝世後方才續弦。在其約束與表率之下,在中堂子弟無一敢動納妾的念頭。即使妻子終身不育,也隻能由同族兄弟中過繼。 禁止虐仆一條,同樣反映了喬致庸的長遠眼光。封建社會主貴仆賤,主人打罵乃至虐待仆役是常有之事。但喬致庸的觀點是仆人知錯改錯即可,不堪留用則打發出門,不可結仇留恨。這樣既融洽了主仆關係,又杜絕了子弟的驕橫跋扈,更培養了其為人處世的謙和態度,對在中堂商業活動的拓展大有益處。在喬家,仆人雖為下人,但待遇相當不錯。優厚的工錢自不必說,年節還要分發米、麵、油、肉、柴、炭。仆役老病,願回鄉者發給養老金,不願回鄉者安排在村中養老。仆人家中遭逢不測,喬家都會大力相幫,助其渡過難關。故此,喬家百餘年間幾乎沒有重大的主仆爭端,可謂和諧典範。在仆役選擇上,喬致庸也有獨到的見解。喬家大院所有的女仆均在已婚的中老年婦女中挑選,而不考慮少女,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男主人與年輕女仆之間發生不軌之事。在喬致庸看來,年輕女仆難免會引誘子弟沉溺女色,絕非善事。當生米煮成熟飯時,如主仆成親,則女方家境貧寒、無利可圖;如遣送出門,則必定會因玩弄女性而留下罵名。與其如此,不如堅決禁止。 除六條家規外,喬致庸還以朱子家訓為本,精心教導兒孫。如果犯錯,喬致庸就會責令其跪地背誦,直到承認錯誤、磕頭謝罪。他還時常教育兒孫不得“驕、貪、懶”,告誡他們“唯無私才可大公,唯大公才可大器”,“氣忌躁、言忌浮、才忌露、學忌滿、知欲圓、行欲方”,“待人要豐,自奉要約”。同時,喬致庸把這些格言刻成匾額懸掛於院內各處,讓子孫們可以隨時看到,以警視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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