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書聖真傳
在大唐生活了這麽多年,林南終於養成了早起的習慣。
聽著湯泉宮傳來的鍾聲,根本無法安心睡眠,心都也跟著鍾聲飄到湯泉宮內,想象著襄城與汝南究竟在做些什麽,是否有懶床。
但很快,他就想起那道高挑的身影。
“那位郭尚宮,一定是起了。”
他有些念念不忘。
熟女的誘惑,是無與倫比的。
“這段時間研究追公主研究的有些多。”
“搞的我越發像唐人了。”
“晨鍾暮鼓,是這個時代的特色,強製性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林南微微搖頭。
完全搞不清楚湯泉宮的鍾怎麽鍛造的,聲音過於洪亮,隔了這麽遠的距離,聽的都如此清晰。
據說長安城的晨鍾暮鼓,敲擊起來更是氣象渾厚,伴隨著朝陽與落日,異常壯闊,充分彰顯了這個時代的獨特文明。
可惜,林南沒有半點興趣。
雖說城南十六坊皆入他手,他已堪稱巨富。
然而終究隻是投資罷了,根本不過去。
況且……
長安並不適合居住,他更喜歡驪山的氣候,以及那鄰家公主。
“簽到。”
被強迫起床的不爽,終究還是被他壓了下去。
他很想知道,清晨簽到是種怎樣的感覺。
【簽到成功,恭喜宿主獲得書聖真傳。】
林南閉目,感受到大量的信息湧入腦海,化作烙印,逐步改善他的用筆習慣。
書聖,便是王羲之!
無論唐宋元明,亦或者是後世。
王羲之在書法界的地位,堅挺到任何人都無法動搖!
如今,他簽到出的書聖真傳,更是讓他的書法瞬間登峰造極,書聖在世。
握筆的那一刹,更是覺得自己曾在無數個日夜揣摩筆勢,送走黃昏,迎來黎明,不知用壞了多少毛筆,洗筆變成墨池!
“這種感覺,太爽了!”
書聖真傳,可不僅僅是書寫的好看了,更多的是氣質的脫變。
就與鋼琴家彈奏多年,氣質與眾不同一樣,練字也有同樣的效果。
可以說,他現在無論站在那裏,光憑這股簡淡玄遠的氣質,就足以鶴立雞群,吸引無數人的目光。
“書法在初唐,絕對是地位超然的。”
“也隻有在兩晉南北朝,以及隋唐這段時間內,出過真正的,可以名留千古的書法名家!”
“到了宋元明清時,後世能記住的大書法家,反而少了。”
“一切的根源,可能跟這個時代過於重視,許多士族子弟一輩子都在練字有關。”
他得到書聖真傳,也更加理解這個時代。
許多人,真的是將一件最普通的事,做到死去,做到極致!
甚至,他的後人會繼續做這件事,祖祖輩輩。
這種軸到不行的精神,經曆了無數代人的脫變,到了唐時,終於迎來了爆發!形成無比璀璨的文化。
倭人的匠人精神,應該就是這種世代相傳的行為,延續到了後世。
可惜即便後世的匠人精神很強,但跟大唐一比,終究是小巫見大巫。
根本不是一個量級的存在。
對此,林南也說不上這究竟是好是壞,隻能說這些人當真值得敬佩。
“學問在這個時代無比珍貴,被各大士族高束樓閣之內,非族人不可輕傳。”
“這種壟斷,已經讓許多真正好的文化以及技術,逐漸丟失。”
“就書法而言,模仿見效最快,可有多少人,能見過王羲之的真跡?”
好在,王羲之的的一切字,都在他的腦海。
林南提筆,鋪好紙墨,洋洋灑灑寫下蘭亭序集。
可以說,這幅字與真跡相比,有八分相似!
甚至偶爾幾字,更有超越。
“但總覺得哪裏不對。”
很快,他就徹底明白了。
“我的確明悟了王羲之當年心境,然而用的紙筆墨則完全不同!”
“蘭亭集序用的是蠶繭紙,而我用的是宣紙。”
“王羲之用的是鼠鬚筆,而我用的卻是狼毫筆。”
“至於墨,與當日的也多有不同,我的墨質量更好。”
最終,林南換了筆墨紙,再寫一篇,感覺徹底對了!
洋洋灑灑三百二十四字,一氣嗬成。
吹幹墨跡,林南仔細端詳,覺得這篇與真跡絕對相差無二,甚至其中一兩字,筆勢更妙。
“絕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不夠舊,不能當真跡去賣。”
雖有遺憾,但這完全不是沒有辦法。
後世可是有許多的做舊手段,完全可以以假亂真。
這一點都不難。
甚至,他記得有位做瓷的匠人,仿製了一批琺琅碗,以假亂真,被拍賣上了幾千萬的價格。
搞得明明是在幕後做仿古的,硬生生被推到了台前。
林南最終親自動手做舊,毀壞了十多張後,終於有個像的了。
瞅著這幅字,林南覺得完全可以掛起來唬人了。
但最後,他還是鄭重卷了起來,派人前往湯泉宮。
“襄城公主最好字畫,拿去送給她評價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