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一波帶走
經紀人看似急切,實則冷靜得說道:“我知道你很震驚,但這就是事實,華仔日前為了籌備新劇,飛往內地體驗生活去了。至於你所說的見麵會,我們公司並不知情,也沒有類似的安排。”
這話是說給李霞的聽的,也是說給記者們聽的,記者們越發興奮,團團圍住經紀人。
“華仔真的不在香江?”
“這是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華仔的出鏡記錄,他在五天前就飛往內地體驗生活了。”
“那她說的見麵會真的不是你們公司安排的?”
“華仔沒有類似的行程,我們很確定。”
“你是說李霞是被騙的?”
“目前還不了解情況,隻能說這是最大的可能。關於這件事我們已經報警,並且會積極配合警方的工作。”
“那華仔現在知道這件事了嗎?”
“內地通訊不發達,華仔去的地方又比較偏遠,我們正在努力溝通,但是目前還不能確定消息有沒有傳到華仔耳中。”
這當然是假話,實際上他們第一時間就通知了劉祖華,剩下的時間甚至寬裕到他們可以通過聯係上他們的楚荊淮像樂伊和真理部求助,樂伊和華仔在真理部商定計策香江這邊開始執行計劃。
這會兒內地的報紙都已經發出去了!
但是……
不好意思,這口鍋隻能讓內地的通訊先背一下,以後我們會大力支持內地通訊事業的發展的!
而且這群記者還真信了!
在他們眼中,內地大概就是放大版的棚戶區,搜遍全國都不一定能翻出幾台電話!
那樣落後的鄉下地方,聯係不上也是常事啊!
無知和自大讓他們錯過真相。
李霞一看記者都不理她了,頓時生氣的發出一陣尖叫:“我不管那是真的還是假的!總之,8點華仔不到,我就死給他看!沒有人能為了華仔做到這個程度!沒有人!!!”
“我不要跟你說,你讓華仔來!華仔不來,我不會見你的的!”
“我會自殺的!我真的會死給你們看的!”
經紀人很想說那你就去死好了,可是職業素養不允許。
一時嘴快解決不了問題,隻能激化矛盾。
跟律師耳語兩句,讓助理去要現場記者的聯係方式,經紀人才跟李霞說道:“請你稍安勿躁,我去找方式聯係華仔,可能需要一些時間,請你一定保持冷靜,等我消息,好嗎?”
“我不管你,我就要華仔!他不來,我一定會自殺的!你們攔不住我!”
誰要攔你?
經紀人在心裏撇嘴,沉著嚴肅得邀請記者:“各位記者朋友,請問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如果聯係上華仔,我保證會及時給出最新消息。”
記者:要要要要要!
在場同行那麽多,不跑快點就搶不到了!
劉祖華,那可是打個噴嚏都是頭條預定的天王巨星啊!難得他願意主動放料,隨便挖到一點料,都比在這裏守著這個神經病一樣的北妹要有效率得多!
看到記者跟著走了,坐在平治車裏的經紀人才沉著臉。半張臉紅腫得都碰不了,一碰就痛的受不了:“去醫院,我要驗傷。”
經紀人問律師:“故意傷害罪,能判嗎?”
真當他是軟柿子,誰都可以踩一腳呢?!
“可以。”律師說道,“目前至少可以恐高他們非法入境、非法停留,故意教唆他人自殺罪,擾亂公共秩序,還有嫌疑人母親的故意傷害罪。”
“那就報警吧。”
大部分記者被帶走,隻留下少數留守的記者眼睜睜得就看到,移民監的人來了。
李霞聽到外麵傳來警笛生,本能的心慌。
棚戶區的黑戶紛紛望風而逃,少量警察分批衝過去抓捕,幾個警察追著數百上千的黑戶到處跑,像是一群被驅趕的鴨子,把他們追的他們跳入泥潭、躲入草叢,毫無尊嚴,狼狽至極。
而警察中的大部分目標明確,衝著她這個窩棚過來了!
李霞的媽也慌了,拚命砸門:“囡囡快跑!警察來……唔!”
話還沒說完就被衝過來的警察按到在泥地裏!整張臉埋在泥裏,糊了一臉的泥水!
李霞真的慌了,尖叫:“你們別進來!進來我就自殺!”
她這一套,用來威脅國內警察,或許有用。
可香江現在還是皇家警察,是英式的,遵循的是美國警察那一套。為了防止人質受到劫匪傷害,他們會先開槍打死人質!
警察們隻是頓了一下,緊跟著,單薄的連風都擋不住的石棉瓦被暴力破拆,李霞還沒反應過來就覺得手腕一陣劇痛,手上的刀掉在地上的同時,她的臉也被按在泥地裏,肮髒的泥垢鑽進她的嘴裏,她想吐,卻被堵住了嘴吐不出來!
緊跟著就被香江警察粗暴的拖起來,跟一群人疊羅漢一樣塞進車裏被拉走!
記者目瞪口呆得看著剛剛還囂張的瘋婆子被一波帶走,緊跟著隨著腎上腺素的瘋狂分泌,大腦充血,興奮得舉著照相機劈裏啪啦得瘋狂拍照!
從破損的石棉網房子裏露出她目瞪口呆的臉,手裏捏著的有豁口的菜刀,到她被按在地上整張臉埋在泥地裏,再到被抓起來的時候那張布滿泥漿的臉,閃光燈匯聚之下,無所遁形。
能被留下來的都是剛入行的小記者,跑腿的,本來以為要等到天黑,誰知道前輩剛走就有這樣一個大新聞?!
而且移民監的警察完全沒有阻止他們拍照的意思,雖然很感激,但是職業本能還要遵循的:“請問你們是不是受到華仔和他公司的指使來擺平這件事?”
拱火啊,挑事兒啊,要是能被打一頓一個月的工資都有了!
三句話讓人打我十八頓,這都是基操!
“我們得知消息後正常執行公務!抓捕非法入境的黑戶!請不要妨礙公務,曲解我們的意圖!”
幸好來之前有專業的娛樂圈人士給他們做過如何應對記者的培訓!
“請問你們對李霞的粗暴舉動,是不是有暴力執法的嫌疑?”
“她手裏有凶器,有傷害執法人員的可能,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公務人員要保護好自己!所以會采取一些合理的手段!這都是必要的!”
也就是說,她受傷要是不拿刀,他們還真的不能衝進去把她按在地上吃土呢!
話說她到底是怎麽會把刀拿起來的呢?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