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華夏第一勇士
公元前二百年,十月初四。
這一天,天剛蒙蒙亮,遠處的山林而綿延起伏的山地,被茫茫霧靄遮蔽,給人一種天地與之相連,不見天日的感覺。由於霧氣太大,使得天空看起來,都是灰蒙蒙的一片,這種感覺使得窒息。
野狼坡,乃是距離代郡郡城東部二十裏外的一處荒原,之所以稱此地為野狼坡,解釋因為當地地形複雜,遠遠望上去一馬平川,可是其中卻千溝萬壑,密密麻麻分布了許多大大小小的坑洞,皆因為當地的土質因素,在遭到雨水衝刷後,地表的泥土很容易被雨水帶走,這才導致了地形的異樣。
正是因為地形如此多變,所以此地根本就不適於作物生長,當地百姓當然也就不會卷留在這兒占根據住,久而久之,此地變成一片荒野。倒是成了動物的天堂,尤其是野狼,這種生存能力的極強的食肉性動物,加上此地其後寒冷,並無虎豹,狼便成了這而得一霸,周邊百姓,故將其稱為野狼坡。
戰鼓聲交鳴不休,之間天邊的白色霧靄中,不知何時已然增添了一抹灰黃,那是沙土揚起時的煙塵。而且能夠造成如此大的聲勢,那些極有可能就是齊國和扶餘的軍隊,也隻有數十萬的軍隊,才能引得天地都為之色變。
城頭上,劉邦看向麵露激動之色的蕭何一眼,問詢道:“眼看敵軍將至,兩方聯軍可都已經安排妥當?”
“主攻放心,蒙恬的軍隊如今就埋伏在野狼坡,隻等敵軍大隊踏過,便會發起進攻。而朝廷的軍隊,也已經在延陵縣集結待命,隨時可以配合我軍出城迎敵!”
炎陵縣在代縣東南方向,距離代縣僅僅五裏之地,可以說與之交相呼應,互為犄角,隻要一方受到攻擊,另一方就可以即使從敵軍背後突襲救援,如此防禦,在巧妙不過。
深深的吸了口清晨涼氣,不知怎的,劉邦總覺得空氣中,似乎有一股莫名的腥味,好像是血的味道。大手一揮,劉邦心中忽的生出一陣豪興,“我等生死就看今朝,所以此戰不容有失!”
野狼坡前,一隊隊甲胄分明的兵士前赴後繼,朝這兒開進。這些身披皮甲的士兵們,大多一身牧民打扮,雖然被編織成縱橫戰隊,可是塞外民族特有的生活習性,卻將這些士兵的身份暴露無遺,在這些就是扶餘國人。
扶餘國在秦漢時期,隻是個曇花一現的過度,按理說這個國家的農業極其發達,在塞外應該極占優勢,可是卻不知道什麽原因,使得這個國家幾乎是在頃刻之間,從曆史上銷聲匿跡。當然,那些隻是後事,至少在現在,扶餘國的國王金宥成還是頗受田榮的尊敬。
“來,大王,為咱們兵踏中原幹杯!”田榮笑嗬嗬的示意了一眼身邊的以為隨軍美姬,那女姬受意,笑吟吟的扭動著豐韻的身姿,朝大馬金刀坐在主座上的金宥成走去。
“好,就如齊王所願,咱們聯手,現將劉小的三郡之地吞並,再一塊兒聯手拿下中原。”出其不意的伸手一拉,正拿著酒壺,要為金宥成斟酒的美姬。絲毫沒有料到對方會突然伸手,猝不及防之下,便被對方納入懷中。
瞳孔深處閃過一絲厭惡和痛苦,美姬麵上卻是連嗔帶羞,口中嬌笑連連,似乎沒有意識到,對方的大手,正深入到僅僅可以用來遮羞的華服中,肆意揉捏自己的豐乳。她隻不過是千千萬萬個苦命女子其中的一個,被齊軍強行抓如王府,遭受到各種非人的待遇,運氣好的姐妹被賞賜做了大官的妾侍,而像她這種運氣不好的,便被挑選出來,取悅這些異族人。
金宥成已有四十出頭,本來年齡上就已經算長,加上此人從未學過武功,所以此人年紀尚未五十,卻已經滿臉褶皺,看起尤為的可憎。不過他對女子的喜嗜絲毫不亞於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一看這美姬落入其手,這命運便可想而知。
對此,田榮倒是顯得尤為大度,這些美姬本來就是他精心挑選,用來取悅異族人的。女人他不缺,齊國治下七郡大小,女子千萬,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所以,這個老謀深算的家夥,為了利益連自己的親侄都可以殺害,還回在一一兩個女子嗎。
撫須大笑,田榮道:“大王覺得此女如何,若是大王喜歡,本王這兒還有二十名美人,都是清一色的處子,就等大王的臨幸呢!”
“哈哈,既然是齊王美意,我自當笑納。還請齊王稍等,最多半日工夫,齊王便可以如願以償的踏入代郡的城門了。”一聽說還有二十名如此動人的美姬,金宥成的色心怦動,扶餘國什麽都好,唯有一點,就是這個國家的人,不知道是遺傳了什麽種族的基因,無論男女長相,談不上醜陋,卻都沒有一個相貌出眾的,這和中原的美女一比較,大為失色。
所以,此時聽聞對方還要送出二十名,金宥成哪還不大喜過望,他也有他的想法,現在這支軍隊雖然打著齊軍的稱號,可是十萬人中,有二十多萬都是扶餘的士兵,如此,等到對方的地盤越大,自己可以提出的條件價碼也有越高。因為總聽上來說,扶餘士兵的戰鬥力要比齊軍強的多,這也是田榮對自己如此恭敬原因,所以這樣一來,扶餘國借此理由擴充領土,那也理所應當。
“咚咚…”
就在兩人交談盡興之時,突然馬車外戰鼓聲響起,扶餘人用的戰鼓皮乃是黑牛皮,據說用這種牛皮做成的戰鼓,敲響起來,聲音極大往往可以響徹方圓數裏,極具氣勢。所以這種戰鼓剛一響起,無論是金宥成還是田榮都豁然色變,出事了,這是他們心中第一個出現的念頭。
“快,去查一查,外麵出什麽事了?”叫過馬車外一個隨行的衛兵,金宥成所在的馬車,由四匹高頭駿馬一同拉著,所以馬車車廂也及其寬敞,坐下七八個人都不成問題。而且一路上,兩邊全副武裝的隨行護衛還寸步不離的跟隨左右,儼然一個副打過風範。
侍衛駕馬一路狂奔,過了好久才過來回應,“報,大王,軍隊左側突然殺出一批敵軍約有兩萬人,樸將軍已經率軍前去鎮壓!”
“嗯,我知道了,你退下吧!”金宥成心裏鬆了口氣,轉而對一臉緊張的田榮笑道:“無礙,齊王放心,隻是一路前來騷擾的敵軍,估計是那劉邦不敢與我們正麵交鋒,所以才牌品前來騷擾,擾亂我軍心。現在已經被我軍鎮壓了,咱們還是繼續!”
說著,金宥成又做回原位,隻不過這一次卻沒有再去玩弄身邊的美姬,的確,他的心已經亂了。扶餘國雖然國力較之雄厚,可是常年沒有戰爭,所以這兒的士兵戰鬥力雖然強,但是還無作戰經驗,這也是為什麽金宥成被田榮兩三句就忽悠過來的原因。
現如今,明知道自己的的士兵強,可是金宥成還是不放心,他總覺得這個事情不是什麽好兆頭。果然,就聽到那個剛剛被自己的喝退的侍衛又再一次來報,“大王,我軍右側也出現了一股敵軍,這波敵軍規模與之前相當,方將軍也已經前去迎敵。”
“怎麽還有這麽多敵軍,剛才那股敵軍呢,是否已經殲滅?”金宥成眉頭緊皺,他也隱約趕到了此事的不尋常,按理說劉邦手中隻有十萬士兵,可是現在一下就呼啦出五萬人,莫非是劉邦就不想要自己的城池了,還是他以為五萬人的的騷擾,足以在這短短二十裏的行程中間,就將自己四十萬大軍遊擊殲滅?這顯然不符合常理嗎!
所以,這裏麵一定有問題。就在此時,突然又有一個前鋒將軍來報,“啟稟大王,樸將軍他……”
“他怎麽了,快說?”金宥成不由得心中眼皮一條,喝道。
“他戰死了!”
“什麽?”不但金宥成,就連坐在戰車中的田榮也豁然起身,扶餘國的樸繕齊將軍,田榮亦是有過一麵之緣,對方的實力強悍,絕對算得上一名強將,可是這半刻功夫便被敵軍斬殺,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劉邦手中,什麽時候有這樣的超級強者了?
心中帶著疑惑,田榮沉聲道:“大王,照我看,此事應該又變,以防萬一,咱們還是不要戀戰,直搗黃龍,急速將大軍開赴到代郡才是上策!”
“唔,有道理,來人啦,傳令三軍不得戀戰,全軍加快腳程,務必在一個時辰之類到達代郡。”
金宥成一聲令下,過了好一會兒,卻不見左右士兵有任何加快腳步的跡象,不但如此那些人的速度比之前甚至都滿了下來。如此一來,金宥成不禁大怒,“來人啊,本王讓你們加快腳程,你們都是怎麽回事,莫非是不想活了?”
“報,大王,前方出現大量騎兵,擋住咱們前進的道路,所以士兵們都被迫做出防禦,無法前行!”
“那又如何,我軍四十萬,有誰敢阻攔,給我衝過去,將那些敵軍衝散殲滅。”金宥成現在是氣不打一處來,敵軍不斷騷擾也就算了,自己這些士兵都還如此愚蠢,還朕就被敵方人團團包圍,不敢上去衝鋒,自己這邊的兵力可是足足四十萬啊,掃遍大半個中原都綽綽有餘,竟然還被幾萬敵軍攔在前麵,不敢前進。
“諾”侍衛帶著自己的王令而去,可是金宥成的麵上的怒色卻沒有得到半點緩解,正是出師不利啊,自己活了大半輩子,生平第一次帶兵上戰場,就被耍的團團轉,而且敵軍還要十倍少於自己,現在還有外人看著,這不是典型的家醜外揚麽。
扶餘大軍陣前,之間漫山腰下來,親一色的黒甲騎兵,當然這與林躍的黑甲軍沒有半點關係,這些都是當年大秦,象征著榮耀的北伐軍。整整三十萬鐵血戰騎,如今隻剩下了十五萬,不過這數量上的銳減,卻沒有一想到士兵自身的殺氣。經過這麽多年的東征西討,這些鐵騎的氣勢更勝從前。
黒甲罩身的騎兵麵上沒有半點表情,隻不過眼中掩飾不住的憤怒,卻讓這些士兵身上平添了幾分血性。眼見前方敵軍的呐喊著朝這邊衝殺而來,可是這些士兵卻沒有半點異動,而是依舊保持著原有的坐姿,絲毫不因為眼看著敵軍手中的兵刃就要殺到自己,而違反軍紀貿然出手。
大約過了半盞茶的時間,敵軍距離自己已經不足百丈,直到這一刻,伴著蒙恬一聲令下,前排的數千士兵這才牽馬上前一步,將手中的弩箭端平,接著又是一聲令下,扳機猛然扣動。隨即,第一排士兵便抽身後退,讓出第二排士兵,自己則走到第三排後麵,趕緊將手中弩箭重新裝好。
這其中動作沒有一絲停頓,所有人的動作都配合的及其連貫,不愧是當年出征漠北的鐵騎,時隔十年之久,這些士兵的身上依舊散發真大秦那種威震天下的氣勢。
如此,卻可憐那些扶餘國人,他們不是中原士兵,沒有見識過弓弩得厲害,一個還憤然衝上前去,隻不過剛跑出沒幾步,便被釘成了刺蝟。倒是那些混雜在聯軍中間的齊軍,他們本就是秦國人,所以在秦軍中威名極盛的弩箭個個都有所耳聞,這一刻見到,哪個還敢上前送死。
可憐那些扶餘國士兵,還傻呼呼的往前直衝,就連見都沒見到敵軍的模樣,便已經壯烈犧牲,是在可悲。幾輪弩箭放出,扶餘國死傷萬餘,同時這些士兵也意識到了,身邊的齊兵此刻動向,那些齊兵竟然一個個撒腿就往後跑。
所謂人有盲目的跟隨性,尤其是在這種緊要關頭,沒見過戰爭場景的扶餘國士兵,如今才發現原來占真是這樣的歌可怕,這簡直就與送死無異。在看到身邊的齊兵逃跑,既然這些人可以逃,他們為什麽不可以。
於是乎,一個跑十個跟,十個跑一百個跟著,場麵頓時一度潰散,前麵的人擠著後麵的人,後麵的人不明白生什麽,見前麵的人驚慌失措的往回跑,便以為前麵有極其恐怖的存在,便也丟兵卸甲,拔腿就跑。如此一來,聯軍不攻自破。
在蒙恬的帶領下,十萬鐵騎匯成無數股細流,穿梭在在混亂的敵軍之中,三人一組見人就殺,隨後這些騎兵,又和之前負責在大軍左右兩側擾敵的鐵騎回合,在四十萬大軍中殺了個來來回回。
揮手斬出一劍,定秦劍的光芒卷挾著無數道劍氣,瞬間斬殺周圍數十名敵軍。手持定秦劍的蒙恬此刻就如同一尊殺神,每一劍下去,都要帶起大片血光,可是不知道為什麽,蒙恬心中此刻卻輕鬆無比,好像又回到了當年,自己為始皇帝在漠北征戰的時候。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那時候的他對付的是匈奴人,現在是扶餘人,不過這有什麽關係呢,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無論是前朝還是今朝,在這些妄圖侵犯中原的異族麵前,他就永遠是當年的那個蒙大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