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重生之都市戰王> 第214章 程讓之

第214章 程讓之

  程開元的書房內。


  秦歌兩世為人,第一次今天這樣的緊張。


  前世,師傅給了他無比強大的自信。


  所以他可以笑看風雲,一切不入眼中。


  但是今天不行。


  見冷凝霜的父親,當時的情況是他當做了一場交易。


  見孫振青,那是有子桑寧的怨氣撐著,還有孫伯玉做鋪墊,又喝了酒。


  而眼前這位。


  程怡的父親,一等門閥程家二代第五子,程讓之。


  程家二代,溫,良,恭,儉,讓!


  這位程讓之,看上去,四十來歲,卻毫無架子可言。


  他不如冷翰飛那種儒雅,不如孫振青那種慵懶,不如程開元那樣的霸道。


  如果非要用一個詞形容,那就是溫和。


  沒錯!


  就是溫和。


  他看著秦歌的時候,目光溫和,態度溫和,說話的口吻,也溫和無比:

  “你就是秦歌?小夥子長得不錯。”


  秦歌後背的冷汗,真的快要流出來了。


  沒由來的緊張。


  小夥子長得不錯。


  所以,瞎勾搭?

  秦歌敏銳的直覺能感受到,程讓之這句話當中蘊含著的那種東西。


  猶如天空的蒼鷹,盯著地上的小白兔。


  如果程怡被他傷害那麽一丁點,等待他的後果,可就不是一般的沉重了。


  “程叔叔好。”


  秦歌多一個字都不敢說。


  比起見孫老都緊張。


  程讓之笑了笑,對著程開元點了點頭:


  “開元,聽說你從老爺子那裏偷了兩壇子好酒,今天晚上拿出來喝了。”


  程開元不輕不重的看了秦歌一眼,笑著答應:


  “小叔,那過年我可得找你要酒喝了。”


  程讓之和程開元的年紀仿佛,卻是嫡親叔侄。


  等程開元出去,程讓之這才招呼秦歌坐下,笑著問道:

  “聽說你搞了一個什麽集團公司?”


  秦歌心頭閃過一道火石電光,立刻說道:


  “是,正在籌備階段,聽說程叔叔要來,我正要和小怡說,等您來了之後,邀請您來給公司開業奠基呢。”


  程讓之的目光,頓時越發柔和了起來,嘴角的笑意,比起之前熱情了很多。


  “說起來還真是丟人,我從龍省來,卻帶不來半點投資,嗬嗬,坐上這個位置,非議不少,你能想到程叔叔,不錯,有點眼力。”


  秦歌心頭暗道僥幸啊。


  黃雲峰入京板上釘釘,年底就走,說起來,距離程讓之調來,也就小半年的時間。


  神劍集團的總部裝修,加上公司的籌建,各種手續等等一切就緒,差不多也是半年的時間。


  神劍集團三大分公司,最低規模都是千億,加起來,就是一個三千億以上的大型集團公司。


  程讓之來接任市督,神劍集團開張,這就是程讓之的成績。


  如果秦歌在黃雲峰走之前開張,隻怕是這位老丈人,就被他得罪慘了。


  很多時候,一件事,看起不經意,卻足以衍生出來無數的意外,從而牽一發動全身,最終徹底崩盤。


  很明顯,程讓之早不來晚不來,這個時候出現,目的就是自己的神劍集團。


  龍省是大華最窮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帶不來投資,那邊還指望著前任省督老父母,沒事多照顧一下呢。


  所以,秦歌當機立斷。


  “程叔叔,正巧,小怡負責的生物科技公司,其中就有中草藥種植基地項目,龍省那邊,白山黑水,是咱們大華最重要的中草藥大省,未來神劍生物科技,光是人參的需求量,一年就不下千億,到時候,您和小怡去談就行。”


  程讓之的心情頓時大好:


  “哈哈,好,好!秦歌啊,你是個不錯的孩子,今天晚上,陪你程叔叔我多喝幾杯,走走走,喝酒去。”


  程讓之笑眯眯的站了起來,很親熱的在秦歌肩膀上拍了拍。


  秦歌連忙起身,搶先打開了書房的門,又側身讓程讓之先出去,這才跟上。


  如果他真把這位老丈人當成彌勒佛,好說話,那他也幹脆直接自己撒泡尿淹死自己算了。


  這位老丈人,才是真正的……不簡單啊。


  一等門閥出身,居然放在人潮之中,毫無特點,你都不帶多看他一眼的,開什麽玩笑呢?


  這隻能說明一點,人家的修煉,已經達到了大巧不工,返璞歸真的至高境界。


  等他真正嶄露鋒芒的時候,秦歌估摸著自己另外兩個便宜老丈人,都得相形見絀。


  程開元的別墅裝修風格簡單明朗,典型的軍人之家,就連吃飯的桌子,都是笨重的紅木圓桌,軍方高級幹部的標配。


  程開元堂堂二級戰將,親自挽起袖子,捧著一大攤子土酒,在廚房用開水燙著。


  滿屋的酒香,讓秦歌都忍不住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


  今晚真是有口福了。


  程家有一種獨有的秘藏猴兒酒,是純天然釀造的土酒,秦歌也隻是在前世的時候,有幸在江老家中喝過一杯。


  以江老大華第一人的身份,能從程家討要到一小壇子猴兒酒,都得高興好幾天。


  什麽幾十年特供陳釀茅台,在這種土酒麵前,完全沒有可比性。


  “大哥,這什麽酒?這麽香?”


  程怡在幫著馮茹佩上菜,已經擺滿了一桌。


  程開元一臉肉痛,瞪了他一眼:

  “你小子,有口福了,要不是小叔來,這酒我可舍不得喝,這還是去年過年的時候,我偷摸從老爺子的酒窖裏偷出來的。”


  毫不起眼的掛釉土陶壇子,裏麵冒著一股股淡淡的酒香,這種香味加熱之後,越發醇厚。


  程開元小心翼翼的捧著酒壇來到餐桌,程怡搶著分酒。


  這種猴兒酒要用白瓷碗喝才行,不能用玻璃杯。


  程怡直接先給秦歌來了一大碗,這讓程讓之和程開元無比的吃味。


  馮茹佩則是在一邊一臉的姨母笑。


  金黃色的酒漿,在白色的瓷碗之中,閃耀著黃金般的光澤。


  等到大家麵前都有了一碗酒,秦歌端起來對著程讓之和程開元夫妻說道:

  “程叔叔,大哥大嫂,我今天來得唐突,借這杯酒,感謝程叔叔的教誨,感謝大哥大嫂的款待,先幹為敬。”


  說完,他一揚脖子,一碗酒全都下了肚。


  程怡又連忙給他盛了一碗,還在一邊輕輕說道:

  “多喝點,大哥還有一壇,到時候你走的時候,帶回去喝。”


  程讓之笑著看了女兒一眼,搖了搖頭:


  “女生外向。”


  程開元卻無比的鬱悶,眯著眼看了秦歌一眼,眼裏的意思不言而喻。


  小子,走的時候你要敢提酒的事,別怪老子翻臉。


  晚飯過後,秦歌又被程讓之叫進了書房。


  “你手抄的道德經老爺子很喜歡,來,給我也寫幾幅字,我拿出送人。”


  老丈人發了話,秦歌敢拒絕嗎?

  於是秦大師上線。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