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 林晨雨想喝酒
林晨雨貌似看過這方麵的知識,說出來的話非常富有哲理:“無知的第二種表現是,把自己看做是受害者,主動進入惡性循環。她們把物質貧乏當成是自己遭受的傷害,把貧窮看成原罪,想通過其他方式改善物質生活,並把這種改善看成是拯救自己。”
聽到這,袁天南頻頻點頭,林晨雨繼續說:“但實際上,跟裸貸一樣,這些身負巨額債務以及被裸照威脅的所謂的受害者,前身都是加害者,讓自己陷於窘迫的危機之中,讓自己喪失尊嚴甚至付出生命的,不是無良黑心的商人就是她們自己。”
“無知的第三種表現是,不能對自己負責也無法對別人負責。無論是無法掌控自己的貪欲,還是自己給自己造成了傷害,她們本身都沒有對自身負責的意識和能力。對於裸貸的高額債務和捐卵的人身傷害,她們沒有充分的了解,又過高估計自己的承受能力,在出現惡果的時候她們也從未想通過更合適的途徑去尋求幫助。”
林晨雨能夠總結出這三種無知的表現,袁天南十分佩服,讚賞地報以微笑,然後說道:“其實,一個對自己負責的人不是什麽事情都要自己承受,而是同樣能夠在適當的時候從社會支持網絡裏尋找幫助。”
此時的鍾春紅既慚愧又傷心,低下頭弄著自己的小手指,看得出來她在微微的顫抖。
袁天南看了鍾春紅一眼,說道:“雖然說,賣卵子傷害是自己的身體,她們自己承受,沒有損害他人,這是自由選擇,這也算是對自己負責。這種說法未免把自由看的太輕了,自由從來都是相對存在的。”
林晨雨點頭讚許,袁天南又喝了一口說,然後繼續說道:“當你的自由跟這個世界的自由發生衝突,你就不再自由,隻有融入這個世界的規則,你才能獲得相對自由。更何況當她們身負巨債或是傷痕累累,最後承受這個結果的已經不是她們自己,依然需要自己的父母和朋友去為她們的選擇買單,她們的無知也傷害了愛她們的人。不知道還有多少這樣無知的姑娘正走在折墮的路上,也不知道多年後回頭看這段過去,是否覺得當初得到的物質生活值得付出的代價。”
“嗚……嗚……”
忽然間,一直低著頭不說話的鍾春紅突然大哭起來,林晨雨急忙抱著她安慰:“小紅,你真是太傻了,遇到這麽嚴重的事情為什麽不和姐姐說啊?”
鍾春紅哭道:“嗚……姐姐,我錯了,都是我貪慕虛榮,搞到自己變成這樣,我後悔死了,嗚……”
林晨雨心疼地摟緊鍾春紅,說道:“別哭了,好在你已經知道錯了,現在先不說別的,我得送你去醫院檢查,盡快治療才是最重要的,走吧。”
鍾春紅擦幹眼淚站起來,對袁天南說道:“袁大哥,我為剛才對你的不禮貌真誠的道歉,對不起!”
袁天南說道:“不用不用,以後要聽姐姐的話,有困難就要和她說,你都不知道外麵的社會有多複雜。”
鍾春紅說道:“我知道錯了,以後我一定聽姐姐的話。”
接下來,袁天南陪著林晨雨送鍾春紅去醫院。
因為是晚上,隻有值班醫生,所有檢查都得等明天,林晨雨給鍾春紅辦理住院手續,安頓好袁天南之後,林晨雨說:“天南,我送你回酒店。”
袁天南說道:“你這一通忙活夠累的了,不用你送,我自己打個的回去就可以了。”
林晨雨卻很堅持:“不,這點事還累不到我,走吧。”
袁天南無奈,隻好上車。
在車上,袁天南忽然問道:“你不是說今晚有節目的嗎,現在時間已經過了啊。”
林晨雨笑道:“過了就過了吧,既然過了就沒必要去了。”
袁天南忽然笑道:“嗯,你說得很有道理。”
袁天南當然知道,林晨雨今晚是沒有節目的,在家裏那樣說,是想送袁天南而對父母說的理由而已。女孩就這樣,為了心儀的異性,最擅長對父母撒謊。
到了酒店,袁天南鬆開安全帶,看著林晨雨笑道:“好了,謝謝你送我回來,你回去吧。”
林晨雨輕咬櫻唇,問道:“你就不想邀請我上去坐會嗎?”
袁天南笑道:“想是想,但是你確實累了,明天還要上班,另外又要照顧小紅,你可不是鐵人,回去早點休息吧。”
林晨雨打開車門說道:“現在時間還早,等會再回去休息沒問題的。”
袁天南苦笑了一下,不再說什麽,和林晨雨一起走進酒店。
進入電梯,袁天南說道:“晨雨,你不但是個美女,還算得上一個名人了,就不擔心被狗仔隊拍到嗎?”
“我?”林晨雨十分吃驚地指著自己的小鼻子,然後失笑道:“嗬嗬,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裏算得上名人啊?”
袁天南搖搖頭說:“在國家電視台的女主播都是名人。”
林晨雨說:“嗬,如果被狗仔隊拍到再登出來我才算名人,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這名人還沒有被他們發現。”
袁天南無語地翻翻眼睛,逗得林晨雨“撲哧”一聲嬌笑起來。
進入房間,袁天南問道:“晨雨你想喝什麽,我這裏隻有茶。”
林晨雨笑道:“我不喜歡喝茶,我想喝酒。”
袁天南驚訝地問:“不會吧,你為什麽想喝酒?”
林晨雨側著頭笑道:“剛才吃飯的時候你陪我爸喝,我因為想著要送你就沒喝,現在把你送回來了,於是我就想喝了。”
袁天南說道:“問題是你等會喝了酒還怎麽開車?”
林晨雨笑道:“請代駕呀,多簡單的事。喂,你說這麽多理由,是不是不想請我喝?”說到最後嘟起了小嘴,有些不高興了。
袁天南笑道:“當然不是,要喝酒你剛才就應該說,咱們去酒吧喝多好。”
林晨雨說道:“不,我不喜歡酒吧那樣的地方,我就喜歡在這裏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