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七歲帥帥
貓頭鷹低著頭,“咕嚕咕嚕”的歪脖子賣萌。
“撒嬌也沒用!”王帥厲聲教訓道:“你就在這好好反省一下吧,記住,不許再惹她。”
貓頭鷹委屈:“咕嚕。”
教育完貓頭鷹,王帥回到顧筱身旁,把手裏的登山杖遞給她:“撐著點吧,省力。”
顧筱沒拒絕他的好意,道了聲謝,然後狀似無意地問他:“你真名叫什麽?”
王帥愣了一瞬,又很快恢複平淡的神情,他拿出水壺擰開蓋子:“王帥是我的真名。”
他扭頭看看顧筱,無奈笑笑:“你別這麽看著我,我真沒騙你。”
“反正你在我心裏已經被打上‘騙子’的標簽了。”顧筱停下腳步,雙手抱臂,上半身往後傾斜與他拉開距離。
王帥也停下,揉了揉眉心道:“王帥確實是我的真名,不過,是曾用名,以前沒那麽嚴格的規定的時候,我改過三次名。”
王帥看著遠方,慢慢道出塵封已久的記憶。
在長白山以東,延邊以南,靠近C國的邊境,世紀年之前,這裏的村子連正式文字的名字都沒有,隻有口口相傳的音名。
世紀年之後,長白山周邊也被開發,這裏的村子才有了村的名字的正式寫法。
根據音譯,王帥七歲以前所在的村子,距離C國邊境不到三公裏,被正式命名為——元峰村。
王帥掏出自己的錢包,最裏麵的拉鏈拉開,拿出一張泛黃的照片。
顧筱第一次真實看到有人把泛黃的照片帶在身上,這是一種長情的象征,就像她的爸爸和媽媽,令她莫名動容。
照片上隻有一個女人,從照片泛黃的程度上推測,顧筱猜這是他媽媽。
“對,是我媽。”王帥換了另一隻手拿照片,原來的那隻手在褲子上蹭了蹭,好似在擦汗。
他說出那個字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並不明朗,很複雜,顧筱看不懂。
“嗬嗬。”王帥在笑,卻不似笑,比哭還難看。
“她對你不好嗎?”顧筱看著他的眼睛問他,推翻了原先的猜測。
問出這句話,顧筱看到了他眼中的晃動不安,這是一種條件反射,臉上的表情掩飾得再好,瞳孔騙不了人。
王帥的手又在衣擺處擦了擦,然後攥著衣擺,拇指在邊緣線有規律的摩擦幾下,前後不過兩秒,他便又恢複如初。
他抬眸,看到顧筱盯著他的手在看,笑了笑:“也就是在你麵前這樣,在別人麵前我裝也要裝作若無其事。”
“為什麽?”顧筱一臉天真地抬眸看他。
“你說呢?”王帥不答反問。
其實顧筱在問出口之後便猜到了答案,但,連她自己都保不準自己的心思,現在不是挑明的時候。
顧筱沉默著,沒有回答,王帥也不逼她,沒有繼續這個話題。
“我七歲以前,叫吳林林,小名帥帥,是我爺爺奶奶起的。”王帥笑了笑,又道:“後來隻剩我媽帶著我的時候,我就被媽媽改名叫王帥了。”
顧筱皺著眉頭想了想,道出其中關鍵:“怎麽你改名,連姓都改了?可以這樣的嗎?”
“可以。”王帥點點頭道:“‘王’是我媽的姓,‘吳’是我第一本戶口上父親的姓。”
王帥垂下頭,繼續道:“我媽她有精神分裂,她……發病的時候,連我都不認識。”
不止不認識,甚至經常打他,那時候,王帥的身上沒有一天是沒有傷的。
所以,王帥從不出去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他害怕別人看到他身上的傷,更害怕母親生氣。
還殘存著本能的對媽媽的愛時,王帥經常問那個正常的母親:“媽媽,你為什麽不喜歡我了?”
母親溫柔笑著摸摸他的頭,回答他:“媽媽一直都喜歡帥帥的呀,媽媽隻剩下帥帥了,怎麽會不喜歡。”
王帥以為,母親是不記得自己打他的事了,因為隔壁的老奶奶說:“你媽媽也不想的,你不要怪她,她那個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
他還是不大高興,暗自想著,那母親是有時候不喜歡我吧。
王帥還很小,隻有八歲,他以為自己被母親打,是因為他做錯事了,所以之後,他變得十分乖巧聽話。
但是,母親還是會打他。
說起王帥被母親打,要追溯到王帥七歲那年,那時候,他還叫吳林林,是村裏首富殺豬佬的兒子。
那年,姓吳的殺豬佬終於發現,這個長得不像自己的兒子,長得也不怎麽像自己的老婆王豔。
於是他們便猜測,吳林林是王豔抱養過來的,因為王豔生產的時候,他們都下地幹活了,沒在家。
回家看到王豔自己把孩子生完了,他們好一陣心疼她。
以前有多心疼,現在就有多怨恨。
男人和男人的父親是那種注重血脈傳承的人,他們的眼裏容不下吳林林這粒沙子,但從小養到大,終究是有些感情的。
然而時間久了,他們總是不由自主的看不慣吳林林,甚至連帶著,他們對王豔也有些埋怨,“你看你那什麽兒子,你就不能管管他?別讓他出來招人煩!”
為了家庭的和諧,沒文化還無知的王豔,開始刻意迎合吳家人。
隻要吳林林被他們說了,無論言語輕重,她必定要打吳林林一頓,讓家人們看到她教育孩子的力度。
可沒多久,事情終究還是敗露了,敗露在了王豔自己的嘴裏。
打吳林林時,王豔情緒激動說漏了嘴:“你不好好聽話,我和你要被攆出去的,離開這裏我能去靠誰,你那個親生父親那麽窮,他養不了我們的!”
偷聽的小姑子把話學給了吳家人聽,幾個人越分析越察覺到種種的不對勁。
他們懷疑王豔是那邊偷渡過來的,原來那個窮男人是那邊的,因為他們村就在交界處,這樣的事情沒少見。
幾人一合計,把王豔告發了。
雖然最後證實了,王豔不是偷渡者,但吳家人還是讓吳老大同她離婚了,然後把他們母子二人攆出了家門。
王豔不願走,她將吳林林扔到萬福庵,自己又回了吳家。
王豔心想著,沒有了吳林林,她再給吳家生一個親兒子不就得了。
平白養了別家的兒子,吳家也不是找不著續弦,哪裏能容她,可她死皮賴臉就是不肯走,吳家人不讓她進家門,她便賴在大門前。
沒想到,王豔的這一舉動,讓她自食了惡果,不久後,將她推到了瘋的邊緣。