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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角色體驗

  八月的上海弄堂。

  一家古色古香的小麵店。

  午飯時間。

  一個穿著服務生衣裝的男人,跑前跑后,像個花蝴蝶一般遊走在七八十平米的小店。

  「打滷麵來嘍。」

  男人聲音清脆爽朗。

  「夥計,我的蔥油拌面呢?快點上來,忙著呢。」

  「這桌來碟鹹菜,跑堂的。」

  「小哥,八號桌的蔥油拌面,趕緊給端過去,別坨了。」

  「來嘍,您的蔥油拌面,請慢慢享用。」

  「夥計,給我拿兩瓶可樂。」

  「好咧您。」

  一中午下來向天歌腿肚子都酸了,滿頭油汗膩膩歪歪的。

  「小向啊,我看你也不是缺錢的人,怎麼打零工呢。」

  老闆是駝著背的五十多歲的男人,普通話帶著魔都口音。

  「嗨,混口飯吃,常叔。」

  向天歌笑著回答道。

  男人則沒深究,踮著腳拍了拍他的臂膀:「你小子是個勤快的,要真給我打工,我可放心多了。」

  向天歌也不回答,只是笑。

  「去吃飯吧。」

  「哎,叔。」

  向天歌應了一聲,就去窗口端了碗素麵,就著頭天泡的白菜吃了起來。

  旁邊滿臉橫肉的廚師好奇地看著他。

  「哎,小向,清湯寡水的你咋吃出山珍海味的感覺來的?」

  廚師碗里鋪的滿滿一層肉。

  對比很鮮明。

  「生活不就是平平淡淡的嘛,少吃點肉吧杜哥,看你這身子不能再胖了。」

  向天歌看著廚師那個大肚子,勸慰道。

  「你這小子文縐縐的,人生在世能吃的時候可勁了吃,等該死球的時候,老天爺也攔不住。」

  廚師頓了頓。

  「眼巴前,舒服就行。俺們讀書少,沒你們文化人那麼講究。」

  這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好心好意的,倒被懟了一頓。

  向天歌心裡惱火,卻面上依舊笑呵呵的。

  好良言難勸該死鬼,大慈悲不渡自絕人。

  穿越都經歷過的向天歌,多少有些相信所謂的宿命論。

  魔都舊弄堂,午餐結束后,弄堂結束了最喧鬧的營業時光,三兩行人匆匆走過。

  趁著午後的清閑時光,被空調吹著舒適的向天歌昏昏欲睡。

  「咳咳。」

  被兩聲鴨嗓般咳嗽聲驚醒。

  看著坐下來的耿直,向天歌氣不打一處來。

  「有事趕緊說,說完滾蛋,老子困著呢。」

  對這小子生氣是他竟然對自己和張魚綺的事指指點點。向天歌向來凡事都分的清楚,發小是發小,我由衷的感謝你對我的好。工作夥伴是工作夥伴,我出薪資你付出勞動。

  感情是感情,這就是我私人的事情了,你管不著。

  耿直這小子也還憋著股氣,口氣生硬的跟茅坑裡的石頭似的:「劇組那邊催了,說你務必趕後天進組。」

  「行,知道了,你回去吧。擺著張臭臉,跟欠你錢似的。」

  向天歌也懶得搭理這貨。

  「那個,你現在剛剛有點起色。我覺得談戀愛啥的你應該先放放。」

  耿直小心翼翼地說道。

  「這話你有種去跟我家楊老師說去,不抽死你才是怪事。」

  耿直扭著屁股,一下閉了嘴。

  就這?

  向天歌撇了撇嘴,心裡罵道:欺軟怕硬的傢伙,看人下碟的功夫倒是爐火純青。

  高中時候他倆都是六中的,還一個班,那個班的語文老師兼班主任叫楊麗雲!也就是向天歌的媽媽,經常為向天歌背鍋的耿直也沒少被楊老師訓,現在還留著陰影呢。

  午後短暫的小恬,下午上工的向天歌精神頭很好,整個人充滿了活力。

  五點半開始店裡陸陸續續進客。

  來這吃飯的大多都是附近住了幾十年的老魔都人,哪裡的混沌好吃、哪裡的小面實惠又鮮美,這些人門清。

  還有一部分就是外地旅遊的人,嘗嘗鮮。

  六點半,正是飯口忙碌的時候。

  進來一四十左右的女人,穿的一身旗袍花枝招展的,頭髮整理的那叫一個精緻。

  女人剛進來還沒點菜,就出了事。

  跑堂的另一位長僱工也不知道姓啥,大家都叫他小兵,二十啷噹的年紀,外地人又沒啥文化也沒個手藝,就在老常這打工,聽說來了半年了。

  不愛說話,下了工聽說掙得那點錢都丟網吧里去了,估計是個遊戲迷。

  壞事就壞在小兵一轉身,整碗湯麵都撒女人旗袍上了。

  女人瞬間進入戰鬥模式。

  像是雄赳赳,氣昂昂的鬥雞。

  嗚哩哇啦用魔都話罵了半天。

  向天歌攏共就聽懂兩句。

  「儂瞎嗎!」

  「衰仔。」

  老闆老常打著圓乎,看來也是認識這女人,兩人用魔都話交流了半天。

  女人依舊不依不饒的。

  吸引了店裡客人的目光,大多都吃著面看著戲,不過這也是全世界人的特色,愛看熱鬧。

  跑堂的小兵唯唯諾諾地站在老闆旁邊,給那個女人鞠躬點頭的道歉,手攥著衣角,手指都發白了。

  二十啷噹的孩子,要著臉呢。

  向天歌本來不想管閑事,但不忍心看這孩子那股窘困的勁。

  也上前一堆好話伺候著女人。

  「您大人有大量,他還是個孩子,體諒體諒。」

  「衣服多少錢我們賠。」

  女人再不依不饒也得接受這局面。

  「一千。」

  向天歌看著她身上的旗袍,也是一陣無語,五百頂天的價格。

  但沒轍,這玩意真說不清楚。

  得了吧,賠錢了事,錢是老常掏的,花了錢又給這女人免費送了兩份炒麵、點心之類的。

  點頭哈腰的,也是服務行業的常態,畢竟顧客是上帝。

  送走女人,老常便把小兵叫到了空的包廂,隔老遠向天歌都能聽到兩人的吵架聲。

  良久,小兵氣鼓鼓地走出來,工裝和帽子已經不見了蹤影,沖著向天歌點了點頭,眼睛紅紅的就出了店門。

  老常后出來的,嘴裡絮絮叨叨地:「反了天了反了天了,小崽子脾性比我都大。」

  「老常,消消氣,我出去看看。」

  出了店門,左顧右盼的終於是看見了小兵。這小子正蹲牆角哭呢,半大個小夥子了,卻是經不住事。

  「行了小兵,哭哭回去做事吧。別和老常慪氣,他也不容易。」

  小夥子難能可貴的是聽勸的主,倒也沒回懟一句:「關你什麼事!」

  都是這個年紀過來的,脾性大起來的年輕人六親不認也不在少數,真怕來個愣頭青。

  向天歌是心善又不是受氣筒,犯不著受這份氣。

  「謝謝向哥。」

  小夥子還挺禮貌。

  兩人回了飯店繼續做事,八點半結束了一天的營業,老常興緻不高也沒說什麼話,結了向天歌這三天的工錢,給了三百。

  「常叔,給多了。」

  「拿著,你這幾天也勤勤懇懇的,多給你六十,多謝這幾天的幫忙。」

  老常是個敞亮人。

  出了飯店,向天歌把剛攥手裡的錢給了小兵,趁著小夥子發獃。

  向天歌道:「多少學點手藝,遊戲少玩點,加油吧小夥子。」

  大步邁向街口。

  身後傳來小兵的聲音:「謝謝你,向哥。」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向天歌開心的笑,心裡卻定了神:趙志勇這個角色,算是吃透了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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