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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

  丁酉年2月17日,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幾天正月里悠閑休假生活的雲諫,便因一個女人的登門拜訪而被迫重新回到了工作崗位上。

  因為這事父母好長一段時間都沒理他。當然事情並不像連續劇中演的那般狗血,什麼正月里情人上門哭訴懷了他的孩子呀,他做了違法犯紀的勾當被當事人家屬堵門鬧事呀之類的。

  他回到工作崗位並不是為了逃避什麼,而是接到了一起看起來異常簡單卻又極為棘手的案子。

  至於家裡兩位老人家鬧情緒,也在情理之中。他和女友白語冰談了兩年多了,兩人的婚事因為他們工作的緣故一拖再拖。本想著乘今年過節,兩個人都放假的這段日子裡把這事定一定的。哪成想雲諫這塊又出了幺蛾子。老人並不反對自家孩子為事業拼搏的這股子勁,但他們想要抱孫子的這個心情也很想讓雲諫能適當的體諒一下。

  言歸正傳,找他的女人名叫盧麗萍,是「華茂大廈公廁藏屍案」犯罪嫌疑人卓泓宇的妻子。說起這個「華茂大廈公廁藏屍案」整個東海只要是搞司法的就沒個不熟悉的。

  2008年3月19日,離陽中院一審判卓泓宇死刑,判涉案人員李平死緩,牛成功10年有期徒刑。同年9月27日,東海高院發回重審。

  2009年6月,離陽中院再次判卓泓宇死刑。2011年4月18日,東海高院維持死刑。

  2012年7月,最高法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東海高院死刑判決,後由東海高院發回離陽中院重審。

  2014年5月,離陽中院第三次判卓泓宇死刑。2015年4月,東海高院再次維持。

  2016年6月,最高法第二次撤銷東海高院對卓泓宇的死刑裁定,發回東海高院重審。

  2016年10月9日東海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告卓泓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當庭無罪釋放。宣判后,東海高院建議離陽當地公安機關對薛子傑被害案重新立案偵查,爭取早日破案。

  聽到盧麗萍和他說起卓泓宇再次被逮捕的這個消息后,雲諫第一時間的想法是卓泓宇是不是又犯事了。當時他並沒有往「華茂大廈公廁藏屍案」這個點上想,畢竟去年十月東海高院才剛宣判卓泓宇無罪釋放。但在和盧麗萍聊了一會後,他徹底被東海高院的行為整懵了。

  據盧麗萍透露丈夫卓泓宇剛被無罪釋放42天後,再次被捕。東海高院離奇的啟動再審,並以之前同樣的犯罪事實重新逮捕了卓泓宇。1月16日她接到法院來電,法官要求1月20日拿著新的委託手續到東海市高院,重新委託的辯護人只有15天準備時間。15日後將重新開庭審理。

  雲諫這次並沒有考慮太多,他一般確定只承辦七類案件:特大金融案件、影響性案件、企業家案件、救命案件、申冤案件、奇葩案件、涉外刑事案件。卓泓宇案剛好涵蓋了他接案的四種類型:救命、申冤、奇葩、影響性。但這些都不足以讓他打破自己的接案原則。真正讓他不得不接下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女友白語冰便是當年卓泓宇案的公訴人,而他的恩師蔣淮安則是當時判決卓泓宇無罪的法官。接受這樣的奇案委託,不僅是救一個卓泓宇,也是在為自己的女友白語冰洗冤。更為重要的是讓曾經堅持正義、做出公正審理和判決的恩師蔣淮安法官免受責難。畢竟對於女友和恩師雲諫是有百分百的信任和信心的。

  「雲律師,都說你是東海的「包青天」。求求你救救我們家泓宇吧。15天呢!我一個婦道人家能去哪找,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他回來42天就又被抓進去,回來的時候一身的傷,問他他說都是那些警察搞的。那些當官的就是逮著我們這種平頭老百姓往死地整呀!求求你救救他……」

  盧麗萍說著說著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不住的給雲諫磕著頭。還在思考案子細節的雲諫當即被嚇住了。好說歹說才穩住盧麗萍的情緒。接下委任狀,告訴她三天後陪她一同到法院遞交委託手續。

  送走盧麗萍后,雲諫擦了擦頭上的汗珠,他的衣服都快濕透了。從業以來大風大浪也都見過,但今天這陣仗屬實是頭一回。這出著實是把他驚著了。說跪就跪,讓人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什麼年代了,還興這套。

  換了件衣服,下樓下的咖啡廳點了杯美式。乘著取咖啡的空檔,雲諫打了個電話托檢察院的朋友給探探消息,看看卓泓宇這案子到底是的什麼情況。

  回到律所,雲諫打開電腦重新翻閱起有關「華茂大廈公廁藏屍案」的所有相關信息。因為這個案件當年轟動一時,華東政法大學也曾對其開展過一場專題研究及討論。當時還就讀於華東政法的雲諫剛好是那個討論組的成員,因此關於這個案子的部分信息和相關的資料雲諫還是有的。

  2007年12月29日,東海市離陽區滙豐路69號開元小區的16歲少年薛子傑在失蹤一個多月後於離陽區南通路23號華茂大廈的地下公廁儲物間內發現其屍體。在法醫鑒定出被害人具體的死亡時間后,警方安排刑偵科進行了詳細鑒定,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嫌疑人卓泓宇身上。在審訊嫌疑人卓泓宇期間,因另一起盜竊案中的嫌疑人張懷仁、郭宏毅舉報。卓泓宇和李平、牛成功三人成為了涉嫌殺害薛子傑的兇手。

  離陽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07年10月3日晚,卓泓宇因懷疑薛子傑盜竊其網吧空調外機,邀約李平、牛成功兩人,乘坐郭宏毅的計程車到離陽二中門口找到薛子傑,將其到帶走實施毆打。薛子傑被圍打后找准機會,乘卓泓宇等人抽煙的空檔溜了出去,隨後向南逃跑。卓泓宇等人在華茂大廈的地下入口處將其追上,隨後將薛子傑帶到負一層的公廁進行毆打,過程中卓泓宇和李平失手將其打死。事後在卓泓宇的提議下,三人將屍體藏至公廁的儲物間內,並設法破壞門栓。之後共同乘坐郭宏毅的計程車離開。經鑒定,薛子傑因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緊隨其後偵查機關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相關線索,陸續取得卓泓宇、李平、牛成功三人殺害薛子傑的「有罪供述」。此案才得以定性,做出宣判。

  但這個案子當時並沒有徹底偵破,案件的偵破是在2009年4月,離江區公安局因被害人薛子傑母親進京上訪而成立「高規格專案組」,公安機關對羈押在離陽看守所和「華茂大廈公廁藏屍案」相關的犯案人員逐一進行談話,就是在這期間此案出現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和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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