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最後
就在“燕赤霞”真靈被鎮壓的瞬間,無盡魔淵之內,一隻仙境的天魔突然感覺到自身的億萬分身之中,有一個分身的分身感應不到了,似乎是被鎮壓了,但是因為境界還不到天仙的原因,他並不清楚分身所在之地發生了什麽。
但是他隨後便不再關心了,他在外的億萬化身每時每刻都有消亡,更不要說隻是一個分身的分身,當然,就算是他想做些什麽也做不到就是了,如果能夠隔著無限的混沌出手,他早就是天仙境了。
可以說他九成九的分身都是炮灰,但是隻要有萬分之一的分身能夠成功侵奪一界的話,他就不虧就是了。
不要看樊九陰在聊齋世界好似是最後的大BOSS了,不過那也是在世界大變局的時候,世界本身處於一個相當低迷的狀態,在加上妖魔占據大勢的情況下,他才能達到如此的成就。
如果在這個世界的全盛時期,他說不定連世界的最外層防禦都打不開,即使是現在,把李清他們排除在外,單論實力來說,樊九陰也沒有平推整個世界的實力。
……
原本天庭所在,原來仙氣繚繞的天庭此時已經完全被魔氣所浸染,原天庭的核心,此時也已經被一個漆黑無比的十二品黑蓮所覆蓋,不斷有無形之物從周圍的虛空浮現,被黑蓮所吸收。
跟仙境的本體不同,作為分身之一的樊九陰在感知到自己的分身之一,也就是“燕赤霞”的真靈被鎮壓之後,已經開始猶豫要不要離開這個世界了。
單論境界而言,換算到仙道元神體係,他也就元神前期而已,別說他了,就是本體來了,麵對太上道宗這個金仙都至少有五指之數,而且在天庭還有大佬作為後台的龐然大物,也就隻敢偷偷摸摸騷擾一下。
至於正麵硬上,那是萬萬那不可能的,不過看著眼前還正在收集“混亂,顛倒,逆轉”等事物的容器,還有不到百分之一就能凝聚出相關道路的道果,樊九陰又有些舍不得。
雖然隻是作為分身而存在,但是樊九陰這些人並不是千篇一律的,因為他們這些分身都是那位仙境天魔真靈奪舍後的產物,因此他也有自己的意誌,自身的行為習慣更加符合原身,而且相比起把這些分身的性格全部統一化,這些性格各異的分身在完成任務方麵成功率也要更高一些。
而且並不會有背叛這種想法的產生,因為他們這些分身的構成本身就是那位仙境天魔的一部分存在。
不過如果能夠休息個一兩千年還是挺不錯的,隻要他能夠成功得到這枚道果,不僅能夠有相當長一段時間的長假,說不定還能把自身的境界往上提一下,樊九陰心中默默想到。
他們這些分身是不能獨自修煉的,自身的境界從被奪舍的那一刻開始就固定了,要想提升隻能由本體進行賦予,而這也不是什麽簡單的事情,需要真正的將自身的修為斬落一部分。
這也是他們這種天魔不能隨心所欲奪舍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他們奪舍的人數也有一定的限製,跟修為是成正比的,而繼承有這種天賦的分身是弱化了無數倍的。
畢竟一個能夠無限奪舍,奪舍後的目標能夠成為自身分身,而且分身還能夠自主進行修煉,除此之外分身也能進行奪舍,再次經過上述曆程,這樣一直能夠循環下去的天魔也太過可怕了一些。
雖然現在這種天魔也很可怕就是了,不過所幸無論能夠進行第三種奪舍,也就是“真名奪舍”,還是“真靈奪舍”的天魔隻是相當稀少的一部分,說是億中有一都是誇大了無數倍,單論天賦跟稀有度而言,跟李清表現在外的先天道體也不差不少,隻不過兩者的側重點完全不同就是了。
當然,在到了仙境之後,先天自帶的天賦帶來的助力相比仙境之前的境界都要弱化了無數倍,能夠到達仙境的生靈,即使原始出身再差,在仙境之後,都不會差距太大,不過如果真的出身太差,也幾乎沒有成為仙境生靈的可能性就是了。
更重要的是,身為天魔,自身的道路大多是有關負麵的道路,顛倒,逆亂這些向關的道路能夠對仙境的天魔也提供一些即借鑒作用,這才是樊九陰猶豫的根本原因,像這樣的世界,還是很少見的。
無論他們原身如何,性格如何,作為那位仙境天魔的一部分,使本體強大是他們一切行為的最初驅動力,哪怕必要時刻獻祭自己,
這些分身,如果在經過一定的判斷,發現自身的死亡能夠推動本體的進步,他們不會有任何猶豫。
而現在樊九陰有些猶豫了,如果能夠確定得到這個道果的話,他可以毫不猶豫,但是現在卻並不一定,在自己分身的真靈被鎮壓之後,他就知道自己的一些謀劃暴露了。
在對方打上來的這段時間內,道果是否能夠凝聚完成,樊九陰無從判斷,而這也是他猶豫的根本原因。
至於提前殺上門去,將李清一行人解決,樊九陰也隻是想想罷了,他能清晰的感知到李清身上那股朝氣蓬勃的生命力,壽元不到三十,修為卻已經跟自己差不多了,對於這樣的存在來說,身上一些底牌什麽的肯定不少,況且不說能不能殺死,就算能夠解決,估計在李清死亡的那一刻,一隻遮天大手就會覆蓋過來了,把自己順手捏死的同時,順便把李清複活。
這也是散人們麵對這些背靠大勢力的天驕,最為憋屈的,這些天驕可以對你為所欲為,而自己麵對這些天驕卻要束手束腳。
可以說在感知到李清的存在之後,他所做的一切行為,包括與李清的交談會麵,都隻是為了拖延時間而已。
至於讓其它妖魔前去對付李清,樊九陰也隻是在旁側引導,畢竟他跟那些妖魔可不是從屬關係。
而且那些妖魔也都不是傻子,雖然眼界什麽的局限在一界之內,但是都是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家夥,都稱得上是老奸巨猾,靠忽悠兩句就想讓他們直接上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至於跟那些妖魔坦誠相待,實話實說,他們信不信都是一個問題,就算相信了要怎麽解釋消息來源問題,難道把自己的老底給他們看,那樣的話,不要說讓他們幫忙對付李清他們了。
要是讓那些妖魔知道自己正在凝聚道果,估計第一時間就先殺向自己了,要知道這枚道果凝聚的此界修行路的根本,不要看現在似乎還沒什麽影響,但是在道果凝聚的最後一刻,他們這些妖魔的根基會全部崩塌,直接就是化為灰飛的命。
再次思考了下,樊九陰又看了眼眼前的黑蓮,以及蓮花上已經快要凝聚的道果,最後還是決定冒險,賭上一下。
就算失敗了,對於本體而言也不過是一個元神境的分身而已,對於他們這些看似獨立,但是所站的角度是本體的分身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更何況成功的概率也並不低,隨後樊九陰開始繼續在周圍布下陣法,無盡的生魂被作為材料,化為精純的能量,用以維持陣法的運轉。
其實如果真如樊九陰所想的話,也不是不可能,然而李清確實絲毫沒有前來尋找樊九陰的打算,因為在察覺到這個天魔的氣息之後,李清直接通知了宗門準備來一個降維打擊。
……
“李道長,不知接下來還需要某家做些什麽?若有所需,隻要能夠幫的上忙的,必不推辭。”感受著自身多年來未曾有過的舒適感,燕赤霞一身正氣的對著李清幾人說道。
“不用多做些什麽了,已經可以了。”李清笑道,當燕赤霞這句話落下的時候,燕赤霞身上本來屬於“燕赤霞”這個命格本身的天命開始向著寧采臣流去。
隨著燕赤霞身上的天命盡數流向寧采臣,寧采臣此時有一種無數不能的感覺,並不是力量層次上的,而是權柄,對於這個世界掌控的權柄。
在這一刻,寧采臣甚至有一種感覺,隻要自己想的話,移山倒海,改天換日都能做到,相比起之前隻能對這個世界造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影響,在兩者的天命合一之後,產生了質變。
如果隻是一個世界的天命之子,哪怕承載所有天命,也隻是讓自己更加順遂,類似於心想事成,但是想要對世界直接造成什麽影響,掌控世界權柄,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要說掌控世界了,甚至有些天命之人還會經曆各種愛恨情仇,經受各種來自身體與精神上的磨練。
寧采臣之所以能夠做到這種地步,是因為天道選擇了寧采臣作為代言人,而且是完全放權的那種,如果寧采臣想的話,他甚至能夠取而代之。
寧采臣此刻又有了一種當時身化天帝時的心態,有情眾生皆為螻蟻,萬物平等,隻是這種心態,相比起當時來說,要淡薄許多。
李清倒是很清楚寧采臣此時的狀態,不過他並不是太過擔心,如果說之前是以天心代人心的話,現在則是以人心掌天心,而且這個天心還隻是全盛時期的十分之一左右,並且主動權在寧采臣手中,他隨時可以退出這種狀態。
除此之外,就算有什麽意外,李清也能強行讓寧采臣退出此時的狀態,因為“以人心代天心”是太上道宗最核心的研究之一,隻不過太上道宗的目標是強大的多的天道,對於這種狀態,太上道宗有不少的秘法能夠製衡。
甚至就連李清也不知道,在太上道宗內僅僅隻有極少部分的上層才完全了解的是,這個是太上道宗內部研究的“大羅法”之一,走到盡頭是以己心代替一個無限多元的天道,成為.……大羅。
當然,這條路不說能不能成功,就算是最後成功了,是否真的能夠算得上大羅,還無人知曉。
……
寧采臣雖然並沒有過類似的經曆,但是權柄在身,對於自身此刻的能力,他自然而然的就知道了。
寧采臣笨拙而又熟練的調動自身的權柄,將世界本身與外界的隔絕之力再次進行了削弱。
還在人間某個還算安定的地方吃著小吃的麥當,看著群聊裏群主給自己私發的消息,拿出一枚玉符,輸入進去了一些靈力。
玉符之上開始亮起來繁複的花紋,如同一把鑰匙一般,無形的波動開始在人間皇朝的大部分地區擴散開來。
大量的地脈靈氣被幾乎籠罩凡間王朝的龐大陣法所汲取,而陣法節點多為被消滅妖與鬼的盤屈之地,從蘭若寺到珞珈山,大大小小的陣法節點不斷的將自古以來沉積在地脈深處的靈氣汲取出來。。
一處處常人看不到的靈氣光束衝天而起,將天空中的雲層衝散,引得凡人詫異,同時隨著大量的靈氣衝刷,鬱結於凡間的陰氣,魔氣開始被衝散開來,這是對這個世界僅有靈氣的徹底釋放與利用。
昆侖山,最高峰,數位耄耋老者看著這一幕有些心驚也有些擔憂,驚的是李清布置陣法的威力,憂的是如果失敗了,他們將再無退路,不要看在此刻靈氣衝刷之下,玉宇澄清,但是如今的靈氣已經類似於無源之水,在這一次之後,這片天地的最後的靈氣也將被消耗殆盡。
……
而在原天庭內,樊九陰也注意到了這一幕,隨著時間的流逝,本來還算平靜的樊九陰,臉上露出驚愕,同時一股壓抑不住的憋屈之感從他心底湧出,“黃口小兒,不講武德。”聲如雷霆,回蕩在整片天地之中。
自己拚死拚活布置陣法,拖延時間,但是人家根本沒想著跟你打,從頭到尾做的事情都是叫人來群毆。
樊九陰當即放棄一切,整個人開始向著界外退去,但是靈氣法陣的形成確實相當迅速,不過幾個呼吸之間,一道門戶已經自虛空之中浮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