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屌絲和女神的故事
剛才的女賊容貌就已經相當秀麗了,可是當看到浴池裏這個如同出水芙蓉一般的女孩時,卻還是難以自製地心動了一下,因為眼前的這個女孩的姿容,已經超過了女賊,甚至,可以和小白和猥瑣妞相媲美。
那一刹那,被眼前這個女孩的容貌驚豔住了,而緊接著,差點失聲叫了起來。
“黃鶯鶯?!”
在看到眼前的這位女子時,時光仿佛倒流了,腦海裏浮現出了另外一個與她有著幾乎完全相同容貌的女孩。除了頭發的顏色,眼前的這個女孩,真的和她一模一樣。
那是在21世紀時追求過,也是暗戀過的一名女神。那個女神的名字,叫做黃鶯鶯。
每個人心中都藏著一段隻屬於自己的不為人知的感情。李昭也不例外。
在他小學、初中或者是高中的時候,都有過自己心儀甚至暗戀過的女孩,當然,他的那種暗戀,僅僅隻能算是最常見的對異性的好感而已,小的時候,人都是以別人的容貌來判斷對別人的喜歡和厭惡的。小學的時候,喜歡過班上一個叫高曉靜漂亮女孩子,初中的時候,也喜歡上過班上一個叫吳瑤瑤的女孩,高中的時候,更是喜歡上過一個叫楊麗麗的班花……但是對那些女孩的喜歡,純粹是因為她們長得漂亮好看,而不是因為性格或者其他方麵。高中的時候也會看著那些班花或者同班的漂亮女生意淫,會有愛慕之情。但是,這一生中,真正喜歡上的女孩,卻是在大一編輯部裏遇到的學姐,黃鶯鶯。
用時髦的話說,她是他的女神。
大一時,還隻是個新生,什麽也不懂,抱著對愛情的向往和光明前途的憧憬我躊躇滿誌地報了學生會的編輯部。
那時候,天空還是湛藍的,天空中雀鳥飛翔,陽光燦爛,李昭也還沒有整天泡在寢室裏,坐在電腦前渾渾度日,那時候的他,還不是一個整天沉迷於電腦的宅男,而是對文學有一定興趣的小文青。
而也就在那時候,遇到了我生命裏最喜歡的女生,那是編輯部的幹事,也是學姐,黃鶯鶯。
雖然是他的學姐,可是她長得卻比大多數同齡女孩都要小,而實際上,她的年齡也比我要小兩個月,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才是她的學長。
她真的是他在21世紀現實中見過的最漂亮的女孩。
李昭是到了編輯部的第一天遇到她的,那天,她穿著黑色的長裙,留著一頭黑發,和她那雪白的肌膚形成鮮明的對比。直到今天,都忘不了她那對漆黑的瞳眸。那是曾經見過的最清澈,也是最美麗的眼眸。
本以為像黃鶯鶯那樣漂亮的女孩是不可能隨便接近平庸的他的,可是讓他意外的是,黃鶯鶯為人非常隨和,她對他們都一視同仁,見麵的那一天,她就問了很多他的專長,還親和地和他開玩笑。
黃鶯鶯身上有著神秘的親和力,幾句話下來,就知道她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女孩,不但人長得好看,而且性格溫和,還很有才氣。
第一印象,都很不錯。
“要努力哦。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那是黃鶯鶯第一次見麵和他告別時鼓勵的話,李昭清楚的記得。
雖然他不是一個天才,但是在寫文章方麵,多少還是有點天賦的,而且畫畫也還算可以,因此,受到了部長的重視。
他和黃鶯鶯都是受到部長重視的人,於是,被分配在了一個小組工作,一起為編輯部奮鬥、製作雜誌欄目。在雜誌製作方麵,李昭沒有經驗,就向黃鶯鶯請教。黃鶯鶯性格非常吻合,每次詢問她時,她都會很耐心地講解,給於親和和鼓勵的微笑,每次做出了新的版麵時,她都會耐心地審核修改。那段日子,對李昭來說,真的是最快樂的一段日子,有一位美女願意和你一起努力工作,甚至幫你檢查你的工作結果,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因為有黃鶯鶯在,李昭為編輯部做出了很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
他平時是一個很懶散的人,但是當他心血來潮,下定決心去做的時候,做出來的事,會絕大多數人都要好。
隻為了減輕黃鶯鶯為他修改的壓力,反複地修改他的雜誌版麵,直到再無瑕疵。
隻為了能夠讓黃鶯鶯在看到他做出來的美麗雜誌模板時會心一笑,肯通宵熬夜地坐在電腦前,對著電腦傻嗬嗬地笑著,在網上搜索女孩子喜歡的風景插圖。
當一個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會有使不完的旺盛精力,或許沒有真正喜歡過一個人的人是體會不到那種感覺的。
在編輯部工作的那一段日子,真的是他這個**絲一生中曾經最輝煌,也是最引以為傲的時光。因為付出的心血和努力,編輯部的雜誌獲得了成功,喜歡的讀者數量超過了往屆。也因為他的創意,我們編輯部也在學生大會上得到了校領導的表揚。那時候,真的覺得做什麽是都會成功。
而李昭和黃鶯鶯之間,關係也變得非常密切。不知道該怎麽形容那感覺,或許他們隻是學弟和學姐之間的關係吧,但是他們交流的話題,卻真的不像是學弟和學姐。李昭不是一個擅長交流、口才絕佳的人,但是和學姐打電話、發短信時,總是能夠編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話語,讓學姐心情大好。那時候,真的覺得自己的春天到了。
有時候,李昭還會在寢室裏喜滋滋地和那些光棍室友們宣布說,一定要向學姐告白,娶她為妻。雖然自己都覺得自己傻得異想天開,可是那時候對自己就是有一種莫名的信心。
頻繁地和黃鶯鶯發短信,經常偷偷地去她空間踩踩,看到她和她的室友在野外燒烤時的合影,會偷偷地用右鍵保存下來,然後藏到他的文件夾裏。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黃鶯鶯的感情也在靠攏著。打著部門活動的名義,他們一起去登山,一起去西塘,一起去野餐……
一天,在西湖的斷橋上,他們以部門紀念的借口合了影,那時候,李昭無意地問黃鶯鶯,她有沒有男朋友。黃鶯鶯羞怯地告訴他說,她還沒有……
就因為那麽一句話,李昭下定了決心,決心在黃鶯鶯10月份生日的那天,向她告白,為此,甚至還在網上搜了好幾天女生喜歡的生日禮物,最為買了一盞led彩燈,打算送給黃鶯鶯,他知道,她肯定會喜歡的。或許有人會笑話他喜歡上了自己的學姐,說他是禦姐控,說他們不可能,但是那時候他真的天真的以為自己可以。
人一旦下定了決心,全世界的跨欄排成山巒也阻擋不住。
因為快遞來遲的緣故,那天,李昭在黃鶯鶯的生日宴會上遲到了,當他拿著散發著五彩斑斕的絢麗色彩的led燈走進了餐廳時,卻傻眼了。
黃鶯鶯,正坐在座位上,和一個穿著白色西裝,相貌英俊的男人親吻著,她們雙唇緊貼,雙臂互擁,周圍的部門人員都在尖叫著,歡呼著,鼓掌著。
而李昭,則是站在冰冷的餐廳門口,化為了永恒。
那是永遠也忘不了的一幕。直到今天也不能忘記。
後來,才知道,原來那名男生是黃鶯鶯的同班同學,他們從大一開始就在交往了,他們甚至還打算畢業後一起出國讀碩士,他們早就策劃好將來了。
部門裏的人全都知道這件事,除了他這個隻知道為編輯部的雜誌熬夜奮鬥,而從不關心部門成員內部八卦的傻瓜。
那時候才終於明白,黃鶯鶯一直就沒把我當一回事。
什麽沒有男朋友,原來黃鶯鶯騙了他那麽久。
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
真的是個無藥可救的傻瓜。
在那之後,李昭以學業繁重為由,逐漸開始回避編輯部裏的一些工作,直到那一學期的學期末,退出了編輯部。因為他法忍受每次部門例會結束時,黃鶯鶯的男朋友來教室接她時,和她擁抱親吻的景象。
從此以後,就很少和黃鶯鶯聯係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再也沒有和黃鶯鶯聯係過。到大三那年,偶然得知,她去美國了,而他,則是依舊獨自一人留在如同監獄般的冰冷大學裏,整日渾渾噩噩,生活沒有了重心。
而為她買的那一盞led燈,也就那樣永遠地被他放在了櫃子的角落裏,一直過了很久,也沒有去動它,直到最後,它逐漸被灰塵蒙蔽,再也發不出斑斕絢麗的色彩了。
也從那時開始,再也不關心什麽編輯部、社團,甚至也不關心生活和學業,開始在網上尋找我的個人世界,開始沉迷於各種網遊和單機遊戲,逐漸的,因為缺少活動,他的肚子下垂了,屁股鬆弛了,生活懶散了,漸漸漸漸的,變成了一個**絲,一個宅男,到最後,變成了一個矮胖挫。
或許比起驚天動地,轟轟烈烈的生死愛情,他的那一段小小的情感史並不算什麽,但是那一段經曆,真的在他的心裏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永遠永遠也無法忘記。
那是一個**絲和一個女神的故事。
一個一開始,就注定沒有結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