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飾(二)
清代武士鎧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麵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雕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繡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係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
女裝禮服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後、皇後、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熏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製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隻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隻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女裝喪服
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 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隻準采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係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麵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女裝公服
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後,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麵簡要介紹一二。 皇太後和皇後的冬朝冠為熏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皇太後和皇後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鬆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後和皇後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紮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後、皇後、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 皇太後和皇後、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 皇太後和皇後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鬆石、珊珊為飾。皇太後和皇後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 皇太後、皇後和皇貴妃配有綠色采,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
皇太後、皇後、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